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4-02-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發〔2016〕12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規〔2021〕11號)、《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黑教發〔2021〕91號)精神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確保我省2024年高考綜合改革平穩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有利于高校科學選拔人才、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體制機制,構筑符合人才培養和選拔規律、順應新時代要求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高考。
二、考試安排
(一)考試科目。2024年,我省統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行“3+1+2”模式,包括3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科目和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科目,其中全國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任選一門)3門,不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考試含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選擇性考試科目由考生從物理和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任選1門,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任選2門。報考體育類、藝術類等專業的考生還須按有關要求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二)考試時間。全國統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題,按教育部規定時間組織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題,每門考試時長均為75分鐘,與全國統考科目的考試同期安排,如全國統考科目有調整,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考試安排相應調整。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期 |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6月10日 |
上午 |
語文 (漢語) (9:00-11:30) |
物理/歷史 (9:00-10:15) |
化學 (8:30-9:45) 地理 (11:00-12:15) |
朝鮮語文 (蒙古語文) (9:00-11:30) |
下午 |
數學 (15:00-17:00) |
外語 (15:00-17:00) |
思想政治 (14:30-15:45) 生物學 (17:00-18:15) |
(三)考試成績。考生總成績由3門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滿分750分。其中,全國統考科目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科目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科目按等級轉換分數計入考生總成績。
三、錄取設置
(一)計劃編制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普通類、體育類招生計劃分物理類、歷史類進行編制,藝術類不分物理類、歷史類,統一按藝術類進行編制。招生院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自身辦學條件、培養要求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計劃編制原則和要求,以“院校專業組”模式編制在我省招生的來源計劃。招生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一個或多個專業(類)。同一招生院校,選考科目要求不同的專業不能設在同一個院校專業組內招生,選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可以設在同一個院校專業組內招生,也可以分別設在不同的院校專業組內招生。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特征要求(如計劃性質、計劃類別、性別、外語語種、生源范圍等)原則上應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應分開設置院校專業組。
(二)批次設置
2024年,我省對招生批次進行合并。原普通本科一批(A段、B段)和普通本科二批(A段、B段)合并為普通本科批,藝術類本科提前批A段和藝術類本科提前批B段合并為藝術類本科提前批。
志愿設置采用“院校專業組”模式。院校專業組是招生院校根據不同專業(類)的人才培養需要和選考科目要求等進行設置,是志愿填報和投檔的基本單位。每個批次根據投檔模式和招生院校數量等不同設置1—40個不等的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下設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1.普通類。設4個大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
(1)普通類本科提前批(設6個錄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①招收飛行學員院校(實行梯度志愿,設1個空飛院校專業組志愿、1個海飛院校專業組志愿和1個民飛院校專業組志愿);
②綜合評價錄取及特殊要求院校(實行梯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北京電子科技學院、新疆警察學院、北京外國語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昆山杜克大學和上海紐約大學等錄取的院校專業;
③軍隊院校(實行梯度志愿,設2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④提前錄取普通院校(實行平行志愿,設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公安司法院校、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航海類專業、國家公費師范生、國家優師專項、地方公費師范生、國家免費醫學生以及教育部批準的院校專業;
⑤省內公安院校(實行平行志愿,設5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黑龍江公安警官職業學院;
⑥國家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2)普通類本科批(設2個錄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①特殊類型招生(實行梯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的院校專業;
②普通本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專業(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辦學、八省區對等協作計劃、定向招生、地方專項計劃、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等);
(3)普通類高職(專科)提前批(設2個小批次并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①普通類高職(專科)提前批A段(實行平行志愿,設1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高本貫通培養、航海類、國家免費醫學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類型的院校專業;
②普通類高職(專科)提前批B段(實行梯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需要體檢、面試等要求的院校專業;
(4)普通類高職(專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2.藝術類(設3個錄取批次并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1)藝術類本科提前批(實行梯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經批準的藝術類本科校考專業和不分省招生的專業;
(2)藝術類本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3)藝術類高職(專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3.體育類(設2個錄取批次并按排列順序依次錄取)
(1)體育類本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2)體育類高職(專科)批(實行平行志愿,設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三)志愿填報
考生填報志愿時,須了解擬報考院校的招生計劃和選考科目要求等條件,根據自己的選考科目情況選擇符合要求的院校專業組進行填報。考生選擇的每個院校專業組就是一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下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可以兼報普通類專業;普通類考生不能兼報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藝術類各統考類別之間不能兼報,但同一統考類別中各子類或方向可以兼報。
對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我省將通過網上公開征集的方式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檔方式與原報志愿相同。
(四)投檔規則
1.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檔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根據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將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電子檔案一次性投檔到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普通類按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藝術類在文化課和專業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藝術類專業課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換算后的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體育類在文化課和體育術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體育術科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換算后的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
(1)藝術類投檔綜合分計算公式:
美術與設計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 4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60%
書法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4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60%
音樂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5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50%
舞蹈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5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50%
表(導)演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 5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50%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2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80%
(2)體育類投檔綜合分計算公式如下:
體育類綜合分=(術科成績÷術科滿分×750)×6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40%
(3)同分排序規則
普通類: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藝術類、體育類: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2.梯度志愿。梯度志愿投檔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根據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按照“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依據志愿順序進行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五)錄取工作流程
1.在投檔后,招生院校按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進行專業錄取,錄取辦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嚴格按照招生章程執行。
2.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招生院校依據考生填報的“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未錄滿專業中按招生院校錄取原則進行調劑錄取。因不服從專業調劑,以及因身體條件、文化課成績、單科成績等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不能被錄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作退檔處理。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