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四川省)關于2024年度公開考試錄用286名公務員的公告(參照管理工作人
時間:2023-12-0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經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批準,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將組織實施2024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當于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畢業生應當于2024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截止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或不予錄用,責任由報考者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間出生),2024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
7.符合法律法規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機關(單位)及名額
共計招錄286名。
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等詳見《巴中市2024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1),有關報考政策規定、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詳見《巴中市2024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見附件2)。
報考者對《職位表》中有關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有疑問時,可直接致電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或招錄機關)咨詢(詳見《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考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3年12月7日至13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s://scpta.com.cn/)。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單位)負責,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查閱公告、職位表、報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1個招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保持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填寫《202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于2023年12月7日至14日上午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請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站確認繳費。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符合條件減免筆試考務費的報考者(詳見《報考指南》第27條),可在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23年12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前,到巴中市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濱河北路中段87號巴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樓后院附樓三樓)現場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手續。不方便現場辦理的報考者,請撥打聯系電話(0827-5261628,5279038)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傳送減免報考費用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報考者提交減免所需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認定為不誠信行為。
(三)職位調整
確認繳費人數與招錄名額之比達到5:1方可開考,駐地在艱苦邊遠地區的職位可放寬到3:1(各職位具體開考比例見《職位表》)。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在報名網站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報名網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者退費或在征得報考者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本市本次招錄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者,請于2024年1月2日至1月7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無準考證不準進入考場。
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原則。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在考試總成績中的占比分別為60%、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根據職位類別,分別使用省市級綜合管理類、縣鄉級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筆試試卷。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30%+筆試加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4年1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筆試加分:
具體加分條件詳見《報考指南》第30條。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應于2024年1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前,將準考證復印件(注明本人聯系電話)、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區望王路西段185號市政中心11-20室,聯系電話:0827-5266060)進行加分資格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24年2月下旬在報名網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2024年3月6日前,報考者可登錄“巴中黨建”網站(http://www.bzswzzb.gov.cn/)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籌安排。市級部門(單位)由招錄機關具體負責;縣(區)級部門(單位)、鄉鎮職位由縣(區)委組織部具體負責。根據報考者筆試成績,按照3:1的面試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規違紀情況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報考者應攜帶《報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參加2023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者,在資格審查時暫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先提供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并承諾后參加資格審查。其中:
1.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證明)。
2.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3.國家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24年3月中下旬。面試具體事項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0%。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考察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確定名次。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達到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檢申請,具體詳見《報考指南》第34條。
招錄機關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有關規定進行。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審核后,在“巴中黨建”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工作單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等,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錄用名額分布在兩個及以上機關(單位)的職位,由招錄機關組織報考者,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該職位對應的一個機關(單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選擇順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確定選擇順序。
(二)錄用審批。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錄機關(單位)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辦理錄用手續。其中,已報考其他機關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新錄用公務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
(三)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對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四)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享受艱苦邊遠地區照顧政策錄用到艱苦邊遠縣鄉機關的公務員,在本市艱苦邊遠縣鄉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5年服務期內的管理,按照中央、省關于鄉鎮干部隊伍建設、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詳情可咨詢招錄機關。
七、補充錄用
本次招考出現空缺的職位或者招錄機關需要及時補充人員新增的職位,省委組織部將統一進行公開補充錄用。補充錄用公告將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過報名網站發布。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務員考錄工作接受監督,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舉報,并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處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等相關問題,由招錄機關負責解釋。
附件:1.巴中市2024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2.巴中市2024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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