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4-02-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甘肅省教育考試院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甘肅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甘政發〔2021〕66號)精神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確保2024年甘肅省高考綜合改革平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有利于高校科學選拔人才、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體制機制,構筑符合人才培養和選拔規律、順應新時代要求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高考。
二、考試安排
(一)考試科目。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實行“3+1+2”模式,其中“3”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法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1”為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選擇的1門首選科目;“2”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的2門再選科目。統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國統一試卷。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題。
(二)成績組成。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其中,統一高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首選科目(物理、歷史2選1)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選擇性考試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選2)按照《甘肅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實施辦法》(甘招委發〔2022〕36號)等級賦分轉換后計入考生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
具有政策性照顧加分資格的考生,按照《甘肅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甘招委發〔2020〕9號)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在相關招生錄取中加分分值一并計入考生總成績。
藝術類、體育類(以下簡稱“藝體類”)考生須具有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相應的藝體類專業課成績。
(三)考試時間。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至10日。語文科目考試時長為150分鐘,數學和外語(含聽力)科目考試時長均為120分鐘,外語聽力考試(30分鐘)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選擇性考試科目考試時長均為75分鐘。考生3門統一高考科目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全部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報考少數民族語言授課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相應民族語文科目全省統一考試,考試時長為150分鐘。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統一高考科目考試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為準,如有調整,選擇性考試科目和民族語文科目的考試安排相應調整。藝體類考生全省專業統一考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錄取辦法
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模式。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具體使用辦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一)批次及志愿設置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類別分為普通類和藝體類。其中普通類設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專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藝體類設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職(專科)批三個批次。每個批次下各設置若干段次,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填報模式。
1.普通類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軍隊、公安(武警)、司法、軍隊招飛、民航招飛、國家公費師范生、地方免費師范生、免費醫學生、優師專項、強基計劃、職教師資單招、消防單招、運動訓練及民族傳統體育單招、殘障生單招、保送生、少年班、小學全科教師等招生計劃;經批準同意的部分特殊招生院校的招生計劃及部分院校的馬克思主義哲學類、小語種、航海類等專業招生計劃。實行“1+1”順序志愿(1個第一院校專業組志愿和1個第二院校專業組志愿)投檔,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未完成招生計劃實施一次征集志愿。
本科批(B段):高校專項、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實行順序志愿投檔,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不征集志愿。
本科批(C段):包括普通類、定向、民族班、預科班、民語及對等培養、高等職業教育中職升學考試錄取(以下簡稱“中職升學”)、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建檔立卡專項(原精準扶貧專項)、革命老區專項、民族專項等招生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設置45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未完成招生計劃實施兩次征集志愿。
高職(專科)提前批(D段):包括公安(武警)類、農村醫療專項計劃、小學全科教師、殘障生單招、高職綜合評價錄取等招生計劃。實行“1+1”順序志愿(1個第一院校專業組志愿和1個第二院校專業組志愿)投檔,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未完成招生計劃實施一次征集志愿。
高職(專科)提前批(E段):定向招收軍士招生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設置45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未完成招生計劃實施一次征集志愿。
高職(專科)批(F段):包括普通類、民語類、定向、建檔立卡專項(原精準扶貧專項)、民族專項、中職升學等招生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設置45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未完成招生計劃實施兩次征集志愿(可根據招生計劃完成情況適當增加征集志愿次數)。
2.藝體類
本科提前批(G段):經批準同意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高校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和戲曲類的專業招生計劃。實行順序志愿投檔,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不征集志愿。
本科批(H段):使用統考成績的所有本科層次藝體類招生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設置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未完成招生計劃實施兩次征集志愿。
高職(專科)批(I段):使用統考成績的所有高職(專科)層次藝體類招生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設置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選項和1個服從專業調劑選項。未完成招生計劃實施兩次征集志愿(可根據招生計劃完成情況適當增加征集志愿次數)。
高考成績公布后除強基計劃、運動訓練及民族傳統體育單招、殘障生單招、高職綜合評價錄取等招生計劃無須填報志愿外,其余院校招生計劃均須考生填報志愿。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同時錄取的批次不得兼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填報,即藝體類本科各批次和普通類本科提前批只能選定一類填報;藝體類高職(專科)批和普通類高職(專科)提前批只能選定一類填報。中職升學類考生只能填報中職升學志愿。普通類、藝體類各批次段征集志愿的志愿設置保持不變。
