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部分事業單位2024年度面向殘疾人專項招聘公告
時間:2023-11-0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市部分事業單位面向殘疾人進行專項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截至
(三)具有本市戶籍(不含高校集體戶口);
(四)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獨立開展工作的身體條件;
(八)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24年度部分事業單位面向殘疾人專項招聘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或其他信息有疑問的,請直接咨詢相應招聘單位。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簡章》。
3.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
4.本次招聘采取“先報崗位后筆試”的方式。報考人員應根據自身情況按照通勤方便的原則,報考一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各招聘單位和市殘疾人聯合會將及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核人員不可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核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改報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方可參加筆試。
5.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在報名網站上填寫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殘疾證號必須一致。
6.報考人員應對填報的個人信息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對偽造、變造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
7.完成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成功,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于
8.報考本次專項招聘的考生,不得同時報考上海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
(二)考試方法和內容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個別崗位因專業性較強,無需筆試,詳見《簡章》)。
2.筆試為閉卷考試,由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詳見附件2《上海市2024年度部分事業單位面向殘疾人專項招聘考試大綱》)。筆試時間為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參加本次部分事業單位專項招聘筆試人員的平均成績。
4.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比例低于1:3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無考生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5.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環節分數線于
6.面試由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組織。面試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可選擇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
7.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的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三)體檢和考察
按照筆試、面試成績4:6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第一名者進入體檢(若前一名體檢不合格,可由后一名依次替補)。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殘疾人招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崗位對身體的要求,統一組織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組織,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四)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在本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網站或其他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決定是否聘用。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人員在正式聘用前自行放棄的,可由綜合成績后一名依次替補并按規定程序對其進行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三、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上海市殘疾人聯合會56386733
監督電話:12333
技術支持電話:54644619
咨詢時間:報名期間每天9時至17時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下載附件
附件1:上海市2024年度部分事業單位面向殘疾人專項招聘簡章.xls
附件2:上海市2024年度部分事業單位面向殘疾人專項招聘考試大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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