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2023年公開選調3名所屬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23-11-1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充實墨江縣林業和草原局所屬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強單位專業技術和業務工作力量,根據《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的通知》(墨政辦發[2022]55號)文件規定,結合林草局實際,決定面向縣內15個鄉(鎮)林業和草原服務中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用人原則。
(三)堅持“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原則。
(四)堅持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編制數內和人事部門核準的崗位數額內考試選調的原則。
二、選調崗位和人數
三、選調對象范圍
全縣15個鄉(鎮)林業和草原服務中心在編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四、選調條件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業務精湛,實績突出,樂于奉獻,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大專及以上國家承認學歷,林業類及相近專業。
(六)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七)含試用期在內鄉(鎮)服務年限滿5年(即:
(八)近三年年度履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九)同意按照選調單位崗位設置辦法、崗位結構比例、崗位空缺情況進行崗位聘用。
(十)符合《墨江哈尼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墨政辦發[2022]55號)有關規定。
五、不能參加選調的情形
(一)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被追責問責影響期未滿的或期滿但影響使用的。
(三)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四)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墨江縣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4.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2023年縣林草局公開選調所屬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紙質版、電子版各1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參加工作文件復印件或證明材料1份。
(4)近三年個人履職年度考核證明材料1份。
(5)考生廉潔自律情況證明材料。
(6)考生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由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公開選調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原則上需達1:3比例方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由選調領導小組研究后,報縣人社局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三)筆試
1.筆試方式和分值: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2.筆試內容:林草綜合專業知識,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專業綜合知識、政策理論水平、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
本次考試不提供復習資料,不指定教材,不舉辦培訓班。
3.筆試時間:
4.筆試地點:墨江縣林業和草原局四樓大會議室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墨江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組織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調人數與考察人選數1:2的比例或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實行百分制量化評分。
組織考察需提交材料:
1.《2023年公開選調墨江縣林草局所屬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察對象信息采集表》1份。
2.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現任崗位聘用協議復印件1份。
4.工作業績、論文、論著等工作能力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1份(沒有的可以不提供)。
5.工作期間受處分處理文件復印件1份。
6.考生認為對組織考察有幫助的其他材料。
(五)總成績確定
公開選調總成績=筆試成績×70%+組織考察成績×30%,
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選調。在公開選調成績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等額確定擬選調人員,公開選調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若筆試成績再并列的,以組織考察中工作實績評分高者確定。總成績在墨江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
(六)公示
擬選調人員在墨江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員的工資待遇,根據選調單位崗位設置聘用方案進行聘用,享受聘用后職稱工資待遇。約定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對反映有影響選調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八)遞補
因報考人員不符合選調條件或放棄選調的,在公開選調成績達合格線及以上報考人員中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七、選調紀律
(一)公開選調工作在縣人大、縣政協和縣委機要保密部門的監督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縣林草局選調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公開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公開選調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四)嚴格執行事業單位選調工作紀律。無論哪個環節發現問題,一經查實,隨時終止、取消報考、選調及聘用資格。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和原則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和原則、弄虛作假的選調人員,取消其選調資格,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且3年內不得參與選調。
(五)在考場參加筆試時除外,報考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工作人員與其聯系相關事宜。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參加選調相關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自負。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瓊芬 聯系電話:0879-4236409。
九、其他有關事宜
參加公開選調人員所發生的費用自理。
十、本公告由2023年公開選調墨江縣林草局所屬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2023年公開選調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林草局所屬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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