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
時間:2023-10-10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滬教考院高招〔2023〕22號)
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各有關高校: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40號)文件精神,現制定《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報名實施辦法,做好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
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和考生學籍所在的高中階段學校要根據市教委文件(滬教委學〔2023〕40號)規定的工作要求,加強報名宣傳和資格認定管理,強化落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對負責資格認定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充分培訓,進一步嚴格戶籍學籍雙認定,對考生的報名資格、相應證件、相關材料進行嚴格核查,確保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和高中階段學校要加強對考生進行誠信教育。考生應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詳細、真實、客觀、準確。考生在網上報名后還須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接受資格審核,書面簽署包括如實提供報名信息與誠信考試在內的誠信承諾書。一旦發現考生報名信息造假、考試違規、跨省重復報名等不誠信行為,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
本實施辦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包括春季考試招生、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簡稱專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考試(含中本貫通轉段)(以下簡稱三校生高考)、秋季統一高考招生等。
一、報名條件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嚴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40號)的規定執行。
二、網上報名、資格審核和網上付費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全面推進“一網通辦”加快建設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滬委辦發〔2018〕14號)中關于各類考試報名費用的收取統一采取網上付費方式的要求,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資格審核與信息確認和網上付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信息采集
日期:2023年10月16日-20日
時間:10月16日-19日 每天8:00-21:00
10月20日 8:00-16:00
對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40號)報名條件的所有考生。
組織方式: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由學籍所在學校集中組織網上報名(所有應屆生都應完成報名信息采集)。非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往屆生、非本市學籍應屆生等)自主登錄網站進行報名,按不同類別選擇報考所在區:本市戶籍外省市就讀考生、本市戶籍往屆生選擇戶籍所在區;在職職工選擇單位所在區;非本市戶籍考生選擇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所屬區。
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里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根據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錄系統修改本人報名信息,系統以最后一次填寫信息為準。
凡參加2024年春季考試、1月份外語考試、專科自主招生考試、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貫通轉段)、中高職貫通轉段、五年一貫制轉入、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以及不參加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直接辦理錄取手續的保送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等其他特殊類別考生均須在網上報名,并同時勾選相應考試的選項。
凡參加本市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含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舞蹈類、音樂類等六個類別〕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休閑體育等)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勾選相應專業統考的選項,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六個類別之間原則上不得兼報。參加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須取得相應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網上報名時須勾選校考選項,具體校考報名詳見招生院校藝術類招生簡章。網上報名時勾選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或校考、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僅用于2024年本市秋季統一高考。專科自主招生考試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藝體類專業測試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2.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考點分配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采取系統統一分配考點的方式。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考點安排,屆時詳見“上海招考熱線”網站相關公告。
3.特殊類型招生項目考生報名要求
按照教育部規定,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考生,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辦理報名手續。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職班、西藏中職班考生也應在學籍所在學校組織下統一報名。
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試招生的考生還須根據國家體育總局文件要求另外辦理報名手續,具體要求和報名信息詳見國家體育總局相關文件。
(二)資格審核與信息確認
1.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2023年10月26日-28日,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
2.非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往屆生、非本市學籍應屆生等)
2023年10月27日-28日,由各區考試招生機構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資格審核和信息確認。
根據各區時間安排,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并已在網上報名成功(取得“流水號”視為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報考證明(非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出具報考證明,往屆生由戶籍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或工作單位出具檔案證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網上報名所選定的報考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設置的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手續并接受報名資格審核。區考試招生機構應認真做好在本區確認的報名考生高考資格審定工作,涉及資格審定的相關材料要留存備查。各區應注意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資格審核,若違規參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考試成績無效,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資格審核通過后,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付費。
(三)網上付費
根據考試項目安排,2024年網上付費按招考項目采取分段付費方式。第一次:主要針對參加春季考試、單報1月份外語考試、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第二次:主要針對參加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第三次:主要針對參加專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四次:主要針對參加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第五次:主要針對參加三校生高考的考生。
根據《關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考試收費等問題的復函》(滬價費〔2006〕005號)、《關于調整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外語口語考試等收費標準的復函》(滬價費〔2003〕069號)文件規定,文化考試收費標準:報名費為每項考試25元/人,考試費為每項考試每科目26元/人;藝體類考試收費標準:報名費為每項考試20元/人,考試費為每項考試每科目50元/人。各類考試項目須繳納費用如下表所示:
1.第一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3年10月30日-11月1日;
對象:勾選春季考試、單報1月份外語考試、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試項目)。
2.第二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4年3月上旬(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網上確認后);
對象:勾選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并完成網上個人報名信息確認的考生(春季考試已錄取考生除外);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3.第三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4年3月中旬(專科自主招生考試網上志愿填報后);
對象:已填報專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4.第四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4年4月中旬;
對象:參加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春季考試、專科自主招生考試等前期已錄取考生除外);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5.第五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4年4月下旬(三校生高考志愿填報后);
對象:已填報三校生高考志愿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6.退費說明
在每一次網上付費階段,考生僅在付費開通期間可通過網上申請退費,退款將返回給考生繳費時所用的銀行卡賬戶,具體時間以上海市財政局退款時間為準。
(四)高考補報名
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及非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都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資格審核及網上付費。考慮到有個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因各種原因未參加高考報名,本市于2024年安排兩次高考補報名。
