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廣東高考明年起擬合并一本二本招生!設本專兩批次錄取
時間:2017-11-06 作者:gkzxw 點擊:次
廣東省教育廳、省招生委員會制定了《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現向社會征求意見。2018年起,將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并為“本科批次”,設置本科和專科兩個錄取批次。
關于《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省考試招生工作實際,省教育廳、省招生委員會制定了《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現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
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電子郵件:
ksygz1205@163.com。
來函請寄:
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招生考試處
郵編:510631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看點
01
合并本科錄取批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2018年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18年起,將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并為“本科批次”,設置本科和專科兩個錄取批次。
批次調整合并后,本科和專科錄取批次均設置一個平行志愿組,15個院校志愿數,即院校志愿數設A、B、C、D、E、F、G、H、I、J、K、L、M、N、O 15個,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
錄取時,本科批次三科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統一調整為2C及以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和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重點高校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含高校專項、地方專項)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不低于往年的標準劃定。
看點
02
藝術體育類統考院校(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2018年起,將現各批次藝術(含音樂、美術,下同)、體育類統考專業的投檔,從傳統梯度志愿投檔模式調整為平行志愿投檔模式,設置一個院校志愿組, A、B、C、D、E、F 6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
各批次藝術、體育類統考專業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分別劃定文化課和術科統考最低控制分數線,以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文化課成績占40%、術科成績占60%),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投檔原則進行投檔。投檔時,按考生總分及排序情況從高到低,逐個院校志愿依次檢索進行投檔。投出檔案,由高校根據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除藝術類統考專業外,其他藝術類“統+校”和校考專業各設置2個院校志愿,仍實行傳統梯度志愿投檔。教育部明確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的“統+校”、“校考”專業(含經省招生辦同意提前錄取的院校)的錄取工作在普通本科批次錄取前進行。
看點
03
中職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2018年起,在“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即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情況和院校志愿順序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錄取設本科院校和專科院校兩個批次,每個批次設置一個院校志愿組。本科批次設A、B、C 3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專科批次設A、B、C、D、E、F 6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專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
高考成績發布方式有變化!
高考成績發布方式有如下變化:
2018年起,高考成績公布時,高考個人成績只提供給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辦、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考生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查詢渠道查詢個人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網站(渠道)打印成績單。
高職院校招生錄取有變化!
高職院校招生:
“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錄取為主渠道
《通知》表示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推動 “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錄取的主渠道。
省內各高職院校安排本校不低于35%的上年度招生計劃,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成績總分作為錄取依據,安排在2018年春季實行統一填報志愿、統一組織錄取。2018年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從2017年的1個院校志愿+9個院校平行志愿的方式調整為一個平行志愿組,設置6個院校志愿數,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
《通知》表示將深化高職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招生改革。
具體改革:
一是將“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3”即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考試成績作為中職學校畢業生“文化素質”的成績,其考試時間從2019年起調整至1月份進行,2018年做好充分的前期準備和宣傳發動等工作。
二是規范 “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中證書報考專業范圍。進一步梳理規范高職院校招生專業和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對應關系,增強專業與證書之間的對應性,完善相關配套文件,更好地促進中高等職業教育的有效銜接。
三是進一步擴大高職院校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規模。增加高職院校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的招生計劃。2018年,省內所有高職院校應統籌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的“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的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增加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往年未面向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的高職院校,按照2017年招生總計劃的10%(其中“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占3-5%)預安排計劃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往年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的高職院校(含不到年度招生計劃1%的高職院校),按照2017年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計劃20%的增量(其中“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計劃增量不低于5-10%)預安排計劃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以更好地促進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
另外,將選擇10所左右高職院校,安排其中部分專業一定數量的招生計劃,在中考改革試點市開展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五年一貫制”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生源地所在市規定的錄取分數線,符合招生學校提出的綜合素質評價等其他錄取條件的考生,即可參加錄取。
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專業招生考試改革
(一)音樂術科統考筆試實行機考改革。2018年起,全省音樂術科統考將《樂理》及《視唱練耳》筆試部分改為計算機考試,科目名稱為《練耳與樂理》,《視唱練耳》面試部分的考試內容、形式不變。考試大綱及考試模式參見《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考試大綱》(粵招辦普〔2017〕63號)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音樂術科練耳與樂理在線考試系統(模擬)-考生端操作手冊》(詳見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二)美術術科統考部分科目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2018年起,我省普通高考美術術科統考,除色彩科目外,素描和速寫科目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進一步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評卷時先將考生答卷錄入計算機,然后通過計算機輔助評價系統隨機調由評卷專家進行評卷。
(三)規范完善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根據教育部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藝術類校考工作管理,加大監督力度,在2017年底出臺《廣東省201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辦法》,確保藝術類校考公平公正和規范有序。積極探索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和舞蹈等藝術類校考專業的校際聯考和省級統考的考試方式和監管辦法,逐步減少專業校考。
《通知》還在探索高端技術技能型人才選拔培養路徑上作出相關規定:今后,省內所有應用型本科高校原則上須安排“專插本”(即本科插班生,下同)招生專業和計劃。2018年起,安排部分應用型本科院校部分專業進行“中職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