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照顧對象審核辦法
時間:2023-10-1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高考報名的同時將采集部分照顧政策資格考生信息,網上報名時采集的照顧對象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其他照顧類型由相關部門審核并提供名單,不在高考報名時采集。
符合相關照顧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時提供相關信息及證明材料以供審核確認。
1.烈士子女須在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填寫申請表(附件1)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須在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提交立功通令、證書,以及檔案內獎勵卡片的復印件(三樣缺一不可),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與相關單位確認。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由考生學籍所在區僑辦出具身份確認書。
4.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須在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填寫申請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由市臺灣同胞聯誼會審核。
5.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須在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填寫申請表(附件3)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自主就業證明信復印件,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
6.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須在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填寫申請表(附件4)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由市教委等相關委辦局和考試院共同核準。
7.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由考生家長所在戰區級單位干部部門匯總審核后報軍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審批,軍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審批匯總后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
8.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以部隊頒發的士兵退出現役的證件為準,由區高招辦負責審核。
9.殘疾人民警察須在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填寫申請表(附件5)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
10.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以教育部和市教委下發名單為準。
11.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的5A級青年志愿者,須在高考報名現場確認時填寫申請表(附件6)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由相關共青團組織審核確認。
2024年高招照顧政策將按“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附件1 北京市普通高考烈士子女考生照顧申請表
附件2 北京市普通高考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照顧申請表
附件3 北京市普通高考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照顧申請表
附件4 北京市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考生照顧申請表
附件5 北京市普通高考殘疾人民警察考生照顧申請表
附件6 5A級青年志愿者照顧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