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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統一考試明天開考,考前提示請關注

2024年上海市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統一考試將于2023年11月25日-26日進行。為確保考生能夠順利參加考試,市教育考試院做如下提示:

一、準考證打印

藝術類專業統考準考證由考生本人自行網上下載。符合上海市高考報名資格、已在網上報名參加本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完成網上付費的考生須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點擊頁面下方的“考試報名”欄目進入,下載并打印本人藝術類專業統考準考證。下載時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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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考生務必在以上規定的時間段內自行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準考證不需彩色打印,黑白打印即可。準考證正反面均不得書寫、涂改。

考生務必仔細看清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及地點,仔細閱讀準考證下方的“考生須知”。考試當天,考生須攜帶本人紙質版準考證和有效證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證、有照片的社保卡、駕駛證、護照、軍人證)入場驗證并按規定時間以及相關要求參加考試,二證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二、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考生須知

1.考生務必仔細看清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及地點,提前關注考試當天交通及天氣情況,合理安排出行時間及路線,應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入場檢查及身份核驗。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

2.嚴禁攜帶各類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點,建議考生將手機放于家中或交送考家長、老師保管。考生只可攜帶黑色水筆或圓珠筆、鉛筆、炭筆、削筆刀、普通橡皮、畫板(尺寸不超過 45cm×60cm)、畫筆、顏料、洗筆桶、調色盒(紙)、畫具箱(建議尺寸不超過 40cm×20cm×20cm)等必需的考試用具。任何照相設備、錄放設備、各類定畫液、畫架、小板凳、九宮格、直尺、放大尺、草稿紙、電吹風、修改液、修正帶、電動文具、參考資料等物品不得帶入考場。

3.考生進入考場后,憑準考證上的座位號入座。未經監考員同意,考生不得變動考試座位,不得隨意走動和離開考場。

4.考生應在試卷和答題紙(即畫紙)指定位置用黑色水筆或圓珠筆分別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并將條形碼貼在答題紙的指定位置(帶姓名的條形碼①貼在作畫面左上方指定方框內,條形碼②貼在作畫面右上方指定方框內)。凡漏填、錯填、字跡不清或錯誤粘貼條形碼的答題紙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考生須在貼有條形碼的一面作畫。不得在答題紙上噴涂任何上光、固定材料或其他噴劑。不得在答題紙任何位置上用線條、明暗、色彩做任何與試題內容和要求無關的標記;不得在答題紙上打格子;不得在指定位置外簽名或書寫文字,否則作廢卷處理。

6.考試結束前 30 分鐘,考生可交卷離開考場,離場時須將試卷、答題紙一并交出,不得帶出考場。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7.色彩科目考試,考試結束前 15 分鐘內,考生不得外出換水。

8.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交換答題紙,不得撕毀答題紙,不得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

9.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停止作畫,須待監考員整理、核對試卷和答題紙無誤后,在監考員指令下離開考場。

10.考試期間,請家長保持手機聯絡暢通。考試結束后,考生須聽從考點安排離場。家長如有接送考生的,應服從公安和考點工作人員管理,避免考點門口人群聚集。

11.考生必須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誠信應考。有違紀、作弊行為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三、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書法類專業統考考生須知

1.考生務必仔細看清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及地點,提前關注考試當天交通及天氣情況,合理安排出行時間及路線,應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入場檢查及身份核驗。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

2.嚴禁攜帶各類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點。考生只可攜帶黑色水筆或圓珠筆、鉛筆、毛筆、墨汁、硯臺、毛氈(無界格)等必需的考試用品。任何照相設備、錄放設備、各類小板凳、九宮格、直尺、放大尺、草稿紙、電吹風、修改液、修正帶、電動文具、工具書、參考資料等物品均不得帶入考場。

3.考生進入考場后,憑準考證上的座位號入座。未經監考員同意,不得隨意走動和離開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可交卷離開考場,離場時須將試題、試卷、草稿紙一并交出,不得帶出考場。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4.考生在拿到試卷及二維碼后,首先應檢查試卷是否完好,二維碼上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與本人相符,“考試科目”是否與本場考試相符,無誤后在試卷左上角“粘貼二維碼處”粘貼二維碼,在“姓名及準考證號簽名處”工整書寫姓名、準考證號。凡因漏填、錯填、字跡不清或錯誤粘貼二維碼而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考生須在貼有二維碼的一面書寫。不得在試卷任何位置上做任何與試題內容和要求無關的標記(如漢字、數字、字母、符號等);不得在指定位置外簽名或書寫文字,否則作廢卷處理。

6.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任意更換座位,不得在試卷上畫界格。不得落款與鈐印,不得交換、損壞試題、試卷、草稿紙,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7.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止書寫,須待監考員整理、核對試題、試卷和草稿紙無誤后,在監考員指令下離開考場。

8.前往考點(上海師范大學徐匯校區)的軌道交通:地鐵12、15號線桂林公園站。

9.考試期間,請家長保持手機聯絡暢通。考試結束后,考生須聽從考點安排離場。家長如有接送考生的,應服從公安和考點工作人員管理,避免考點門口人群聚集。

10.考生必須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誠信應考。有違紀、作弊行為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請各位考生按照考場規則和要求,誠信考試。預祝各位藝考生旗開得勝,前程似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