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龍陵縣第一中學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14名教師公告
時間:2023-12-0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加強龍陵縣第一中學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切實解決緊缺專業教師不足的問題,根據《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中共保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到校園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8號)等規定,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教師14名,現將招聘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計劃2022-2024年一本及以上未就業畢業生,獲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計算截止報名當天。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齡放寬至35周歲;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2年至2024年未就業畢業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
三、招聘計劃
龍陵縣第一中學計劃校園公開招聘教師14人。詳見《龍陵縣第一中學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人員;
4.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龍陵縣第一中學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原件。
(2)《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無法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需提供由就讀院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一本證明(2024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和學位證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國(境)外畢業生還需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學習成績登記表(含專業排名)、學習活動經歷證明(包括擔任學生會干部、黨(團)組織干部、班干部經歷,因學習成績優異獲獎學金等證書)、計算機等級、普通話水平、外語水平、所獲表彰獎勵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崗位要求的或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應聘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2.資格審查。由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資格審查將貫穿校園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條件資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應資格。
(三)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1.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根據報名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查閱個人報名時提供的材料信息,經資格審核合格者進入筆試。
2.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滿分100分,測試時間60分鐘。
(1)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閱卷工作由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負責。閱卷后現場公布成績及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擇優確定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進行面試。
3.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儀容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75分及以上為合格。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確定簽約對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崗位招聘人數與簽約人數1:1比例確定簽約對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無法確定簽約對象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勝出;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相同,無法確定簽約對象的,
則加試一題面試題,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由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陵縣教育體育局、龍陵縣第一中學與被簽約對象現場簽訂聘用協議書。
(五)資格復審。由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體檢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
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復審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要求本人必須到場并提供原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公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若所提供資料與應聘崗位要求不符,則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能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六)體檢。由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將組織體檢對象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由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具體時間待定。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擬招聘人員名單將通過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考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
(九)聘用。公示無異議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并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員試用期1年。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聘用后屬于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聘用后待遇按國家關于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的有關政策和用人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六、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按照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一)簽約人員放棄簽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
(二)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它事項
聘用人員到用人單位上班時須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內不得提出調動。
八、紀律要求
(一)嚴肅招聘紀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開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實行回避制度。各單位參加招聘人員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制度,凡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具體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嚴禁弄虛作假。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資格復審、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且三年內考生不得參加龍陵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整個招聘工作在監督人員監督下進行,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龍陵縣教育體育局0875-6123414
龍陵縣第一中學15308750899(吳老師)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附件1:龍陵縣第一中學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doc】
附件【附件2:龍陵縣第一中學2024年校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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