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簡章
時間:2023-11-2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際,現將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簡章公布如下:
一、準考證打印
符合我省高考報名資格、已在網上報名參加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并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須于規定時間登錄網站自行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準考證》。《準考證》在使用期間不得自行涂改或書寫(打印《準考證》的相關信息將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公布)。
考生須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務必確認報考科類、專業考試類別、專業方向等報考信息的準確無誤,相關科目準考證開始打印后不得補報或修改報考信息。
藝術類專業各省級統考時間、考點設置等具體安排詳見《貴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時間安排》。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專業省級統考過程中有下列情形的,按考試違規行為處理:
1.攜帶參考資料、手機、相機、錄音筆、藍牙耳機、手環及其他具有錄制、接收、傳送等功能設備進入考場。
2.美術與設計類考試時攜帶有圖案或圖形等痕跡的畫板或畫夾進入考場。
3.將考試材料、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4.面試時透露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就讀學校信息,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佩戴飾品、或不按照考試要求參加考試等行為。
5.衣著或必要自帶物品、展示作品等顯示個人或培訓機構等信息、標記。
6.拍錄、傳播試(答)卷以及考試場所、考試情況等涉考敏感信息。
(二)考生參加筆試科目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考生參加面試科目考試,應在《準考證》上規定考試時間前到達考點候考區,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節,晚于規定考試時間到達候考區或已按規定考試時間到達候考區而未按提示要求進行檢錄的,按棄考處理,取消該科目面試資格。
三、省級統考
(一)美術與設計類
1.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素描、速寫(綜合能力)、色彩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寫(綜合能力)100分、色彩100分。
2.考試內容和形式
(1)素描
考試內容: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
考試形式:寫生、根據圖片資料模擬寫生、默寫。
考試工具和材料:試卷為八開用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考試時間:180分鐘。
(2)速寫(綜合能力)
考試內容:結合高中美術必修課《美術鑒賞》中的內容,根據命題進行創作。
考試形式:
①根據試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題創作;
②根據試卷所提供的圖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題創作。
考試工具和材料:
試卷為八開用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及材料為鉛筆、炭筆、鋼筆、簽字筆、馬克筆、蠟筆、彩色鉛筆、水彩(考生自備)。考生可根據使用材料,選擇攜帶輕便的充電式或干電池式吹風機(請提前將電充滿或準備好電池,考試現場不提供充電設施),用于吹(烘)干試卷。
考試時間:120分鐘
(3)色彩
考試內容:人物頭像、靜物、風景、圖案。
考試形式:
①人物頭像、靜物、風景寫生;
②根據文字描述進行默寫;
③根據黑白圖片畫彩色繪畫;
④根據線描稿畫彩色繪畫。
考試工具和材料:
試卷為八開用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水彩、水粉、丙烯顏料(考生自備)。考生需攜帶輕便的充電式或干電池式吹風機(請提前將電充滿或準備好電池,考試現場不提供充電設施),用于吹(烘)干試卷。
考試時間:180分鐘
3.考試要求
(1)素描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對形體、結構、空間、黑白、質感、構圖等方面知識的認識、理解和表達能力。
考試要求:
①形象鮮明,構圖完整,比例準確,解剖、透視關系正確,形體、結構關系正確;
②有深入的刻畫能力,重點突出,畫面整體感強;
③結構嚴謹,明暗層次合理、體積與空間表現準確;
④形象生動,富于藝術表現力。
(2)速寫(綜合能力)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美術史素養、美術鑒賞能力、形象組織能力、畫面構成能力、生活觀察能力和藝術想象能力。
考試要求:
①準確應對命題要求,回應和解決命題所提出的問題;
②美術史知識點把握清晰,理解準確,藝術和人文素養扎實;
③構圖和形象組織合理,造型生動,技法表現得當;
④敏銳的觀察生活能力,豐富的藝術想象力。
(3)色彩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色彩的理解、表現和感受能力,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運用能力和藝術表現力。
考試要求:
①構圖嚴謹,造型完整;
②色調和諧,色彩豐富,色彩關系合理;
③塑造充分,用筆生動,技法運用得當;
④富于藝術表現力。
4.考試流程
考生可在考點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熟悉考點考場安排。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考點,預留充足的時間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節,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
