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在崗鄉村醫生實行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3-12-1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實施全省在崗鄉村醫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學歷提升教育項目的通知》(晉衛基層發[2021]2號)《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在崗鄉村醫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學歷提升招生工作的通知》(晉衛基層函〔2023〕24號)文件,我省2024年繼續實施在崗鄉村醫生實行高職院校單獨招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專業
2024年全省在崗鄉村醫生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由山西衛生健康職業學院、忻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承擔。山西衛生健康職業學院設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忻州職業技術學院設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專業。共招收符合報名條件的1000名在崗鄉村醫生,招生列入2024年高職單招計劃。
二、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全省具有高中、中職及以上或高級中等教育同等學力的在崗村衛生室工作人員;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
3、安心本職,自愿長期在村衛生室崗位工作的人員;
4、身體健康,能夠堅持完成學業者。
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還須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按照自愿原則報名參加學歷提升教育項目。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場確認”的方式。
(三)網上報名和繳費時間
12月18日8∶00—19日18∶00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網上報名。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四)現場確認時間
12月19日8∶00—20日18∶00時間內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辦進行現場確認。
(五)報名程序
1、各縣(市、區)招辦須在報名開始前編制、打印考生的考生號和初始登錄密碼,并做好網上報名宣傳和培訓工作。
2、考生報名時須先到縣(市、區)招辦領取考生號和初始登錄密碼,憑考生號和初始密碼登錄“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網上服務平臺”,輸入報名信息,并在報名系統繳納報名考試費。網上報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繳費有關要求,詳見《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網上報名系統使用說明書》。
3、考生網上報名信息提交后,須在規定時間(12月19日-20日)到各報名點進行考生數碼照片采集及考生身份證信息校驗,并打印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對考生確認過程中指出的錯誤信息,縣(市、區)招辦須及時更正,確保準確無誤。考生確認簽名后,由于信息錯誤導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負責。
4、考生網上報名時須下載《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單位黨組織對其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現場確認時交縣(市、區)招辦。
(六)報考科類
報考科類選擇單獨招生考試科類。
(七)現場確認
各縣(市、區)招辦要統籌做好本地現場確認工作,現場確認時,各類人員須提供本人戶口本及其他證明材料:
1、高中、中職畢業生須提供《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書》和《居民身份證》,同等學力者需提供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證明材料和《居民身份證》;
2、提供經縣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審查的《山西省基層衛生人員學歷提升報名登記表》;
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通過身份證閱讀器進行身份證信息校驗,未進行身份證信息校驗的考生將不能參加報名。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縣(市、區)招辦負責組織實施,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單位黨組織負責。具體工作嚴格按照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執行。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內容由考生所在單位黨組織完整、準確地填寫在《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網上下載)中,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考核表由縣(市、區)招辦保存5年。縣(市、區)招辦要按照規定,對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進行認真審查。被確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準參加報名。
四、體檢
考生須按時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醫院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未參加體檢以及體檢后未確認體檢信息的考生,將不能被普通高校錄取。體檢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招辦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五、考試組織管理
各招生院校要做好本地2024年全省在崗鄉村醫生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適時組織專項考試和招錄工作。考生按照要求參加院校組織的相關考試(測試)。
六、錄取辦法
(一)錄取體制。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高校招生錄取體制。招生院校負責本校的2024年全省在崗鄉村醫生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監督招生院校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情況,并提供相關信息和服務工作。
(二)錄取辦法。招生院校要結合實際編制《招生章程》,按照招生章程制定的錄取規則,確定本校2024年全省在崗鄉村醫生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錄取辦法。錄取新生相關數據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備案并對其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三)電子檔案。在普通高考錄取期間將錄取結果導入錄取系統,院校通過網上錄取系統下載錄取新生電子檔案內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體檢信息及成績志愿信息等)作為考生紙介質檔案內容。
被錄取考生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紙介質檔案(或人事檔案)仍由考生所在畢業學校(或工作單位)負責組建,由考生領取檔案并直接交被錄取的院校。
七、工作要求
(一)招生宣傳。有關院校要嚴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并及時公布,要嚴格規范招生宣傳行為,宣傳須客觀、準確,嚴禁虛假、不實宣傳。要加大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資格審查。各縣(市、區)招辦要認真履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職責,根據報名條件,嚴格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各相關部門應按各自職責開展宣傳動員和考生資格審核。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基層醫務工作者的宣傳發動工作,對在崗鄉村醫生的報考資格進行認定。招生院校要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核實。
(三)組織管理。招生院校要加強考試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院校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為此次招生工作提供堅強組織保證,統籌做好招生專項工作。招生院校須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組,根據工作需要,組建相關工作組,建立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加強領導,精細管理,規范操作。招生工作要全面實施“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肅考風考紀,嚴肅工作紀律。
(四)招生紀律。要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針對考生特點,嚴格人才選拔標準。要嚴格遵守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禁招生過程中進行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嚴禁有償招生、買賣生源;嚴禁委托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嚴禁以承諾錄取為名向考生收取費用。
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在報名、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出現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八、其他事項
1、本次培養工作由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協調相關事項。山西衛生健康職業技術學院、忻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制定培養方案、辦理招生事宜、督導考核教學質量等相關工作。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學員的推薦、審核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項目經費落實和資金監管。教育部門負責指導招生學校做好學生培養工作。
2、《山西省基層衛生人員學歷提升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衛生健康部門留存,一份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報名時留存,一份報考院校入學審核后存本人檔案。
3、各招生院校要結合學生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分類管理辦法。對在崗鄉村醫生可單獨編班,并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4、有關院校情況、學費、獎學金、教學管理、就業及相關規定請咨詢相關部門,或到院校網站進行查詢或咨詢相關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