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關于做好2023年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3-06-20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21〕3號)和《山西省教育廳 山西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實施2021年鄉村振興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的通知》(晉教師〔2021〕5號)精神,2023年繼續實施優秀教師定向培養(以下簡稱優師專項)計劃,現將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養學校
1、國家優師專項。由6所教育部屬師范大學面向定向縣所在省份,重點招收培養語文、數學、英語等專業師范生。
2、地方優師專項。由山西公費師范生(培養)院校承擔地方優師專項培養任務。
優師專項采取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的方式,為中小學校定向培養一批優秀教師。
二、招生計劃
1、國家優師專項計劃。部屬師范大學根據教育部優師專項分省分校計劃安排建議,編制學校2023年優師專項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地方優師專項。我省每年安排一定數量本科招生計劃,由山西師范大學、太原師范學院、忻州師范學院共同承擔優師專項計劃師范生招生及培養任務。
三、招生區域
1、國家優師專項計劃。參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均可報考。
2、地方優師專項計劃。報考地方優師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為定向縣所在市生源,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
定向縣的區域為全省62個縣(區),分別是太原市:陽曲縣、婁煩縣;大同市:云州區、陽高縣、廣靈縣、靈丘縣、渾源縣、天鎮縣;陽泉市:盂縣;長治市:平順縣、黎城縣、壺關縣、武鄉縣、沁縣、沁源縣;晉城市:沁水縣、陵川縣;朔州市:應縣、右玉縣、平魯區、山陰縣;晉中市:榆社縣、左權縣、和順縣、昔陽縣;運城市:萬榮縣、聞喜縣、絳縣、垣曲縣、夏縣、平陸縣;忻州市:五臺縣、代縣、繁峙縣、寧武縣、靜樂縣、神池縣、五寨縣、岢嵐縣、河曲縣、保德縣、偏關縣;臨汾市:古縣、安澤縣、浮山縣、吉縣、鄉寧縣、永和縣、蒲縣、大寧縣、隰縣、汾西縣;呂梁市:離石區、交城縣、臨縣、柳林縣、石樓縣、方山縣、中陽縣、交口縣、興縣、嵐縣。
具有上述報考條件的考生,于高考成績公布后在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網上填報志愿。
四、錄取辦法
報考優師專項的考生,實行單列志愿、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1、國家優師專項計劃:安排在提前本科第一批定向志愿批次錄取,高校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通過多次公開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務。錄取辦法見招生院校招生簡章。
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在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簽訂協議。對拒簽協議的錄取學生,有關高校應取消其優師專項錄取資格。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承諾畢業后到我省定向縣(36個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的中小學履約任教6年。
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為全省36個縣(區),分別是太原市:婁煩縣;大同市:天鎮縣、陽高縣、廣靈縣、靈丘縣、渾源縣、云州區;長治市:武鄉縣、壺關縣、平順縣;朔州市:右玉縣;晉中市:左權縣、和順縣;運城市:平陸縣;忻州市:神池縣、寧武縣、五臺縣、河曲縣、靜樂縣、偏關縣、五寨縣、保德縣、繁峙縣、代縣、岢嵐縣;臨汾市:大寧縣、永和縣、隰縣、汾西縣、吉縣;呂梁市:臨縣、石樓縣、方山縣、中陽縣、興縣、嵐縣。
2、地方優師專項計劃:安排在提前本科第二批定向志愿批次錄取。錄取按照定向縣生源優先原則,先參照定向縣生源報考考生分數,由高到低錄取,生源不足時,參照定向縣所在市生源報考考生分數,由高到低錄取。并通過多次公開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務。具體錄取辦法見招生院校招生簡章。
地方優師專項計劃考生在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生源所在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所屬定向縣教育行政部門、生源所在地市級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后到報考定向縣中小學履約任教6年。對拒簽協議的錄取學生,有關高校應取消其優師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優師專項計劃考生錄取后,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后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區。
錄取時生源所在縣(區)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口所在地為準。
五、其他事項
1、各地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和中學要結合定向縣實際,創新宣傳形式,廣泛開展優師專項計劃招生宣傳。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臺、報紙報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體和新媒體,深入解讀優師專項定向培養政策,讓廣大考生充分理解定向就業要求和編制、崗位保障。要積極宣傳專項計劃錄取辦法,加強考生志愿填報指導,鼓勵優秀學生積極報考。
2、優師專項師范生畢業時可參照師范生公費教育相關政策,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
3、優師專項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全日制研究生,鼓勵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4、優師專項師范生畢業后,按照協議約定回定向縣中小學就業,違約的將追究違約責任,違約記錄將歸入個人人事檔案,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5、有關事項按照《山西省教育廳 山西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實施2021年鄉村振興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的通知》(晉教師〔2021〕5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