考生須按照要求就座。于開考前15分鐘發放試卷,開考前5分鐘發放試題。考生須按要求在試卷指定位置填寫個人信息,粘貼條形碼。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離場。交卷時,考生舉手示意,按監考員要求交卷、經核實確認后方可離開考場,并在指定地點休息,待考試結束后,才能離開考點。
考試結束后,考生帶齊考試用具等按要求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點考場附近逗留。
5.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2)考生只可攜帶黑色水筆或圓珠筆、鉛筆、炭筆、削筆刀、普通橡皮、畫板、畫架、小板凳、畫筆、顏料、洗筆桶、調色盒(紙)、畫具箱、吹風機等必需的考試用具。不得攜帶任何照相設備、錄放設備、各類定畫液、九宮格、尺規、草稿紙、修改液、修正帶、電動橡皮擦、參考資料等物品進入考點。
考生不得篡改、污染、損壞考生信息欄上的相關信息,不得在試卷作答區域以外作答,不得污染、損壞試題、試卷,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試卷進行吹(烘)干,如有違反按考試違規行為處理。
具體考試時段安排如下:
2023年12月2日9∶00—12∶00素描
2023年12月2日15∶00—17∶00速寫(綜合能力)
2023年12月3日9:00—12:00色彩
(二)音樂類
1.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五個科目。
總分為300分,不同類別考試科目分值如下:
(1)音樂表演類
①器樂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
②聲樂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
③少數民族特色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民族特色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民族特色240分。
(2)音樂教育類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五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165分、副項75分。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聲樂。
2.考試內容和形式
(1)樂理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音與音高、音長與節奏、常用樂譜符號、音程與和弦、民族調式與大小調式。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時間:60分鐘。
(2)聽寫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樂聽辨能力與記憶力。
考試內容:
單音;
旋律音組:三音組、五音組;
旋律音程與和聲音程:八度內(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種三和弦原位、轉位;
節奏:6小節左右;
單聲部旋律:高音譜表;8小節;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f-a2以內。
考試形式:筆試,使用五線譜記譜,提供標準音a1參照。
考試時間:30分鐘。
樂理、聽寫兩個科目合卷考試,考試總時長為90分鐘。
(3)視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識譜能力,音準、節奏與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樂表現力。
考試內容:新譜視唱,五線譜記譜;1條8小節旋律;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b-e2以內。
考試形式:開始前提供標準音a1,考生一遍完成視唱。視唱過程中無任何音響提示。
(4)器樂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樂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
考試內容:原則上演奏2首樂曲,考試總時長不超過8分鐘。
考試形式:非打擊樂專業考生的2首樂曲須用同一種樂器演奏。中西打擊樂專業原則上要求演奏兩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種為音高類打擊樂器。
所有樂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動伴奏),如果使用電子管風琴等樂器須提前關閉伴奏或選擇無伴奏的曲目。
(5)聲樂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演唱水平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
考試內容:原則上演唱2首聲樂作品,考試總時長不超過6分鐘(如選擇歌劇詠嘆調須按原調演唱)。演唱每一首聲樂作品前,考生可在11秒內自行在鋼琴上找一個音進行輔助定調(找音等時間計入考試總時長),除此之外不得觸碰鋼琴。
考試形式:聲樂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6)少數民族特色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演唱水平/樂器演奏技巧和能力,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
考試內容:演唱/演奏1首作品,考試總時長不超過4分鐘。
考試形式:少數民族特色考生聲樂演唱需用少數民族語言,器樂演奏需用少數民族樂器。不可使用伴奏。
3.考試流程
(1)筆試
考生可在考點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熟悉考點考場安排。
考生須自備文具(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等)并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考點,并預留充足的時間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節,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
考生進入考場后須按照要求就坐。開考前15分鐘發放答題卡,開考前5分鐘發放試卷。考生須按要求在試卷、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個人信息、粘貼條形碼。考試期間不允許考生提前交卷。
