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成績復核實施辦法
時間:2024-01-1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第一條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工作規范(試行)》(教學廳〔2022〕6號)、《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教學廳〔2023〕2號)和福建省教育廳印發的《福建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實施辦法(試行)通知》(閩教考〔2023〕10號)有關規定,并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成績復核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
第三條成績復核工作在評卷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具體實施。
第四條在成績公布之后,考生如對本人分數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逾期不予受理)申請復核成績。申請復核的事項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為考生本人答卷(含答題卡,下同)、考生考試錄像信息與考生本人信息是否對應、答卷掃描圖像是否清晰完整、答卷或考生考試錄像是否有漏評(漏閱)、小題(面試)得分是否漏統(漏登)、各小題(面試)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方面。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試卷,評分標準、評分細則的寬嚴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忌徊榭创鹁砗兔嬖囦浵?。
第五條成績復核事項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會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申請復核成績的考生須于每個藝術類專業成績公布后3天內(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請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持《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式樣見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證、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專業考試證(應屆高中畢業生還須持畢業中學教務處介紹信)到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復核申請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交,不可代辦。
第七條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于公布成績后第4天,將申請復核成績考生的信息按專業類別進行匯總,并填寫《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類別科目成績復核申請匯總表》(式樣見附件2)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組織人員進行復核,于三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反饋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由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將復核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八條如復核的成績與網上公布的成績不一致,由省教育考試院按規定程序予以更正。
第九條戲曲類專業使用省際聯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考試成績,組考高校負責發布考生專業考試成績。聯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異議,須在規定時間內,由考生本人向組考高校提出申請,組考高校按程序進行復核后反饋。
第十條本辦法適用于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附件:1.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