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20名教師公告
時間:2023-11-10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學校事業高品質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海安教育信息網、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網站公告。
二、招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具備教師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3.1987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間出生。
4.持有高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2024年畢業生報名時可暫不提供;但須在聘用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5.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其他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外、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6.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政違法和刑事犯罪記錄的人員。
3.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外、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人員。
5.國家和省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校園現場報名,不接收網絡等其他報名方式。
(二)報名地點、時間
第一站:南京大學仙林校區就業中心;報名時間:
第二站: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報名時間:
第三站:南京師范大學仙林校區行敏樓;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地點若有變化,詳見現場指示牌。
(三)報名要求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持填寫完畢的《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適崗評價相應佐證材料(中學學科競賽獲獎,大學任職、獲獎及榮譽稱號等)原件、復印件,在規定時間至指定地點參加現場報名。若因個人原因不能到達現場,應聘人員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相應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應聘人員佐證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暫未取得的,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國外、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應聘人員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已取得學歷學位應聘人員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查詢);
4.2022年、2023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同時現場簽訂《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承諾書》(附件3);
5.以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人員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高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2024年畢業生報名時可暫不提供;但須在聘用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7.各種榮譽證書,如中學學科競賽獲獎,大學任職、獲獎及榮譽稱號等。
(四)現場審核
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負責對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經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現場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招聘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現場審核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陳述申辯。此次招聘不收取面試費。
(五)崗位變更和改報名
現場資格審核通過人數與崗位招聘數達到《崗位簡介表》規定的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核減或取消情況將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海安教育信息網、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網站予以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資格審核通過人員,由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負責通知改報符合本招聘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具體時間、方式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應聘人員須保持聯系方式暢通,招聘單位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考試資格。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由適崗評價、面試組成,由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組織實施,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監督與指導。
(一)適崗評價
在資格審核通過人員中,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將通過查看報名時提交的材料、談話交流(現場或網絡)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方式開展適崗評價,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職業素養、發展潛能等。適崗評價總分100分,70分為合格線。適崗評價合格人員名單在海安教育信息網、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網站公告。
(二)面試
1.面試對象:適崗評價合格人員。
2.面試時間、地點:取得面試資格人員攜帶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由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負責通知。
3.面試形式: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測試(封閉環境下準備40分鐘,模擬上課10分鐘),教學內容為報考崗位相應教材內容,教材版本不限。在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測試基礎上,高中音樂崗位還將進行學科能力測試(現場演奏鋼琴曲<測試現場提供鋼琴>一首;現場演唱聲樂曲一首;另在舞蹈、除鋼琴以外的其他樂器兩項中任選一項進行現場展示,樂器自備。所有曲目自選,伴奏自備,播放器<不得帶有通訊功能>自帶,15分鐘內完成上述三項任務。三項任務滿分各100分,按現場演奏鋼琴占40%、其他兩項技能各占30%的權重,采用百分制計算學科能力測試總成績)。
4.面試成績: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線(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高中音樂崗位按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測試、學科能力測試各50%的比例計算面試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組織,按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規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行。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照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偝煽?、體檢人員名單在海安教育信息網、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網站公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組織實施,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三)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海安教育信息網、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再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于2024年8月底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其中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
擬聘用人員與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簽訂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在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與報考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與初次就業的人員訂立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條件的,再根據崗位管理有關規定,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總成績合格者中按照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人員主動放棄體檢資格的;
(2)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4)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5)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面試總成績排名靠前的其他應聘人員在總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通知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應聘成功人員享受事業單位人員有關待遇及學校課時津貼、延時服務津貼、獎勵性津貼等,名校優生還按照海安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海安名師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見》(海辦發[2020]39號,附件4)落實各項待遇。
2.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體育局、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8918039(海安市教育體育局)、0513-88826048(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
監督電話:0513-88931651(中共海安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海安市監察委員會派駐海安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
附件1: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pdf
附件2:江蘇省海安高級中學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4:關于實施“海安名師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見(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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