考試結束后,考生帶齊考試用具等按要求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2)面試
考生應在《準考證》上規定考試時間前40分鐘到達考點考區入口,按現場廣播提示進入檢錄區,完成身份驗證、安全檢查、隨機抽取考場等檢查驗證環節后,在指定候考區候考。考生進入候考區不得喧嘩、吵鬧、練聲、練琴、交頭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再次查驗身份無誤,按要求進入考場開始考試。考試形式為單人單場面試,音樂表演類考試包含視唱和器樂/聲樂/少數民族特色兩個環節,分別進入兩個考場,完成兩個科目考試。音樂教育類考試包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副項(聲樂/器樂)三個環節,分別進入三個考場,完成三個科目考試。
考試結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4.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考試。
(2)考試時,考生的唱法應與報名時所選定的唱法一致,演奏使用的樂器應與報名時所選定的樂器一致。
(3)兼報音樂表演類和音樂教育類的考生,相同考試科目不安排重復考試,只統一安排一次考試且考試成績通用(按相應的分值比例折算)。
注:鍵盤包括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及其他鍵盤樂器;民樂包括琵琶、揚琴、柳琴、古箏、古琴、阮、三弦、箜篌、笙、嗩吶、笛子、簫、管子、葫蘆絲、二胡、板胡、京胡、高胡、墜胡、民族打擊樂及其他民族樂器;管弦包括長笛、短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薩克斯、巴松、圓號、小號、長號、大號、中音號、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吉他、貝斯、西洋打擊樂及其他管弦樂器。
(3)考場只提供鋼琴、架子鼓和譜架。除上述設備外,考生考試所需的其他樂器自備。豎琴、馬林巴等特大件樂器,考生需提前安裝調試好,并提前與考點考務組預約安放在考場,考試時不另安排安裝調試時間。
(4)考生參加考試衣著應整潔、大方、得體,提倡素顏考試。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等行為,不得穿戴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一服裝)等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考生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前,若服裝、服飾、妝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須按現場工作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否則影響進場考試責任自負。
(三)舞蹈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興30分。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舞蹈基本功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基本條件與素質,以及舞蹈基礎訓練的能力。
考試內容:
測試身體條件,包括整體外形(全身正面、側面、背面與上半身正面)和軟開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
測試技術技巧,包括規定內容(平轉、四位轉、凌空躍)和自選內容(所有舞種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國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選一個技術技巧體系進行測試,同一體系下至少包含不同類的三個單項技術技巧,考試時長不超過1分鐘)。
考試要求:女生盤頭,著吊帶緊身練功衣、淺色褲襪和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緊身短袖、緊身褲和軟底練功鞋。不可化妝,無音樂。
注:技術技巧參考目錄見《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說明(試行)》。
(2)舞蹈表演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身體語言進行綜合藝術表現的能力。
考試內容:自備劇目(或組合)表演,舞種不限,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
考試要求:
①自備劇目(或組合)應與報考的舞種方向(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和流行舞)一致;
②單人參加考試,著自備劇目(或組合)需要的練習服裝,可使用相關道具;不可化妝,進入考場前準備好U盤或音樂光碟,音樂自備。
(3)舞蹈即興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身體語言進行創造性表達的素質與潛力。
考試內容:依據現場隨機抽取的音樂進行即興表演,舞種不限,考試時長1分鐘。
考試要求:著舞蹈練功服,不可化妝。
3.考試流程
考生應在《準考證》上規定考試時間前40分鐘到達考點候考區,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節,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隨機抽取考場、領取號碼牌、測量身高。提交音樂存儲介質后,在指定區域開展熱身活動進行備考。考生進入候考區不得喧嘩、吵鬧、交頭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再次查驗身份無誤后,按要求進入考場開始考試。考試包含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三個環節,分別進入兩個考場(舞蹈基本功和舞蹈即興在同一個考場進行),完成三個科目考試。
考試結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4.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2)考生進入候考區提前做好專業考試準備,進入考場前準備好舞蹈表演所需的音樂伴奏交給工作人員[音樂伴奏僅限CD光盤、U盤(格式為MP3),不得使用手機、MP3播放器等電子設備,儲存載體僅可存儲一首伴奏音樂,不得儲存與考試無關的內容],考試時如遇U盤或CD光盤無法播放的情況,考生須做無伴奏表演。
