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考書法類專業省統考溫馨提示
時間:2023-12-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各位考生:
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考書法類專業省統考將于2023年12月2日進行,相關科目考試時間如下:
12月1日前,考生可登錄“廣東省普高報名系統”(https://pg.eeagd.edu.cn/ks)打印準考證,考點地址等具體信息詳見準考證。
請考生按照《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考書法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守則》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并密切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網址:https://eea.gd.gov.cn/)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公眾號“gdsksy”發布的相關信息。
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考書法類
專業省統考考生守則
一、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自覺接受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安全檢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點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準考證上各科目的考場、座位號參加考試。
三、考生嚴禁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手機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照相機進入考場。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毛筆、墨汁、畫氈、墨碟、鉛筆、炭筆等。
四、開考前3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通過人臉識別考生身份驗證后,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讓監考員核驗。考生領到答卷和試卷后,須認真核對答卷的張數。如不一致,應向監考員提出更換。在規定的時間內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準確清楚地填寫答卷上的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座位號。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導致無法正常評卷的,責任考生自負。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點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考生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須在答卷規定的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做任何標記,不準在答卷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否則答卷無效。凡不在指定答題區域作答,其答案一律無效。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不得吸煙,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卷,不得傳遞工具、物品等,不得將試題和答卷帶出考場。不得對作品(答卷)拍照。
九、考試過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間應先舉手示意,經監考員允許后,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
十、遇試題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十一、答卷共有4張(含2張草稿),考生須根據作答情況,選擇兩張答卷作為正稿,并在“條形碼粘貼處”粘貼條形碼;另外兩張答卷作為草稿,在“條形碼粘貼處”寫上“作廢”字樣。
十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雙手放下,在監考員依序收齊答卷和試題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三、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