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關于做好2024年度民航在廣東省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3-11-1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粵招辦普〔2023〕43號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考試院),各有關高校:
為認真做好2024年度民航在我省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計劃
招生院校共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送培單位共3家: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單位(下稱“招飛單位”)飛行技術專業招生計劃(附件1)。
二、招生條件
(一)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男性,參加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和報名辦法按《關于做好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3〕7號)執行。
(二)身體條件和年齡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飛單位條件要求,學生可參考《報考民航飛行學員身體條件自薦標準》(附件2)。具體身體條件和年齡要求詳見各招飛單位公布的簡章。
(三)政治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品德優良,志愿獻身民航飛行事業,符合《民用航空背景審查規定》及各招飛單位標準。
(四)文化條件:高考選考科目必須為物理+化學+其它,外語語種限英語,文化課總分達到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不低于各招生院校自行確定的總分和單科成績要求。
(五)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其他條件。
三、招生管理
(一)省招生辦統一部署,各地市與各招飛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各地市要安排專人負責,各有關中學要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導處、年級長、班主任和校醫等組成的招飛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校的民航招飛工作。
(二)按照各招生院校為主體、航空公司深度參與的原則,我省2024年民航招飛工作高考前的宣傳動員、預選初檢、體檢鑒定、民航航空背景審查等選拔工作,由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牽頭,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單位組成聯合工作小組負責實施。
(三)凡報考民航招生院校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都須在中學報名,報名時考生須認真了解相關招生院校及其對應的送培單位詳細信息與招生要求,由考生自主選擇招生院校,參加由招飛單位在統一時間、地點組織的預選初檢??忌A選初檢合格,方可參加由各招飛單位分別組織的上站體檢與背景審查,且必須參加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普通體檢、考試和填報高考志愿。
(四)報考民航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在向各招飛單位申請報名同時,必須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下稱“招飛系統”)進行注冊、報名,并參加后續招飛選拔工作??忌ㄟ^招飛系統中確認并生成的“有效招飛申請”,將作為考生填報飛行技術專業高考志愿的依據。考生未在招飛系統確認并生成“有效招飛申請”的,不得填報飛行技術專業高考志愿。
四、招生程序
(一)第一階段:高考前選拔工作
1.宣傳動員(2023年11月)
各地市招生考試機構統籌組織屬地中學,利用宣傳欄、網站和廣播等方式,全面宣傳2024年度民航招飛政策要求,鼓勵綜合素質好、高考成績預估高于本科線的學生報名參選。各招飛單位組成宣傳組,與各地市招生考試機構協商后,赴相關中學對學生進行面對面宣傳動員和答疑解惑,現場發放海報簡章。
2.招飛報名(2023年11月中下旬)
(1)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在所屬中學報名,并填寫《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報名表》(附件3)留存待初檢。報名結束后,各中學以學校為單位,填寫《2024年度報考民航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名冊》(附件4),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將報考名冊匯總到屬地招生考試機構。
(2)各地市招生考試機構收齊名冊后,于2023年12月3日前將名冊電子版發送到南方航空招飛郵箱(zhaofei@csair.com),供招飛單位使用。
3.預選初檢(2023年12月)
根據報名情況,招飛單位在各地市設立集中面試點對考生進行預選初檢(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見附件5)。各地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測場地布置工作(檢測場地要求見附件6)。
考生預選初檢時須攜帶《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報名表》、本人身份證。預選初檢合格名單在各招飛單位指定的網站公布。
4.上站體檢(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預選初檢合格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參加由各招飛單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鑒定標準》組織的上站體檢。體檢時間及地點由各招飛單位另行通知。
5.背景審查(2024年3月—5月)
背景審查工作在體檢之后進行,由招飛單位按照民航及招飛單位招收空勤人員背景審查的要求,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實施,各學校應給予支持與配合,如實反映學生表現情況。
6.填報系統信息(2023年11月—2024年5月)
為統一管理飛行技術專業考生高考前的選拔工作,報考民航飛行技術專業的考生,必須根據民航局及各招飛單位的安排,登錄“招飛系統”進行信息查詢、考生注冊、填報招飛志愿組合以及參加預選初檢、招飛體檢鑒定(含飛行職業心理學檢測)、背景審查、有效志愿確認等高考前選拔工作。招飛系統于2024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錄入。
(二)第二階段:高考后志愿填報及錄取工作
1.填報志愿
各招生院校飛行技術專業在提前批次錄取。在《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目錄》中,各招生院校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飛行技術專業計劃將統一列于本校的國標代碼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生院校的飛行技術專業計劃以不同的專業組及專業代碼區分。
由于今年民航在廣東有3家送培航空公司和3所招生院校進行招生,通過高考前招飛選拔的考生必須根據本人在“招飛系統”中填報確認的“有效招飛申請”,在“廣東省普通高考志愿填報系統”提前批填報對應的招生院校專業組和專業代碼,即“廣東省普通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的志愿必須與“招飛系統”的“有效招飛申請”一致,否則不能錄取。如提前批未能錄取,不影響考生報考后續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投檔錄取
(1)嚴格按照民航局劃定的高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英語單科分數),在體檢合格、背景審查合格且在“招飛系統”填報確認了“有效招飛申請”的考生中進行錄取。
(2)投檔時,省招生辦按合格考生所填報的院校志愿進行投檔,招生院校按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3)已被招生院校飛行技術專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錄取。
五、入學復查及其他
(一)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身體復查。發現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復查合格取得學籍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技術、學習等原因停飛的,可按照國家或普通高校的相關規定申請改學其它地面專業。
(二)其他
考生須通過各招飛單位公布的招飛簡章和招生章程具體了解選考科目、體檢要求、體檢費用支付方式和招生錄取原則要求等相關信息。被招生院校飛行技術專業錄取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費用以及畢業后的就業及待遇,請查看相關航空公司以及招生院校的招生簡章及網頁。
六、工作要求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各招飛單位要高度重視民航招飛工作,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維護我省良好招生秩序,維護中學正常教學秩序。各招飛單位要認真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組織好在粵招飛工作。
請各地市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各縣(市、區)招生辦及中學。
附件:
1.2024年度民航在廣東省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計劃情況一覽表
2.報考民航飛行學員身體條件自薦標準
3.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報名表
4.2024年度報考民航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名冊
5.2024年民航招飛廣東預選初檢時間表
6.2024年度民航招飛面試站基本設施及要求
7.2024年度民航招飛工作時間表
8.各招飛單位聯系方式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