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考調1名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23-12-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因工作需要,經中共攀枝花市委編辦、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直屬事業單位攀枝花市數字化城市聯動指揮中心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網站http://cgj.panzhihua.gov.cn/發布)。
一、考調對象
全市各級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或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正式聘用后原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不再保留。
二、考調職位
具體崗位詳見《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愛崗敬業,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2.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巡視、巡察或審計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試用期、合同協議期、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在縣(區)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且工作時間不滿2年的;
8.市級及以上部門通過公開招聘試用期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
(1)本次考調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免收報名費。報考人員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網站,下載《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并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
(2)報考者需準備好以下材料,掃描成PDF格式,以壓縮文件形式發送到2510099386@qq.com郵箱進行報名初審。
①《報名表》(僅個人簽字);
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位證有的提供);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電子版照片。
3.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
4.領取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接考調領導小組電話通知后,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攀枝花市東區臨江路52號攀枝花市數字化城市聯動指揮中心408辦公室領取。
(二)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設定為3:1,報考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經考調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將比例調整為2:1,達不到2:1的,取消該職位計劃。
(三)筆試
筆試由考調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功底和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確定(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與考調名額之比為3:1(達不到3︰1的,該職位所有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帶以下材料到攀枝花市東區臨江路52號攀枝花數字化城市聯動指揮中心408辦公室參加資格復審。
1.《報名表》雙面打印2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
2.身份證、畢業證原件;
3.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或事業單位人員登記表(聘用合同)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資格復審合格者可進入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再遞補。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溝通協調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考試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報考人員不確定為擬考調人員,不確定為考察對象。未形成競爭的,擬考調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應不低于75分。
面試工作結束后,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及排名)。
(六)考察
考調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差額確定考察對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考察對象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為2:1(如出現未形成競爭的情況,則按1:1的比例進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調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等,進一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考察結束后,根據綜合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原則,考調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七)體檢
體檢在省上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考調公告面向大眾發布后至本次考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則按考察情況遞補一次,如無可遞補人員,自動取消該職位計劃。體檢費用由考生自己承擔。
(八)公示和調動
根據體檢情況對擬考調人員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五、紀律和監督
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關規定進行,市紀委監委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他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812—3506556
咨詢電話:0812-3359522
附件1: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xls
附件2: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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