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增城外國語實驗中學2024年公開招聘26名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時間:2023-12-1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教育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增城區教育局2024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廣州增城外國語實驗中學事業編制教師26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增城外國語實驗中學是由增城區人民政府委托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管理的公立初中學校,為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成員學校。學校東臨增城石灘綠湖國際,北臨增城高鐵站(距學校十分鐘路程),西臨珠三角環線高速。學校占地面積約14萬平方米(約合223畝),辦學規模為60個班。校區內設有教學樓、教學輔助用房、圖書館、禮堂、體育館、教師和學生宿舍、食堂、地下停車場等配套設施。學校秉承廣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博學、雅正、融合”的辦學理念,倡導博雅和美教育,開啟學生心智,發展學生個性,著力培養博雅學子。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對象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教師26名,具體崗位人數、學歷和專業等條件見崗位需求表(附件1)。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教師。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2024年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具體崗位招聘人數和條件見崗位需求表(附件1)。
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崗位規定的相關條件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應聘人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7.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現役軍人,或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畢業生;
7.增城區在職在編教師;
8.已簽署公費定向培養協議且尚在服務期限內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三)崗位資格條件
1.學歷和學位條件。應聘人員須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進行報考的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學歷證明材料。研究生學歷應聘人員須同時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2.崗位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應聘崗位的專業條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學專業符合應聘崗位專業條件的,視為符合專業條件。所學的專業以畢業證的專業名稱為準,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崗位需求表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如應聘人員(含國、境外學習人員)所學專業名稱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國、境外學習的須提供課程名稱中文翻譯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3.職業資格條件。應聘人員具備初級中學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不含高校和職業中學教師資格證)。所有擬聘人員須在
4.年齡條件。應聘人員具有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
5.其他條件。符合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條件。所有應聘人員在
6.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進行報考的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成績單、在讀證明等翻譯材料),并出具由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應聘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查詢認證)認證的相關學歷證明材料(含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聘人員須在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考試網上確認、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各考試環節,應聘人員均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攜帶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的帶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準考證按時到達考場進行考試,應聘人員在各環節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自離開考場視為放棄考試。應聘人員在各考試環節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否則無條件取消考試資格。
具有博士學位的應聘人員,免筆試,不占晉級名額,直接進入現場資格復審,通過后進入面試環節。以面試成績作為最后的綜合成績。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s://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個人資料信息并且完成網上報名,完成網上考試確認并打印準考證。
2.報名時間:
3.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招聘各環節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2)應聘人員務必填寫準確的手機號碼,并確保通信正常。屆時相關通知將通過手機短信形式及時發送給應聘人員。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3)網絡報名環節不做人工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自動初審,應聘人員須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并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負責。
(4)招聘的有關事項會及時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s://www.qgsydw.com/)和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機構—區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及時關注網站欄目的相關信息。建議應聘人員同時關注“事招雷達”“增城教育”“廣州增城外國語實驗中學”等有關微信公眾號。
(二)考試網上確認
1.網上成功報名的應聘人員需登錄報名系統進行考試網上確認。
2.網上確認時間:
3.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應聘人員才能參加筆試以及本次招聘后續的各項環節。
4.打印準考證。完成網上考試確認的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
(三)筆試
1.時間:
2.地點:廣州增城外國語實驗中學。
3.內容: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相關知識。
4.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含以上)才準予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考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5.公布筆試成績后,應聘人員對本人成績有疑問的,可在公布成績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成績復查申請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圍:
(1)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
(2)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
(3)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6.招聘組織單位自收到核查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確有錯誤的,招聘組織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分數,并通知因更改分數受到影響的應聘人員。
7.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入圍線同分者一并進入。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實際人數進入資格復審。
8.筆試成績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四)資格復審
1.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通知為準。
2.進入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本人憑身份證、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和《資格審查目錄表》(附件2)所需的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并按序號順序裝訂好復印件,按時前往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3.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4.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有異議,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復審。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核決定并送達本人。復審期間,相關崗位面試時間相應順延,招聘組織單位及時告知入圍面試人員。
5.現場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6.應聘人員須本人到場。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因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后,在相應崗位的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五)面試
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以網上發布公告為準。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環節。
1.面試采用無生授課的形式進行。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
3.面試結束后,以書面形式現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應聘人員簽名確認。
4.面試成績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六)考試綜合成績
1.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后,應聘人員可登錄有關網站查詢綜合成績。考試各環節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面2位小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3.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按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及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及主評委評分均相同的,且影響確定體檢人選,由招聘單位組織綜合成績相同人員增加一次面試。并按此次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和體檢時間、地點在相關網站公布。
(七)體檢
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實施。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如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后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醫院出具的復檢結論為準。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執行。
(九)公示和聘用
1.通過體檢和組織考察后,擬聘人員將在增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員均為增城區事業編制教師,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資待遇按增城區公辦學校崗位聘用和工資福利規定執行。
3.擬聘用人員須保證在
(十)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遞補截止時間為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準考證是應聘人員參加本次招聘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應聘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五)應聘人員應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請不要設置拒收短信。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六)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應聘人員須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本次招聘不負責解決聘用人員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問題。
(七)應聘人員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資格的應聘人員須作出不主動放棄考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須承諾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一經報考視為作出承諾。
(八)本次招聘所有崗位暫無法提供中、高級崗位及待遇。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級崗位,享受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待遇。試用期滿后,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爭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和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參加招聘的應聘人員自行關注相關信息,并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十一)本次招聘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2991921、020-82991926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網上報名技術電話:400-838-9296
投訴電話:020-82662915
附件:1.廣州市增城區教育局2024年公開招聘廣州增城外國語實驗中學事業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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