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4年招錄1000名選調生公告
時間:2023-12-15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加強湖北高素質干部隊伍建設,大力發現儲備優秀年輕干部,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新時代湖北省選調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2024年繼續招錄一批選調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直單位和鄉鎮(街道)工作鍛煉。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2024年全省計劃招錄選調生1000名。其中,面向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2024屆畢業生定向選調120名;面向國內普通高校2024屆畢業生、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等集中選調880名。
二、選調對象
1.定向選調對象: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以
2.集中選調對象:
(1)國內普通高校2024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學生干部經歷,或被評為學校“三好學生”,或為我省“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培養對象。
(2)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我省有關部門選聘的“三支一扶”人員和“西部計劃”志愿者),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為中共黨員,或具有一年以上學生干部經歷,或被評為學校“三好學生”,或在服務期間獲得過縣級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層服務滿兩年以上且表現優秀、目前在崗。
(3)武漢市專項選聘生,應為武漢市專項招聘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在武漢市服務滿兩年、目前在崗。
(4)西藏、新疆籍少數民族2024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在鄂高校就讀、政治表現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層工作。
以上報考人員均不包括網絡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專升本(含參加職業技能高考等)的畢業生,以及各類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簽訂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的人員,符合選調條件的,可報考生源地市州的職位。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
三、選調條件
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要求的資格條件,且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自愿到基層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3.學習成績優良或工作表現良好,發展潛力大。
4.作風樸實,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吃苦耐勞,群眾觀念強。
5.具有一定的社會實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6.2024屆畢業生中,本科生不超過25周歲(
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武漢市專項選聘生中,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
7.符合選調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4屆畢業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在校或工作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存在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問題、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2024屆畢業生中,優先選調中共黨員、我省“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培養對象、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的人員、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人員、艱苦邊遠地區報考原籍所在地職位的人員。
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武漢市專項選聘生中,優先選調中共黨員、受過市級以上表彰的人員、艱苦邊遠地區報考原籍所在地職位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根據《新時代湖北省選調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選調程序包括發布公告、個人報名、組織推薦、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錄用等步驟。
1.發布公告
2023年12月,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等部門聯合下發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bsrsksy.cn)等相關網站上發布《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公告》。
2.報名推薦和資格初審
(1)報考申請。符合選調范圍和條件的報考人員,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下載并填寫《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推薦報名登記表》,及時向所在院系黨組織、所在單位黨組織和鄉鎮(街道)黨(工)委提交報考申請,同時提交中共黨員、學生干部、獲獎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材料。
2024屆畢業生,由所在院系黨組織審核把關后,報高校黨委組織部資格初審。
省內服務基層項目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和鄉鎮(街道)黨(工)委審核把關,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資格初審后,報市州黨委組織部匯總。
武漢市專項選聘生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把關后,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報武漢市委組織部資格初審。
各地各單位應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相關材料嚴格把關,凡報考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在任何一個環節一經發現,取消選調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網上報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
填報志愿時,實行分市州分職位報考,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選調職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數民族2024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報考單獨設置的選調職位,并在《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推薦報名登記表》的“報考市州”一欄中,填寫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稱。
(3)網上資格審核。省委組織部負責西藏、新疆籍少數民族2024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選調職位的網上資格審核工作。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按照報考職位相關要求,負責其他選調職位的網上資格審核工作。
報考人員于
城市低保家庭大學生和農村脫貧戶家庭大學生,在繳費期間通過報名系統中“政策減免費用申請”上傳證明材料和身份證件在線申請減免報名費,經審核通過后可以免繳本次考試報名費。證明材料: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2023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證;農村脫貧戶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鄉村振興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減免費用的辦理流程詳見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有關通知。
(4)報送報名材料。通過網上資格審核人員必須將報名材料掃描件(PDF文件格式)報送所報考市州黨委組織部指定的電子郵箱,電子郵件以“報考職位代碼-姓名-身份證號-學校(工作單位)”方式命名,報送截止時間為
2024屆畢業生報名材料包括:①《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推薦報名登記表》掃描件;②身份證掃描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學生干部證明(或學生干部聘書)、“三好學生”證書掃描件;④學生成績單掃描件;⑤院校學籍部門出具的高校錄取名冊掃描件。以上報名材料需經院校蓋章證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武漢市專項選聘生報名材料包括:①《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推薦報名登記表》掃描件;②身份證掃描件;③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④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與有關主管部門簽訂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務協議掃描件;⑤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獲得過縣級以上表彰的有效證明材料掃描件;⑥畢業院校出具的學生干部證明(或學生干部聘書)、“三好學生”證書掃描件。以上報名材料需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畢業院校蓋章證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以上材料均在考察環節與原件進行核對。資料不全、不合規范或逾期不報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5)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于
3.組織筆試
如遇特殊情況影響,考試時間將根據實際適時調整。
4.資格復審
定向選調職位的資格復審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2:1的比例確定。集中選調職位的資格復審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3:1的比例確定。如選調職位面試人數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則直接按相應比例減少該選調職位計劃。
根據省委組織部公布的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各市州黨委組織部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將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報省委組織部。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及時向相關報考人員反饋資格復審不合格情況。
5.組織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以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按照考察人數與選調計劃1.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
6.考察和體檢
各市州黨委組織部對考察人員進行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考察結束后,根據考察情況進行排序,比選擇優,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各市州黨委組織部組織擬錄用人選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或因擬錄用人選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各市州黨委組織部可根據需要從同一選調職位的考察人員中,按照考察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西藏、新疆籍少數民族2024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選調職位的考察人員,由“報考市州”黨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考察和體檢。
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定向選調職位的擬錄用人選,其體檢費用由“報考市州”黨委組織部承擔。
7.審批和錄用
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提出擬錄用人選名單,向省委組織部報送《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擬錄用人選名冊》。省委組織部將擬錄用人選名單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發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對于確定錄用的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向相關市州黨委組織部、高校發文予以確認。選調生在被錄用之后,不得另找工作單位,必須按規定時間報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對無故自行放棄錄用資格的畢業生,相關高校不得辦理調檔手續。畢業生離校前,相關高校根據省委組織部的錄用通知,辦理相關手續,將選調生檔案通過機要渠道轉遞到相關市州黨委組織部干部隊伍建設規劃辦公室、干部一科(處)、綜合干部科或公務員管理科、公務員二科,戶口和黨團組織關系隨轉。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武漢市專項選聘生由相關市州黨委組織部統一協調有關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024年7月中旬,選調生到相關市州報到,由各市州黨委組織部組織崗前培訓。
五、有關政策
1.選調生錄用后,其管理按照《公務員法》《新時代湖北省選調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根據《公務員法》《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
2.選調生試用期一年,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3.定向選調職位的選調生,由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根據專業特點和現實需要,分配到市州直單位(含參公)工作;武漢市面向專項選聘生集中選調職位的選調生,由武漢市委組織部根據專業特點和現實需要,分配到市、區直單位或鄉鎮(街道)工作;其他集中選調職位的選調生,由各市州黨委組織部分配到鄉鎮(街道)工作。
4.定向選調職位的選調生在試用期滿后的一個月內,安排到村任職兩年時間;集中選調職位的選調生在報到后的一個月內,安排到村任職兩年時間。選調生在村任職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管理,不得借調或交流到上級機關,選調單位不得提前調回。
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主辦方名義舉辦針對此次考試的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中共湖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湖北省教育廳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附件:附件1: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職位計劃表.xlsx
附件:附件2: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2024屆畢業生).docx
附件:附件3: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省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武漢市專項選聘生).docx
附件:附件4:2024年湖北省選調生招錄工作政策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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