(二)計劃編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按照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中職升學四類分別編制,其中普通類按照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別公布本科、高職(專科)層次各批(段)次招生計劃。首選科目為物理的考生只能填報物理科目組合內符合選科要求的院校專業組,首選科目為歷史的考生只能填報歷史科目組合內符合選科要求的院校專業組。
藝術類、體育類、中職升學招生計劃不區分物理類、歷史類。使用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按照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音樂表演-聲樂)、音樂類(音樂教育-聲樂)、音樂類(音樂表演-器樂)、音樂類(音樂教育-器樂)、播音與主持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表(導)演類(戲劇影視導演)、表(導)演類(服裝表演)等11個招考類型分別編制院校專業組計劃。經批準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和使用省際聯考成績的戲曲類專業由院校根據專業設置情況編制招生計劃。體育類按照田徑類、足球排球籃球類、武術體操類3個招考類型分別編制院校專業組計劃。中職升學按照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工業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8個招考類型分別編制院校專業組計劃。
院校招生計劃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同一院校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可以設在同一個院校專業組內,也可以分設在不同的院校專業組中,但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選擇性考試科目要求必須相同。同一院校的不同計劃類別、計劃性質、招考類型的專業計劃須分科目要求編制在不同的院校專業組內。院校在安排院校專業組時,原則上同專業組內各專業要求應相同。
(三)投檔及錄取原則
1.劃線原則
普通類按照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別劃定本科層次、高職(專科)層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同時按照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兩類分別劃定本科特殊類型分數線,用于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等類型招生。
藝體類文化課不區分物理類、歷史類,按照招考類型分別劃定本科層次、高職(專科)層次文化課和專業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2.投檔原則
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
普通類按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加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藝術類在文化課和專業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藝術專業課成績和文化課成績以一定比例換算后的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藝術類各招考類型綜合排序成績除播音與主持類外,其他專業類別平行志愿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排序成績=文化課總分(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50%+專業課總分÷300×750×50% ,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播音與主持類排序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排序成績=文化課總分(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70%+專業課總分÷300×750×30%,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體育類各招考類型平行志愿綜合排序成績為體育專業課成績。
實行順序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投檔。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按高校招生章程要求將具備報考資格且達到分數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投檔。
招生院校按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進行專業錄取,錄取辦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院校依據考生填報的是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因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不能被錄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檔處理。
3.同分排序規則
普通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前,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合成總分(含政策性照顧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合成總分(含政策性照顧加分)相同時,比較“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高低,高者優先。“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仍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藝體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前,先根據藝體類考生綜合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當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高低,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投檔。
4.其他事宜
少數民族語言授課專業考試招生要求按照《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甘肅省高等學校少數民族語言授課專業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甘招委發〔2023〕11號)執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籌。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高考綜合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同、分級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統籌協調機制,落實各級招委會、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招生院校的工作職責,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細化工作方案,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強化風險防范和輿情應對,確保2024年高考綜合改革平穩有序實施。
(二)加強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強命題、制卷、組考、招生錄取等環節全過程安全管理。堅持問題導向,組織開展適應性演練工作,讓考生和家長深入了解和盡早適應改革的政策調整和內容變化,認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及時完善程序、優化流程,全面強化招考隊伍的業務能力和考務管理信息化水平,為高考綜合改革平穩實施奠定良好基礎。
(三)加強宣傳服務。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識,圍繞高考綜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全面做好學習培訓,切實讓考生和家長熟知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優化考試招生服務水平,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強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四)加強條件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招生院校要在經費投入、人員配備、設備設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進一步加強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快推進標準化考點改擴建、外語聽力考場軟硬件提升和考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等工作,做好技術支持服務,確保信息基礎設施、業務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