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石泉縣2023年關于縣級機關和事業單位選調(聘)34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23-11-0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中共石泉縣委組織部和石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石泉縣2023年縣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下同)和事業單位選調(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聘)職位(崗位)和數量
本次為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選調(聘)工作人員共34名,其中縣級機關選調公務員19名、縣級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15名。
二、選調(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聘)范圍
1.選調公務員的范圍:全縣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下同)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部分職位面向安康市縣區(市)黨政機關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詳見職位表)。
2.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范圍:全縣事業單位八級以下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人員(中小學校教師及衛生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除外)。部分崗位面向安康市縣區(市)事業單位八級以下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人員(詳見崗位表)。公務員也可參加選聘,正式聘用后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
(二)資格條件
報考者應當經單位黨委(黨組)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并滿足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除選調(聘)職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轉任、調動到現單位工作須滿2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不得參加選調(聘)的情形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或者服務期未滿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時間計算截止2023年10月31日);
6.選調(聘)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及職位(崗位)查詢。本次選調(聘)公告以及具體職位(崗位)、資格條件,可通過石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www.shiquan.gov.cn/)查詢。選調(聘)職位(崗位)表詳見附件。
選調(聘)各環節有關信息,將在發布公告網站通知或公示,請留意。
(二)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0日至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縣直機關選調公務員及黨群部門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報名;縣直部門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在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報名。
3.提交報名申請及報名資料。報名人員從發布公告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選報職位(崗位),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報名。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崗位),多報無效。報名應提交以下資料:
(1)單位審核同意蓋章的《報名表》(一式1份,含電子版)和個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以個人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人社部門反饋的個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文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有效期限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原件(根據職位需要提供)。
報考者在縣外工作的,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6)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管理登記表復印件,檔案專項審核表和最新任免審批表復印件。
(7)縣區(市)組織人社等具有干部管理權限部門的招錄(招聘)文件或錄(聘)用通知書。
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證件、資料應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一經核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本次選調(聘)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根據報名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照公告要求和報考職位(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其考試資格;對審查不合格的,向報名人員說明理由。
各選調(聘)職位(崗位)的報名人數與選調(聘)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則縮減或取消該職位(崗位)選調(聘)計劃。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通知取消職位(崗位)報考者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崗位),并修改《報名表》。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發放準考證。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考試等程序的必需憑證,請妥善保管。
(五)筆試。筆試設一門綜合科目,主要測試政治思想素質、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
筆試加分。為突出實績導向,對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每獲一個優秀等次加1分。
符合筆試加分的人員,在報名同時提交加分材料,經審核后計入筆試成績。加分材料包括:《石泉縣選調(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年度考核結果文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筆試時間定于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準考證的領取、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在石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根據考生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六)面試。按選調(聘)計劃數2倍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不足2倍的,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可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應急處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公布時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不進行四舍五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順延小數位確定排序;綜合成績并列且順延小數位后仍完全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綜合成績排序。
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石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
(八)考察和體檢。選調(聘)實行等額考察,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由選調(聘)單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考察結束后,考察組要提出考察意見,及時形成考察報告上報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
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因考察對象主動放棄或考察結果不合格的,按缺額遞補。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從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按選調(聘)計劃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
體檢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行。
考生對體檢不合格的結論如有疑議,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7日內,可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根據綜合成績確定遞補人員。
(九)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對體檢合格人員在石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聘)的,由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要求
選調(聘)工作嚴格執行相關紀律規定,所有參與選調(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回避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和社會監督。對于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提供虛假個人材料、影響選調(聘)工作秩序等違紀違規情形的報考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有關違紀違規情況通報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以及所有參與選調(聘)工作的人員,如有徇私舞弊等問題,一經查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股6315806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6310807
附件:
1.石泉縣縣級機關和事業單位選調(聘)職位(崗位)表.xls
2.石泉縣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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