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公告(第7號)
時間:2023-07-1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一、網上填報志愿的批次及科類
批次:本科提前批B。
科類: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二、網上填報志愿的條件
1.考生狀態必須是自由可投,其投檔分(即高考總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須達到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具有相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方可報考國家專項計劃或地方專項計劃。
三、網報志愿時間
1.7月11日9:00開始填報志愿。
10:00后不允許刪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和修改志愿。
10:30后既不允許刪除志愿也不允許新填志愿,只允許修改志愿。
2.10:00第一次發布網報志愿統計信息,以后每小時發布一次。
3.網報志愿分段結束時間:
四、網上填報志愿流程
1.考生提前閱讀《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或閱讀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平安高考”“填報志愿專欄”“2023年招生計劃”中公布的相應招生計劃,記錄好擬報考院校和專業的代號;上網查詢相關高校的招生章程,詳細了解錄取規則等信息。
2.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考生服務暨網上填報志愿平臺”,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和修改志愿。
3.考生可以經常查看動態排名,在其對應分數段填報志愿截止前,根據排名、院校錄取規則和專業要求等信息決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據本人提前準備擬報考院校名單或“填報志愿專欄”中最新發布的網報志愿階段性統計信息選擇修改到哪個院校或專業。
4.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在其對應分數段填報志愿截止前可以到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打印《網上填報志愿確認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報的志愿信息將不能修改;否則,以最終網上填報志愿信息為準。
5.網上填報志愿全部結束后,公布網報志愿最終統計結果。
五、投檔與錄取
1.網報志愿結束后按公布的投檔比例和招生計劃數投檔。院校在投檔范圍內按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若院校未能完成招生計劃,將再次組織網上填報志愿。
2.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確錄取規則的,或明確“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制定的專業安排辦法或錄取規則”的,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錄取。
3.對于已投檔考生,當考生錄取排序成績相同且安排錄取專業出現競爭時,首先要執行國家所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要執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確的擇優錄取規定。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確擇優錄取規定,則按如下規則擇優錄取:對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4.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確錄取規則及平行分(同分)處置原則,但又出現“省(區、市)有相關規定的,執行省(區、市)相關規定”及“我校規定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和文件為準”等類似表述的,執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及平行分(同分)處置原則。
5.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后,如在錄取過程中和結束后申請自愿放棄本次志愿,視為放棄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錄取,僅可參加高職高專批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從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地方、高校三個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六、注意事項
1.對于填報本次志愿且被投檔的考生,將無法參加預計安排在7月12日的本科提前B批藝術體育類志愿的填報,請符合本次網報志愿條件的藝術體育類考生慎重選擇是否本次填報志愿。
2.填報志愿期間,若院校根據生源等情況調整招生計劃、投檔比例或其他相關內容,自治區考試中心將及時通過“填報志愿專欄”予以公布。考生必須經常查看該專欄公布的最新信息,并注意閱讀網上填報志愿平臺提示的最新消息。凡通過上述途徑公布的信息視為已告知考生。
3.在填報志愿過程中,對按實考分(即不承認加分)安排專業的院校或專業,投檔分在上一結束分數段及以上的考生已經報滿的專業,下面分數段的考生不能再填報。填報此種情況院校志愿的考生主要參考實考分實時排名。考生填報此類院校專業志愿須慎重,避免因實考分低導致不被錄取、未被所報專業錄取或者無法填報,由此造成的結果,由考生自負。
4.填報使用“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院校的考生,其專業排名與院校的錄取順序基本吻合;填報使用“分數清”“專業級差”等其它錄取規則院校的考生,其排名信息僅供參考。填報按“招生計劃數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清”錄取的院校,當院校排名超過計劃數時需慎重考慮,使用該規則錄取的院校,對已投檔考生安排專業時,先將考生按排序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按同分擇優規則等額確定招生計劃數1:1范圍內的考生名單,再對該名單考生按“專業志愿清”安排專業,如安排完專業后有考生被退檔,則再將計劃數1:1范圍外的已經投檔考生按排序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安排未完成錄取計劃的專業。
5.院校錄取時,除了考慮考生的成績排名外,還要考慮考生是否符合專業要求。因此,考生必須認真閱讀所報院校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和專業要求。考生凡填報限定生源范圍的招生院校或專業時,填報志愿系統視情況對填報考生的來源范圍加以限制,對于沒有限制填報的情形,不代表符合相關錄取條件,因此,所提供的實時排名不能作為是否能被錄取的依據。
6.符合教育部相關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相關規定執行。
7.考生須在填報志愿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逾期不填報志愿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填報志愿的權利。
8.高考報名時承諾只填報專科的考生,不能填報本科提前批B志愿。
9.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院校分一本和二本,在《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未明確的,以填報志愿時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高考填報志愿專欄”中最新公布的相關內容為準。原則上,只有達到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方可錄取。
10.我區高考網報志愿過程簡潔、信息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空間。部分中介機構和個人夸大網報志愿的神秘性和復雜性,其目的就是借此機會牟取經濟利益,考生不可聽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所謂保證錄取承諾。一些不法分子受經濟利益驅使,利用考生和家長的急切心理,散布虛假信息、販賣制造焦慮,針對志愿填報、招生錄取等環節實施詐騙,嚴重擾亂考試招生秩序。為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會同有關部門,鄭重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通過官方渠道查詢、咨詢有關信息,勿存僥幸心理、勿信不實信息,謹防上當受騙。如果遭遇詐騙事件,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1.不得使用非官方填報志愿程序填報志愿。當填報系統監測到有使用非官方程序時將自動使其退出系統,在5分鐘內無法再次登錄。
12.未盡事宜按《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和投檔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