第一次補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初,第二次補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中旬(具體以各區考試招生機構安排為準)。
(五)信息更正
考生應確保本人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報名后考生基本信息發生變化的(如政治面貌、戶籍類別、戶籍地址、通訊地址等),應及時向學籍所在畢業學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兩次補報名期間(2024年3月初和4月中旬)可以進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設兩次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時間,第一次是2024年1月9日,第二次是2024年6月10日。
三、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
(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2024年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時在網上進行,考前由考生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
1.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及付費
時間:2024年3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已在網上報名參加本市體育類統一考試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進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個人報考信息確認并進行網上付費。
2.統一考試時間
2024年3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三)網上咨詢
為了讓考生了解相關報名政策,市教育考試院將于2023年10月14日(9:00-15:00)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和東方網接受考生網上咨詢。
四、有關說明
(一)“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持證人的《上海市居住證》、身份證及《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進行校驗。資格審核單位除了要通過查驗戶口簿等材料核實其法定親屬關系外,還要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查驗相關信息。
(二)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人員子女報名確認時,須攜帶留學人員及其子女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
(三)“持有效《具有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享受優惠政策證明》的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的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或202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
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具有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享受優惠政策證明》。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或2023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
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證》(須登錄“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查詢相關信息)、戶口簿,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明〔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本市戶口簿(戶口簿上信息須與所提供的其他材料相一致)〕、父母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監護人關系材料。
列入2023年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區考試招生機構須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審核后,才能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五)“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認定的駐滬機構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23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的非本市戶籍考生,確認時,應屆畢業生須由該機構人事部門出具證明,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和市教委復核后,通過市教育考試院將考生名單下達給學籍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經核對無誤后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列入2023年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區考試招生機構須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審核后,才能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六)考生為“在滬定居并持有簽發地為上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人,且為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確認時須提供簽發地為上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七)考生為“在滬臺灣同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為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確認時須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以上七種類別所涉及考生證件的有效期均須在所報類別統一文化考試開考首日有效,所有相關審核材料須留復印件備查。
(八)參加春季考試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其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成績必須合格。
(九)本市和非本市學籍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的應屆生,不可報名參加春季考試。符合在滬報考條件的2024年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統一高考中,只能選擇其中一次參加考試。
(十)考生為持有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的畢業生,以及長三角示范區職教一體化招收的在本市中職校就讀的吳江、嘉善兩地學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的畢業生。其中應屆畢業生只可以參加專科自主招生考試和三校生高考的專科層次錄取,往屆畢業生只可參加專科自主招生考試。
(十一)考生為本市新疆中職班、西藏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名單由市教委鎖定),只可報名參加專科自主招生考試。
(十二)根據教育部規定,所有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要同時確保提供的報名表信息和后續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實、準確,必須認真、仔細閱讀“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上海市各類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場規則”,除網上以點擊確認方式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外,還須書面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
(十三)參加本市秋季統一高考中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根據報考學校要求,須及時到學籍所在的高中階段學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獲取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報考證。
五、高考報名號
采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一的14位報名號編制方法,內容包括“年份”、“國標行政區劃”、“順序號”三項。具體如下:
其中:
(1)年份:指考試報名所屬年份。使用年份末2位,如24表示2024年。
(2)國標行政區劃:指考生報名確認所在區的國標代碼(6位)。
(3)順序號:從000001開始,由小到大連續編號,不允許有重號。
六、照片采集
所有辦理了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包括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職班和西藏中職班的考生),一旦網上報名頁面上未顯示照片或顯示不符,均須重新進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安排如下:
1.照片采集日期:2023年10月28日-11月1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2.照片采集地點:虹口區新市南路498號;
3.考生須攜帶報名確認時打印的拍照憑證、本人身份證。
七、體檢安排
所有報名參加2024年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包括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
根據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招生體檢的相關文件精神,本市實行區屬地招生體檢的規定,對參加2024年秋季統一高考考生的招生體檢安排如下:
1.各區招生體檢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間,組織安排考生的體檢(包括復查),便于考生填報志愿時選擇學校和專業。
2.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的體檢,由報考所在區招生體檢站會同區考試招生機構與各高中階段學校商定體檢的日程安排。
3.往屆生和在職職工等其他考生的體檢,具體以報名所在區的考試招生機構安排為準。考生自行前往報名所在地的區招生體檢站進行體檢(閔行區、金山區和浦東新區的區域內有2至4個招生體檢站,考生可選擇就近的招生體檢站進行體檢)。
4.本市戶籍、長期在外省市中學就讀的個別考生的體檢,由區考試招生機構在考生返滬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期間,告知其體檢安排;具體辦法由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以書面方式告知有關招生體檢站,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及時安排好此類考生的體檢。
5.對個別逾期未體檢的考生,在2024年5月中旬前,由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督促其進行體檢;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及時安排個別逾期未體檢考生的體檢。考生因個人原因拒絕或未體檢的后果自行承擔。
6.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做好考生體檢信息紙質材料及信息數據庫基礎采集工作,并按工作流程將體檢結果告知考生,如考生對部分體檢結論有異議可按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體檢站提出復議,復議結論即為最終結論。如考生未提出異議則視為對體檢信息的確認,此后體檢信息不得修改。
附:
1.2024年各類型考試項目時間安排
2.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地址及聯系電話
附1
2024年各類型考試項目時間安排
附2
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地址及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