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事業單位2023年專項招聘50名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公告
時間:2023-12-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經商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廣東省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生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年12日9:00月8發送至電子郵箱lzgxzx。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填寫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3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3.資格復審。面試前,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五)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
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六、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實施。
七、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門戶網站公示。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內完成。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附件3),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四)咨詢電話:(0894)5888775。電話咨詢時間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9:30-12:30,15:30-18:30。
監督電話:(0894)5825319。
(五)本次招聘有關事宜將適時通過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林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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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廣東省事業單位專項招聘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報名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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