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直機關(單位)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公告
時間:2023-11-10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省委組織部同意,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九江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
1.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含相當層次職級)公務員(參公人員)。
2.四級至一級檢察官職級層次公務員。
具體公開遴選職位見《2023年九江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附件1)。可通過九江黨建網、“九江組工微訊”微信公眾號、九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九江市范圍內(含中央、省直駐九江單位)縣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九江市范圍內(含中央、省直駐九江單位)縣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九江市范圍內自2018年后因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縣級以下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劃轉安置在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且在編在崗,并在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的工作人員。
(二)報考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2年以上實施公務員法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經歷(公務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
除應符合在本級機關或現工作單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還須在現工作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
5.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曾任(含現任)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正職或縣直單位正職或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到38周歲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其中年齡條件的計算方法為:35周歲及以下是指
6.現任職務職級符合報考職位的職務職級層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具有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專業分類按照《江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附件3)執行,相近專業或者目錄中沒有的專業,符合職位需求及專業分類原則的,需在報名前經公開遴選單位同意和市委組織部確認后,方可報考。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另外明確之外,此次公開遴選所有資格條件計算時間截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處罰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如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下載《2023年九江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附件1)查詢職位,如需咨詢所報職位的有關事項,可按附件1中的電話與公開遴選單位聯系。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遴選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報名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公開遴選人員在公開遴選中弄虛作假或者入闈面試后因個人原因放棄公開遴選的,記入公開遴選人員失信記錄庫,3年內不得參加公開遴選。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
1.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為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材料: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2023年九江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推薦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
(4)近半年內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張;
(5)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需蓋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6)2020、2021、2022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蓋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7)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3.報名注意事項及要求:
(1)本次公開遴選筆試報名免費。
(2)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須在現場報名時提交完整材料。
(3)報考人員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現場報名,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報考人員在報名表中填寫的聯系方式務必準確,保持電話暢通,否則造成的后果自行負責。
(4)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即報名成功。
4.改報職位:
(三)領取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于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考生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為100分,合計總分200分。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經遴選單位與市委組織部協商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規定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職位調減計劃數于筆試前在九江黨建網、“九江組工微訊”微信公眾號、九江人事考試網公布。
1.科目和內容。筆試考試科目為一門,總分為100分。筆試實行AB分卷測試,業務崗使用A卷,側重測查考生常見公文寫作能力;文字崗使用B卷,側重測查考生綜合性文稿寫作能力。具體試卷類型見職位表(附件1)。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
3.成績查詢。考生可于2023年12月12-13日工作時間內直接向公開遴選單位電話查詢本人筆試分數,各遴選單位也將通過手機短信告知考生本人筆試分數。
(二)面試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各職位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同一職位公開遴選人數1-4人的,面試比例為1:3;同一職位公開遴選人數5人以上的,面試比例為1:2.5(遇小數點進一位);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應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調減后,仍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經遴選單位商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最低可按1:2的比例繼續開考。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
1.面試公告。報考人員可于
因面試人員放棄資格等原因導致面試人員低于規定比例的,依次遞補符合條件人員參加面試。遞補人員由公開遴選單位通知考生,并于面試前一天在網上公示。
2.面試時間。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五、考察、確定人選和體檢
考察、確定人選工作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由公開遴選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一)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公開遴選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考察。入闈考察人員排名不分先后。
公開遴選單位派出組織人事部門和熟悉擬公開遴選職位情況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與職位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并據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機關。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紀違規情況、誠信檔案情況等),對出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準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后續程序。考察對象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當積極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有關情況。
(二)確定人選。公開遴選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等額擇優提出擬任職人員并告知考生。考察對象的考試總成績不作為確定擬任職人員的唯一依據。
(三)體檢。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遞補。考察和體檢階段,放棄公開遴選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由此產生職位空缺的,由公開遴選單位決定是否遞補,事先應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六、公示、試用和辦理相關手續
(一)公示。對體檢合格的擬任職人員在九江黨建網、“九江組工微訊”微信公眾號、九江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組織(人事)部門。
(二)試用。公示期滿,公開遴選單位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進行3個月的等額試用。試用期滿后,遴選單位對試用人員試用期間的表現進行考察和評估,就試用人員履職情況、思想狀況和出勤情況等形成試用評估報告,并報送市委組織部備案。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因試用不合格等產生職位空缺的,是否遞補試用由遴選單位決定,遞補試用僅限1次,并事先報市委組織部備案。試用期內,不轉移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
(三)辦理手續。試用期滿,公開遴選單位將試用合格的擬任職人員名單報市委組織部,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和任職手續。對擬任職人員,各公開遴選單位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職級,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任職。
公告中其他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職位咨詢電話:具體見附件1(直接聯系公開遴選單位)。
政策咨詢電話:0792-8211580。
請在工作時間內電話咨詢。
附件1:2023年九江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九江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推薦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3:江西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doc
附件4:2023年九江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docx
特別提示: 針對本網發布的部分招聘信息來自于網絡,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同時請求職者先通過招聘單位網站或電話等方式核實招聘信息后再應聘,以防虛假、詐騙招聘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若有侵權,虛假、詐騙招聘信息請第一時間聯系高考在線3321635606@qq.com,我們將立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