(3)女生盤頭,著吊帶緊身練功衣、淺色褲襪和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緊身短袖、緊身褲和軟底練功鞋。
(4)考生不得化妝,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遮擋面部等行為,不得穿戴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一服裝)等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考生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前,若服裝、服飾等方面不符合要求或出現化妝等情況,須按現場考務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否則影響進場考試責任自負。
(四)播音與主持類
1.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
2.考試內容和形式
(1)作品朗讀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話語音面貌、嗓音條件及對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現力等。
考試內容:指定文學作品朗讀,包括一首(段)古詩文和一段現代文學作品節選。
考試形式:現場抽取試題,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
(2)新聞播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新聞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
考試內容:指定新聞稿件播報。
考試形式:現場抽取試題,考試時長不超過1分鐘。
(3)話題評述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維能力、語言組織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
考試內容:對所提供的話題(素材)進行評述。
考試形式:現場抽取考題,脫稿評述,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
3.考試流程
考生應在《準考證》上規定考試時間前40分鐘到達考點(貴州民族大學大學城校區第一教學樓考點入口),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節,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隨機抽取考場,在候考區候考。考生進入候考區不得喧嘩、吵鬧、交頭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再次查驗身份無誤后,按要求進入備稿室備稿(10分鐘左右),備稿結束后進入考場開始考試。考試包含指定文學作品朗讀、指定新聞稿件播報和話題評述(需告知考官抽到的題目后方可答題)三個環節,總計考試時長不超過5分鐘,在同一考場依次進行。考生考試完畢后,須將所有題卡交本考場考務人員核驗。
考試結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4.注意事項
(1)考生須準備兩張《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結束后收取一張《準考證》歸檔。
(2)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等行為,不得穿戴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一服裝)等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考生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前,若服裝、服飾、妝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須按現場工作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否則影響進場考試責任自負。
(3)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輔助工具,如道具、音樂播放器等。
(4)考生須嚴格在指定區域位置候考、備稿。
(五)表(導)演類
1.戲劇影視表演
(1)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文學作品朗誦、自選曲目演唱、形體技能展現、命題即興表演四個科目。
四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文學作品朗誦100分、自選曲目演唱50分、形體技能展現50分、命題即興表演100分。
(2)考試內容和形式
①文學作品朗誦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文學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運用有聲語言表達文學作品的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考生朗誦自選文學作品(現代詩歌、敘事性散文、小說節選、戲劇獨白等)一篇,考試時長不超過3分鐘;考生須以普通話脫稿朗誦。
②自選曲目演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條件,對作品的理解、旋律及節奏的把握和表現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考生演唱自選曲目(歌劇、音樂劇、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考生須無伴奏進行演唱。
③形體技能展現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身體的協調性、靈活性、節奏感、藝術表現等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考生自選形體動作(舞蹈、武術、戲曲身段、藝術體操、廣播體操等)一段,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形體服裝及伴奏音樂自備。
④命題即興表演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組織有機行動的能力、觀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綜合素養。
考試形式與要求:現場抽取考題,稍作準備后進行考試,考試時長不超過3分鐘。
(3)考試流程
