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3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前溫馨提示
時間:2023-06-2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時間安排表
特別提醒注意幾個時間節點:
——根據各考點的安排,一般在考前一小時,考生可以進入考點;
——考前40分鐘,開始組織考生安檢進入考場;
——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科考試;
——所有科目考試開考60分鐘后方能離開考場,不允許提前交卷。
二、提前熟悉考點環境及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用具
考生在考試前一天,須到考點學校熟悉情況、行程路線以及考場位置(考點張貼有考場平面圖),防止走錯考點,進錯考場,耽誤考試。
每科考試當天,考生出門前要檢查是否帶全考試所需身份證和《準考證》,涂卡用的2B鉛筆,答題用0.5mm的黑色字跡簽字筆,作圖用的鉛筆、直尺、圓規、三角板和透明筆袋等考試必需用品。
三、適時休息,飲食衛生
考生合理安排學習和休息,克服緊張情緒,注意飲食衛生,清淡飲食 勞逸結合。
四、做好考試期間應對極端天氣的防護工作
1.及時關注最新天氣預報預警信息,注意雨水可能造成道路積水、車輛受阻、人員難行和進場緩慢等情況,合理規避限行路段,并根據出行方式測試路途時間并充分考慮提前量,確保不遲到。遇到困難及時向交警求助。
2.途中注意防范雨水、洪災可能引起的風險。
3.注意防淋雨,根據天氣溫度,穿戴合適衣物。
五、考生入場、接受身份驗證和安檢注意事項
1.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考生主動接受身份驗證,排隊間隔不低于1米。接受身份驗證時,要事先準備好身份證,驗證時將身份證放置在身份證驗證器上,當驗證電腦顯示出考生相片并經考務工作人員確認后,迅速有序地進入考點或考場大樓;如若電腦未能讀取或顯示考生身份證相片時,服從工作人員安排,通過人工驗證核實身份后再入場參加考試。
3.考生入場時,要接受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器安檢及對隨身物品進行檢查。禁止攜帶手機、智能穿戴設備(如智能眼鏡、智能手環)、無線電發射和接收設備、存儲錄放設備、計算器、鐘表(含手表)、涂改液、修正帶、管制器具和其他非考試用品進入考場。安檢前,自覺將禁止攜帶的物品放到考場外的“非考試物品暫放處”,但物品暫放處僅提供放置,不負責保管,寄放的電子設備都應關閉。
考生只準攜帶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透明筆袋等文具和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注意確認檢查自己攜帶的考試用具是否齊全,可以放在一個透明的文具袋中,攜帶入場,嚴禁通過安檢入場后再取包拿物件。安檢時配合監考員的安檢工作,兩腿直立,兩臂張開;安檢器出現報警時,應主動出示引起鳴叫的金屬物品,待監考員復檢確認合格后,方可進入考場。建議:盡量不要穿戴有金屬裝飾物品服裝,以免延緩檢查速度,延長檢查時間。
4.考生入場后,不允許再走出考場。確需要出考場,須經監考員同意,進入時必須再次接受安檢,嚴禁隨意進出考場。
六、考生進入考場到開考時間注意事項
1.進入場后,對號入座,將身份證和《準考證》始終放在課桌面右上角以便核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在答題卡指定的位置粘貼考生本人條形碼。凡漏填、錯填、字跡不清或條形碼粘貼錯位的試卷、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2.試卷分發后,如果考生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考生不得向監考員詢問。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不得搶答。
3.為確保廣大考生的安全,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考前針對突發事件我們都做了詳細的預案。如果考試過程中出現突發狀況,考生一定要服從考場管理,聽從考點廣播和監考員的指令。
七、作答過程要注意的事項
1.考生應在答題卡上答題,在試卷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2.選擇題要注意填涂準確,合理安排填涂時間,用2B鉛筆在設定的方框中填涂。
3.非選擇題要用0.5mm的黑色字跡簽字筆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顏色的筆答題,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4.選考題作答前,考生務必使用2B鉛筆將所選答題題號的方框涂黑,因不涂、多涂、錯涂或在不同答題區域書寫同一題號答案而影響評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5.保持答題卡面清潔,不折疊、不破損。
6.遵守考試規則。不得在考場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服從監考員指揮,在監考員收齊答卷、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省考試局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八、衛生防控需注意事項
1.考生在考前如有發熱等身體不適的,應及時到醫院就診。
2.考試過程中,如突然感覺身體不適,考生也不必緊張。確實不舒服的,應舉手報告監考員,按監考員和考點工作人員的指引行動。
請各位考生務必做好個人防護、注意勞逸結合和情緒調節,以良好心態和健康體魄迎接考試,取得優異成績!
海南省考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