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蘭溪市紀委市監委2023年10月公開選調5名公務員
時間:2023-10-2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部分公務員到市紀委市監委機關、派駐機構及市委巡察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01選調人數
市紀委市監委機關、派駐機構,市委巡察辦工作人員共5名。
02選調范圍
本市范圍內鄉鎮(街道)、機關單位及垂直管理單位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03選調條件
選調對象應當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和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具備與選調崗位相匹配的實際工作能力,除此之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級機關工作滿2年(時間計算截止2023年11月,其中新錄用的鄉鎮<街道>公務員需滿足5年最低服務年限);
3.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符合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因犯罪情節輕微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7.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8.選調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04選調程序
1.報名與資格審核。報名人員需填寫報名表,并攜帶畢業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單位)等相關材料到市紀委市監委干部室(黨政中心西輔樓302室)報名,接受資格審核。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3日18時。報名資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報名人員在報名前應征得本單位同意,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轉任資格。
2.筆試。主要測試文字綜合寫作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側重于對應試者綜合素質和能力的測試。
4.考察。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總成績按選調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察對象。
5.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不唯分取人,并在調入、調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任用的,取消選調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紀委市監委干部室負責解釋。
報名表附件下載鏈接: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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