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關于組織 2024 年在湘民航招飛院校招收飛行學生初檢等有關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3-11-0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各在湘民航招飛院校:
為切實做好我省2024年民航招收飛行學生工作,根據教育部、中國民用航空局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現就2024年民航招收飛行學生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與管理
2024年在湘民航招飛院校的宣傳、初檢與面試等工作分市(州)在統一地點、統一時間進行,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統籌協調,市(州)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安排,已申請在我省招收民航飛行學生的有關招飛院校負責具體實施。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宣傳動員。我省民航招飛宣傳動員時間為2023年11月7日至11月29日。各市(州)教育考試院要協同招飛院校及送培單位,組織屬地各有關中學,通過多種方式和途徑全面宣傳2024年民航招飛政策要求、2017年修訂的《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檢鑒定規范》等,組織有意愿參選且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符合招飛院校(專業)報考要求、預估成績和身體條件達到民航招飛要求的學生報名。
(二)初檢時間和地點。初檢時間定于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不再另行安排其他時間。各市(州)教育考試院負責安排檢測場地。各招飛院校、送培單位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完成招飛初檢與面試工作(初檢面試工作安排表見附件1)。體檢鑒定等事項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飛院校另行通知。
(三)各高中學校組織有意向參加初檢的學生,通過招飛院校網站下載有關院校2024年度民航招飛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填寫,持報名登記表參加初檢。
(四)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積極協調招飛院校、送培單位和高中學校,共同組織好民航招飛有關工作,確保民航招飛工作有序順利進行,確保考生人身安全。
(五)各招飛院校及送培單位須按照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飛初檢工作安排開展有關工作,要嚴格工作紀律,切實履行職責,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確保宣傳口徑與錄取政策保持一致,并負責解釋和處理宣傳、面試、初檢等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六)各地要結合民航招飛要求和本地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初檢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盡可能為考生提供服務和便利,確保檢測過程安全平穩。
三、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長沙市岳麓區瀟湘中路271號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郵編:410006。
聯系人:李鴻,電子郵箱:2238867943@qq.com。
附件:
1.2024年在湘民航招飛院校招收飛行學生初檢面試工作安排表
2.2024年在湘民航招飛院校(單位)招收飛行學生飛行技術專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及聯系方式匯總表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