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3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招生公告
時間:2023-06-2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16〕7號)和《安徽省教育廳 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繼續實施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的通知》(皖教秘師〔2021〕3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23年,全省計劃定向培養990名鄉村小學全科型教師,其中,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918名、初中起點專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72名(招生計劃見附件1)。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報考對象應持有2023年公布的招生計劃來源所在縣(市、區)戶籍,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的對象為參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報考初中起點專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的對象為參加2023年全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忠誠黨和人民教育事業,熱愛鄉村教育,自愿報考定向培養小學教育專業,且保證畢業后回報考戶籍所在縣(市、區)的村小、教學點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體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標準要求。
(三)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應達到2023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初中起點專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的考生,中考成績應達到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四)截至2023年8月31日,報考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的考生年齡應不超過22周歲,報考初中起點專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的考生年齡應不超過18周歲。
三、錄取程序
(一)填報志愿。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定向培養在6月28至30日本科提前批次填報志愿,考生只可填報一所院校志愿及一個與本人戶籍地招生計劃對應的專業志愿。初中起點專科層次定向培養志愿填報與當地中考志愿填報時間同步,可采取考生只可填報一所院校志愿及一個與本人戶籍地招生計劃對應的專業志愿的填報方式,也可采取平行志愿的填報方式,具體方式由各市研究確定。志愿填報和確認地點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
(二)組織面試。面試工作由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和培養院校共同組織實施。
1.發布面試公告。各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面試公告,公布面試對象(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面試對象由省教育廳匯總志愿填報情況后分發至相關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初中起點專科層次由各市負責)、面試時間、面試地點、面試內容(思想品德、語言表達和職業認同)等。其中,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招生面試公告不得早于7月1日12時發布,初中起點專科層次小學教育專業招生面試公告在各市規定的中考填報志愿結束后2日內發布。
2.組織面試工作。各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牽頭組織面試工作,并負責對報考考生本地戶籍進行資格審核。根據考生面試表現及資格審核情況,評定考生面試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
3.公布面試結果。各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面試結果,主動接受公眾監督。
(三)簽訂協議。協議簽訂工作由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組織,培養院校協同參與。
1.確定建議名單。面試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由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在面試合格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據本縣(市、區)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招生計劃,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錄取規則,按照高考(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高考同分考生按照名次先后原則,中考同分考生錄取方式由各市確定),等額擬定本縣(市、區)簽訂協議建議名單。如因確定為簽訂協議建議名單的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則按照上述辦法進行遞補。擬定建議名單報市教育、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審核(廣德市、宿松縣分別報宣城市、安慶市審核)。
2.組織簽訂協議。經市教育、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各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2023年確定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和簽訂協議的時間、地點,組織考生與縣(市、區)人民政府簽訂《安徽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協議書》(簡稱《協議書》,一式4份)。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自動放棄定向培養錄取資格。考生與縣(市、區)人民政府簽訂《協議書》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所轄縣(市、區)簽訂的《協議書》,并于提前錄取批次錄取前將《協議書》統一寄送達定向培養院校。
(四)招生錄取。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各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于7月7日前將最終簽訂協議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廳師資處,培養院校依據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按照高考錄取程序在提前批次辦理錄取手續。初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由市負責(廣德市、宿松縣分別由宣城市、安慶市負責),培養院校依據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按照中考錄取程序在提前批次辦理錄取手續,錄取過程中如遇平行分一并錄取。錄取結果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五)入學資格復查。按照培養院校要求,被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培養院校報到。培養院校按照學籍學歷管理規定,在相應時間內完成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復查合格者,培養院校為其注冊學籍,并在其《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同時將《協議書》寄送達協議其他各方。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定向培養師范生資格,按國家有關招生規定處理。
四、有關要求
各地各培養院校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程序、標準和時間要求,切實做好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招生工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程序規范、結果公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規招生的,取消錄取資格,并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五、聯系電話
省教育廳師資處聯系電話:0551-62817147,各有關市、縣(市、區)教育局、培養院校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附件:
1.安徽省2023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培養院校分縣(市、區)招生計劃
2.安徽省2023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安徽省教育廳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