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面向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定向招聘文職人員公告
時間:2023-11-0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關于加強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職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長春地區兩級法院工作實際,計劃面向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定向招聘文職人員3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聘用的文職人員與各用人法院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經費由省財政全額保障。
二、文職人員主要職責
文職人員主要從事審判輔助性和事務性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三)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
(四)校對、送達法律文書;
(五)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六)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
本次長春地區兩級法院文職人員招聘采取面向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定向招聘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計劃
長春地區兩級法院計劃招聘文職人員32名。各院具體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見附件1《2023年長春地區兩級法院文職人員校園定向招聘職位及條件一覽表》。
五、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道德品行和職業操守。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間出生)。
4.學歷條件: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全日制大專學歷應屆畢業生,專業不限。
此處學歷要求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具有全日制大專學歷的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應屆畢業生。其中,2021年、2022年、2023年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按應屆畢業生對待,可報考此職位。
5.民族、性別、戶籍條件:不限。
6.掌握書記員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7.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8.符合法律法規和招聘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4.曾在公務員招錄、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受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6.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報考法院轄區內從事律師職業的(“律師職業”,是指擔任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設立人,或者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以律師身份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法院轄區是指本院及所轄下級人民法院的轄區”)。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文職人員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工作由長春中院委托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組織,報名人員需登錄(http://www.jlsfjy.cn/)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網,在首頁下方《就業動態》模塊中下載并填寫《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法院文職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每名考生限報1個法院。
2.報名時間:2023年11月6日9:00—11月7日14:00。
3.報名地點: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圖書館7樓704。
4.報名所需材料:《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法院文職人員報名登記表》、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未繳納社保證明一份。此外,考生需現場出示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手機界面(瀏覽器搜索“學信網”—點擊“學信檔案”—登錄—點擊“高等教育信息”—向現場審核人員出示手機界面)。
長春中院政治部干部處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市法院紀檢、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對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進行全程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錄用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偽造有關證件、材料或主要報考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占總成績的40%,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不設置開考比例。
2.筆試主要考察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斷推理等綜合知識和能力,采取閉卷方式。筆試成績未達到及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速錄環節。
3.筆試時間: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10:30。
4.筆試地點: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校內。
5.筆試結束后,將筆試合格的考生名單于當日下午13:00前 在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實訓樓計算機教室公布。
(三)速錄技能測試
1.對筆試合格的考生進行速錄技能測試。速錄技能測試占總成績的30%,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不設置開考比例。
2.速錄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計算機文字錄入能力,采取上機考試的形式。速錄技能測試成績未達到及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3.速錄技能測試時間:2023年11月9日下午13:30。
4.速錄技能測試地點: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校內。
5.速錄技能測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四)面試
1.從筆試和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考生中,根據筆試和速錄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1:5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不足1:5的全部進入面試。筆試和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占總成績的30%,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不設置開考比例。
2.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主要測試文職人員崗位所需要的自我認識、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臨機應變等方面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3.面試時間:2023年11月10日全天。
4.面試地點: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考生需在面試當日早 晨7:30之前到達面試地點。
5.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6.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及格線的考生不得確 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五)擬聘用人員的確定
總成績按照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成績4∶3∶3的比例折算后計算產生,總分為100分,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原則上按照招聘計劃與擬聘用人選1:1比例,以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選。如考生總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調劑
對于長春地區兩級法院招考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或招聘人數未達到招聘計劃的,可按照參加考試的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如考生總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順序,在征求考生本人意愿的基礎上對報考崗位進行調劑。
(七)體檢和考察
擬聘用人選進入體檢階段,待人選確定后將在(http://www.jlsfjy.cn/)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官網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人員,啟動考察程序,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程序,由長春中院組織進行考察。政審考察主要對通過體檢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現實表現情況。
因體檢、考察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崗位的人員中,可按照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如考生總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八)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九)簽訂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新聘用的文職人員依法與各院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符合擔任文職人員條件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八、其他事宜
1.考生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最低開考比例。
3.本次文職人員招聘的筆試、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考試輔導班、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考試輔導班、培訓班。
4.招聘工作期間,考生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本公告如有變動事項,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6.招聘工作由長春中院紀檢、督察部門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431-88558729。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