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2024年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簡章
時間:2023-12-15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要求,結合南開大學2024年外國語言文學類人才選拔和培養方案,我校繼續組織開展外國語言文學類保送生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簡章適用于南開大學2024年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招收工作,招生專業包括俄語、日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翻譯(小語種方向,含德語、葡萄牙語、阿拉伯語方向)。
二、招收對象
符合教育部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政策規定,成績優異、身體健康、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僅限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16所外國語中學。
三、報考申請及專業要求
(一)申請
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16:00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注冊報名,并上傳材料(具體上傳材料詳見報名系統內要求)。網上報名成功后,請下載打印報名申請表,經考生本人簽字和所在中學簽字蓋章后上傳到報名系統(考生需注意上傳到報名系統的申請表版本號必須與報名系統一致)。
僅需網上報名,不需要寄送紙質報名材料。申請材料請以照片形式上傳,所有上傳材料均須清晰、真實、完整、可讀。
我校將于2023年12月25日前公布初審結果,考生可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初審合格的考生可參加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測試。
(二)報考專業外語語種要求
專業名稱 | 高中所學外語語種要求 | 專業名稱 | 高中所學外語語種要求 |
俄語 | 英語或俄語 | 西班牙語 | 英語或西班牙語 |
日語 | 英語或日語 | 意大利語 | 英語或意大利語 |
法語 | 英語或法語 | 翻譯 | 英語或德語或葡萄牙語或阿拉伯語 |
注意:
1.高中所學外語語種為英語語種的考生最多可按志愿順序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符合要求的三個專業志愿;
2.高中所學外語語種為非通用語語種的考生(俄語、日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德語、葡萄牙語、阿拉伯語)僅能填報與所學語種相同的一個專業志愿。
四、考核測試情況
初審通過的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bssbm/),進入個人報名賬號內查看準考證信息并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信息查看及下載打印的具體開放時間待初審合格名單公布后詳見報名平臺個人報名賬號內的通知。
(一)考核測試內容
高中所學外語語種 | 筆試 | 面試 |
英語語種 | 數學、語文 | 英語口試 |
非通用語語種 (俄語、日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德語、葡萄牙語、阿拉伯語) |
數學、語文 | 非通用語口試 |
(二)考核測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語文 (100分) |
2024年1月2日 14:00-15:00 |
見準考證 |
數學 (100分) |
2024年1月2日 15:00-16:00 |
見準考證 |
2.面試
(1)測試內容:口語考試(100分),測試順序現場抽簽決定。
(2)測試時間:2024年1月3日8:00-12:00;13:00-18:00
(3)測試地點:由抽簽結果決定。
五、錄取原則
(一)認定
在考生語文、數學成績均達到我校劃定的單科分數線的基礎上,南開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入選名單及專業。確定的擬錄取保送生名單須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我校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的錄取審批表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公示
經我校考核通過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名單將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由學生所在中學張榜公布,省級招生辦公室在本省公示,并報教育部相關網站公示。
六、其他要求
(一)高中所學外語語種為英語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入校后,不允許調整到非通用語語種以外的專業。
(二)高中所學外語語種為非通用語語種(俄語、日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德語、葡萄牙語、阿拉伯語)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入校后,不允許調整專業。
(三)所有信息全部由考生通過“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系統”登錄考生本人賬號自行查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報名后,應密切關注查詢有關信息,未能及時查詢的,由考生承擔相應后果。
七、監督機制
(一)招收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保送生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所有招錄工作均在南開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及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
(二)考生對測試過程、測試成績、錄取結果有異議時可向學校招生部門提出申訴(申訴電話:022-23500363)。
(三)有關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公開組織推薦工作。學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對在我校保送生測試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未入學者,取消其保送生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本簡章未盡事宜后續通知。
八、本簡章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電話:022-23504845,6036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