考生應在《準考證》上規定考試時間前40分鐘到達考點候考區,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節,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隨機抽取考場、領取號碼牌、測量身高。提交音樂存儲介質后,在候考區備考。考生進入候考區不得喧嘩、吵鬧、交頭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再次查驗身份無誤后,按要求進入考場開始考試。考試包含文學作品朗誦、自選曲目演唱、形體技能展現、命題即興表演四個環節,每名考生總計考試時長不超過10分鐘,在同一考場依次進行。
考試結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4)注意事項
①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②考生進入候考區提前做好專業考試準備,進入考場前準備好表演所需的音樂伴奏交給工作人員[音樂伴奏僅限CD光盤、U盤(格式為MP3),不得使用手機、MP3播放器等電子設備,儲存載體僅可存儲一首伴奏音樂,不得儲存與考試無關的內容],考試時如遇U盤或CD光盤無法播放的情況,考生須做無伴奏展示。
③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等行為,不得穿戴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一服裝)等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考生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前,若服裝、服飾、妝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須按現場工作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否則影響進場考試責任自負。
④兼報戲劇影視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的考生,相同考試科目不安排重復考試,只統一安排一次考試且考試成績通用(按相應的分值比例折算)。
2.戲劇影視導演
(1)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文學作品朗誦、命題即興表演、敘事性作品寫作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文學作品朗誦50分、命題即興表演50分、敘事性作品寫作200分。
(2)考試內容和形式
①文學作品朗誦
考試相關要求同戲劇影視表演方向文學作品朗誦科目。
②命題即興表演
考試相關要求同戲劇影視表演方向命題即興表演科目。
③敘事性作品寫作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文學創作的立意把握、結構創意與文字組織的綜合能力,以及考生在視聽表達方面的潛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根據給定命題進行寫作,敘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說、微劇等均可;不少于1200字;考試時長150分鐘。
(3)考試流程
①筆試
考生可在考點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熟悉考點考場安排。
考生須自備文具(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等)并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考點,并預留充足的時間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節,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
考生須按照要求就坐。開考前15分鐘發放答題卡,開考前5分鐘發放試卷。考生須按要求在試卷、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個人信息,粘貼條形碼。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離場。交卷時,考生舉手示意,按監考員要求交卷、經核實確認后方可離開考場,并在指定地點休息,待考試結束后,才能離開考點。。
考試結束后,考生帶齊考試用具等按要求離開有序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②面試
考生應在《準考證》上規定考試時間前40分鐘到達考點候考區,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節,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隨機抽取考場、領取號碼牌、測量身高,并在候考區備考。考生進入候考區不得喧嘩、吵鬧、交頭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再次查驗身份無誤后,按要求進入考場開始考試。考試包含文學作品朗誦、命題即興表演兩個環節,每名考生總計考試時長不超過6分鐘,在同一考場依次進行。
考試結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4)注意事項
①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進入候考區提前做好專業考試準備。
②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等行為,不得穿戴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服裝、佩飾(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一服裝)等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考生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前,若服裝、服飾、妝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須按現場工作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否則影響進場考試責任自負。
③兼報戲劇影視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的考生,相同考試科目不安排重復考試,只統一安排一次考試且考試成績通用(按相應的分值比例折算)。
3.服裝表演
