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對2023年11月2日發布的“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問答”中報考打擊樂或電聲專業有關問答進行修訂。
修訂一:“二、音樂類”→“2.考試的內容和形式是如何要求的?”→“(四)器樂”→“b”修訂為:
“b器樂的手風琴、管弦樂專業: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中西打擊樂專業要求演奏兩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種為音高類打擊樂器。打擊樂專業:小軍鼓樂曲一首、馬林巴或民鼓樂曲一首);”。
修訂二:“二、音樂類”→“11”修訂為:
“11.器樂考試中報考打擊樂或電聲專業可選擇的樂器和考試內容有哪些?
打擊樂可選樂器:小軍鼓、馬林巴或民鼓。考試內容為小軍鼓樂曲一首、馬林巴或民鼓樂曲一首。
電聲可選樂器:鍵盤(含電子琴、雙排鍵、電鋼琴)、架子鼓、電吉它或木吉它、電貝司、電聲薩克斯均可。考試內容為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