海南醫學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時間:2023-06-0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全稱:海南醫學院;學校代碼:11810;辦學性質:公辦;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普通高校。
第二條 學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學院路3號,郵編:571199。
第三條 學校座落在素有“椰城”之稱的熱帶濱海城市—海南省省會海口市,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唯一一所公辦高等醫學院校,具有七十余年辦學歷史,是國家第一批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項目試點高校、教育部第一批專業綜合改革試點本科院校、海南省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單位、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海南)牽頭單位、國家水上應急教育培訓基地、國家海上緊急醫學救援基地。
學校分兩個校區,城西校區位于海口市龍華區,桂林洋校區(在建)位于海口市江東新區。學校開設醫學、理學、管理學、工學等4個學科門類34個本科專業,現有臨床醫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同時也是海南高校首個進入ESI前1%的學科;擁有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0個國家臨床重點建設專科,7個海南省一流學科。
學校以熱帶醫學為辦學特色,形成了穩定的熱帶醫學研究方向,構建了教學、科研、臨床“三位一體”的熱帶醫學體系。擁有教學實踐、實習基地101家。3所直屬附屬醫院,開放床位7200余張,非直屬附屬醫院8所、教學醫院12所,為臨床教學提供了有力保障。學校與國內外多所知名大學建立了合作關系;發起成立了由30個國家和地區的125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醫療機構組成的“一帶一路”熱帶醫學聯盟。
與英國西英格蘭大學共同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海南醫學院西英格蘭學院”通過教育部資質認定獲得正式批文,設本碩共4個專業,開展自貿港醫學國際教育。
當前,學校正以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為己任,堅持走高質量內涵式特色化發展道路,奮力建設熱帶特色鮮明的國際化高水平醫科大學,為健康中國戰略實施作出更大貢獻。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工作,審議招生章程、招生計劃等,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委員會下設普通本專科招生辦公室(掛靠教務處)和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的各項具體工作。
第五條 學校教務處承擔普通高考招生職能監督責任,學校紀檢監察二處依照職責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
第六條 經教育部批準,學校2023年面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類別有普通文理科、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南疆單列計劃(僅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源)、民委專項計劃、“3+2”聯合培養計劃(僅招海南省生源)、少數民族預科班(僅招海南省生源)、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僅招海南省生源)、中外合作辦學、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校在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內,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社會需求,制訂2023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及學校招生簡章、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七條 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在與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高考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八條 學校有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收康復治療學(中外合作辦學)、護理學(中外合作辦學)、醫學影像技術(中外合作辦學)3個本科專業,均為雙學位項目。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特別提示:我校醫學類、藥學類、生物科學類各專業及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應用心理學專業不招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和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考生。因身體原因不適合今后從事醫療業務的考生不宜填醫學類專業。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一條 康復治療學(中外合作辦學)、護理學(中外合作辦學)、醫學影像技術(中外合作辦學)3個專業均為全英文教學,錄取時要求考生英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70%以上(含70%)。其他專業錄取時對考生單科成績不設限制。
第十二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應試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第十三條 錄取過程中,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具體如下:
(一)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當投檔分數相同時,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優先錄取位次高者。若生源地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高考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三)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錄取且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時,新高考改革省(直轄市、自治區)政策允許專業組內調劑的,在專業組內隨機調劑至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隨機調劑至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原則上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內蒙古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錄取。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原則上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錄取時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
第十六條 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愿考生,且志愿優先。考生錄取入校后,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五章 報到、注冊及畢業
第十七條 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在學校報到截止之日前以書面報告(附有關證明材料)形式向所屬二級學院黨委請假并報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報到時,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三個月內進行入學體檢及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按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承認的海南醫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國家承認的海南醫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條 中外合作辦學各專業學生按規定修滿中外雙方學校規定的課程學分,符合中外雙方制定的培養方案和各自相關學位授予要求后,可獲得海南醫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外方學校本科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費標準對普通本、專科學生收費,具體如下:
層次 |
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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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類 |
非醫學類 |
中外合作辦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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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6000元/生·學年 |
4620元/生·學年 |
78000元/生·學年 |
專科 |
6000元/生·學年 |
/ |
/ |
民族預科 |
4200元/生·學年 |
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別為每生1000—1400元/年不等。
注:以上收費按照海南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2023年若海南省物價局調整收費標準,則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第七章 學生獎助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了完整的“獎、助、勤、減、補”學生資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等,同時設立若干愛心借款以及校內外勤工助學措施,以激勵在校生勤奮學習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具體按照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錄取查詢方式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可通過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開設的招生錄取信息查詢通道查詢,也可通過我校以下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海南醫學院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898-66893610、66895588
E-mail: hygz@hainmc.edu.cn
網址:http://www.hainmc.edu.cn/zsw/
西英格蘭學院招生咨詢專線:0898-66895556
E-mail: xyzs@hainmc.edu.cn
網址:https://www.hainmc.edu.cn/hmu_uwe/
監督投訴電話:0898-66984630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我校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五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海南醫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海南醫學院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