(1)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形體形象觀測、臺步展示、才藝展示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形體形象觀測150分、臺步展示120分、才藝展示30分。
(2)考試內容和形式
①形體形象觀測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形體比例、肢體的勻稱性、協調性及膚質等方面的狀況,評價考生專業外部條件及形象氣質等。
考試形式與要求:
考生先完成形體測量,然后5—10人一組進行正面、側面、背面體態展示。要求赤足、著泳裝,其中女生著純色、分體、不帶裙邊泳裝,男生著純色泳褲。
②臺步展示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服裝表演展示的步態、姿態等基本技巧,形體的表現力、協調性和韻律感,對音樂的理解力及反應能力等方面狀況。
考試形式與要求:
5-10位考生為一組,按序進行臺步展示;
考生完成行走、轉身、造型等臺步展示過程,自備服裝須大方得體,女生須穿不帶防水臺的高跟鞋。
③才藝展示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節奏感、樂感和藝術表現力,評價考生肢體的協調性和靈活性。
考試形式與要求:考生先以普通話自我介紹,不可透露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考試時長不超過1分鐘;然后從舞蹈、健美操、藝術體操等體現肢體動作的才藝中自選一種進行展示,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服裝及伴奏音樂自備。
(3)考試流程
考生應在《準考證》上規定考試時間前50分鐘到達考點候考區,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節,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隨機抽取考場、領取號碼牌、進行形體測量。提交音樂存儲介質后,在候考區備考。考生進入候考區不得喧嘩、吵鬧、交頭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再次查驗身份無誤后,按要求進入考場開始考試。考試包含形體形象觀測、臺步展示、才藝展示三個環節,5—10人一組,在同一考場依次進行。
考試結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4) 注意事項
①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②考生進入候考區提前做好專業考試準備,進入考場前準備好表演所需的音樂伴奏交給工作人員[音樂伴奏僅限CD光盤、U盤(格式為MP3),不得使用手機、MP3播放器等電子設備,儲存載體僅可存儲一首伴奏音樂,不得儲存與考試無關的內容],考試時如遇U盤或CD光盤無法播放的情況,考生須做無伴奏展示。
③考生須著無標記的泳裝進入考場(女:純色、分體、不帶裙邊;男:純色泳褲),不可化妝,不得穿絲襪,不得佩戴飾品及美瞳類隱形眼鏡,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女生須穿不帶防水臺的高跟鞋。
④考生不得穿戴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服裝(包括穿著印有培訓機構名稱、標識的統一服裝)等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考生進入考區、考場等區域前,若服裝、發式等方面不符合要求或出現化妝等情況,須按現場工作人員要求自行更換、調整后方可進入,否則影響進場考試責任自負。
(六)書法類
1.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書法臨摹、書法創作兩個科目。
兩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書法臨摹150分、書法創作150分。
2.考試內容和形式
(1)書法臨摹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與臨摹能力。
考試內容:對照兩種不同字體范本進行臨摹(30字左右)。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時間:90分鐘
(2)書法創作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與創作能力。
考試內容:
1.以篆書完成命題創作(20字左右);
2.從楷書、隸書、行書中選擇一種字體完成命題創作(30字左右)。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時間:90分鐘
3.考試流程
考生可在考點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熟悉考點考場安排。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提前到達考點,預留充足的時間進行身份驗證、安全檢查等檢查驗證環節,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
考生須按照要求就坐。開考前15分鐘發放答題紙,開考前5分鐘發放試卷。考生須按要求在試卷、答題紙指定位置填寫個人信息。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離場。交卷時,考生舉手示意,按監考員要求交卷、經核實確認后方可離開考場,并在指定地點休息,待考試結束后,才能離開考點。。
考試結束后,考生帶齊考試用具等按要求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4.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2)試卷為四尺三開(約46cm×69cm)宣紙,由考點統一提供,并提供四尺草稿紙。
(3)毛筆、墨汁、硯臺、毛氈等考試用具均由考生自備。
(4)考生禁止將紙張、書法工具書等帶入考場。
(5)答卷不得落款與鈐印,不得做標記、畫界格。
(6)書法臨摹科目應嚴格按照范本提供的字數、排序進行臨摹,不得擅自更改。書法創作科目須按試題規定的文字內容書寫,不得增加、減少或更改文字內容,有繁體的字須使用繁體,不得書寫標點符號。
(7)交卷前,考生須安靜有序地自行晾干試卷。
(8)時間安排:考試總時長為18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為2023年12月3日14:00—17:00。
四、有關說明
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各考點要嚴格執行考試招生紀律規定,對在專業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