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關于印發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4-02-01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各設區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發〔2021〕20號)精神,確保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平穩實施,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和有關要求,我廳結合實際,制定了《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廣泛開展宣傳,認真組織實施。
江西省教育廳
2024年1月18日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發〔2021〕20號)要求,為確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綜合改革平穩實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十五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建立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體制機制,確保高考綜合改革平穩實施,維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考試安排
(一)考試科目。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文化科目實行“3+1+2”模式,由全國統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以下簡稱選考科目)組成。“3”為全國統考科目,即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由教育部統一命題。“1”為首選科目,即物理、歷史中的1科;“2”為再選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科中的2科,首選和再選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題。
(二)成績組成。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由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選考科目成績組成,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考科目每科滿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數計入高考文化總成績;考生選擇的三門選考科目每科滿分100分,首選科目(物理、歷史2選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數計入高考文化總成績,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選2)依據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有關事項的通知》(贛教規字〔2021〕17號)規定,以轉換后的分數計入高考文化總成績,轉換基數為實際參加該科目考試并取得有效成績(指原始卷面分值非0分考生)的人數。考生按有關規定享受政策性優惠加分的,分值直接計入其高考文化總成績。
(三)考試時間。語文考試時長為150分鐘,數學和外語(含聽力)考試時長為120分鐘。各選考科目考試時長均為75分鐘,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7日 |
語文 (9:00—11:30) |
數學 (15:00—17:00) |
6月8日 |
物理/歷史 (9:00—10:15) |
外語(含聽力) (15:00—17:00) |
6月9日 |
化學(8:30—9:45) 地理(11:00—12:15) |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學(17:00—18:15) |
注:全國統考科目時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三、計劃編制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按照普通類(分歷史科目組和物理科目組)、藝術類、體育類3個大類,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和劃定分數線,統一填報志愿和投檔錄取。藝術、體育類專業不區分歷史、物理科目組進行編制計劃和劃線錄取。
各批次招生計劃編制采取“院校專業組”模式,各招生院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一個或多個專業。
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必須相同,選考科目要求不同的專業須分別設置“院校專業組”。同一院校選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可根據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要求,分設不同的“院校專業組”。
對考生資格、生源范圍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專業應單獨設置“院校專業組”,如: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蘇區專項計劃、藝術類專業方向等。
四、批次設置
(一)普通類(歷史科目組、物理科目組)。普通類設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職(專科)、高職(專科)4個錄取批次。
(二)藝術類。藝術類設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職(專科)、高職(專科)4個錄取批次。
(三)體育類。體育類分別設本科、高職(專科)2個錄取批次。
五、志愿設置
下列志愿中每個“院校專業組”即為一個獨立的志愿,內設6個專業志愿,考生在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中均須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考生的選考科目與擬報院校專業組的科目要求相符時方可填報。
(一)普通類(歷史科目組、物理科目組)
1.提前本科批次。設軍事類單志愿、軍事類平行志愿、非軍事類單志愿和定向招生平行志愿4個志愿欄,平行志愿欄分別設45個“院校專業組”,單志愿欄設1個“院校專業組”。
軍事類單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其余志愿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欄分別設20個“院校專業組”,單志愿欄設1個“院校專業組”。
2.本科批次。設特殊選拔單志愿和平行志愿2個志愿欄,特殊選拔單志愿欄設1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欄設45個“院校專業組”。特殊選拔單志愿欄僅限取得高校專項、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資格的考生填報,平行志愿中“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蘇區專項”計劃僅限取得相應資格的考生填報。
特殊選拔單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別設20個“院校專業組”。
3.提前高職(專科)批次。設單志愿和平行志愿2個志愿欄,平行志愿欄設45個“院校專業組”,單志愿欄設1個“院校專業組”。定向培養軍士生志愿填在平行志愿欄,其他院校專業填在單志愿欄。
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欄設20個“院校專業組”,單志愿欄設1個“院校專業組”。
4.高職(專科)批次。設平行志愿,45個“院校專業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別設20個“院校專業組”。
(二)藝術類
1.提前本科批次。設單志愿,1個“院校專業組”。不安排征集志愿。
2.本科批次。設平行志愿,45個“院校專業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別設20個“院校專業組”。
3.提前高職(專科)批次。設單志愿,1個“院校專業組”。安排1次征集,設1個“院校專業組”。
4.高職(專科)批次。設平行志愿,45個“院校專業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別設20個“院校專業組”。
(三)體育類
1.本科批次。設平行志愿,45個“院校專業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別設20個“院校專業組”。
2.高職(專科)批次。設平行志愿,45個“院校專業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別設20個“院校專業組”。
六、投檔辦法
下列各類各批次平行志愿只進行一次投檔,不進行后續投檔,對高校未完成的計劃,進行網上征集志愿。
(一)普通類
根據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招生計劃數和生源情況,按一定比例劃定相應類別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參考分數線和本科、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參考分數線作為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等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參考線。
投檔時,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考生志愿,按高校確定的招生計劃1:1的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提前本科批非軍事類單志愿和提前高職(專科)單志愿可以進行后續投檔,在文化控制分數線上投檔錄取仍未滿的,進行網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檔時,對線上生源不足的可以按照政策規定進行降分投檔。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批次,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投檔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投檔。單志愿批次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同時投出,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確定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1.提前本科批次。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列入提前批錄取的高校或專業。先投軍事類單志愿,再投軍事類平行志愿,再投非軍事類單志愿,定向志愿在非軍事類單志愿投檔錄取后進行。
2.本科批次。包括除列入提前批本科錄取的所有本科專業。先完成特殊選拔單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再進行平行志愿投檔。
特殊選拔錄取分數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高校專項原則上不低于我省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參考分數線。
3.提前高職(專科)批次。包括定向培養軍士生以及部分有特殊報考要求的高職(專科)專業。先投平行志愿,再投單志愿。
4.高職(專科)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職(專科)錄取的高職(專科)專業。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二)藝術類
1.提前本科批次。包括采用藝術校考成績錄取的專業以及戲曲類專業等,按單志愿投檔錄取。將填報志愿且符合條件的考生檔案提供給高校,由高校根據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2.本科批次。包括采用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按平行志愿投檔。對省統考成績達到我省對應層次專業類分數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對應層次專業類文化分數線的考生,將其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按一定比例折算為綜合成績,分科類、不分首選科目從高到低統一排序,依據院校專業組志愿,按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1)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科類(方向),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專業成績/300×750×50%。
(2)表(導)演類[戲劇影視導演]、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70%+專業成績/300×750×30%。
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投檔。
3.提前高職(專科)批次。包括經批準列入本批次的高職(專科)專業。投檔時,將專業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到我省高職(專科)相關專業類分數線、填報了相關高校志愿的考生檔案全部投出,由高校依據學校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4.高職(專科)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職(專科)錄取的高職(專科)專業。投檔規則同本科批次。
(三)體育類
本科、高職(專科)批次對專業、文化分別達到對應批次專業合格線及文化控制線的考生,依據體育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
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投檔。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由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完善統籌協調機制,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確保改革平穩落地。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招生高校要加大組織力度,細化工作方案,強化風險防控和輿情應對,確保2024年高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平穩實施。
(二)強化條件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招生考試機構和隊伍建設,積極爭取同級財政部門支持,完善招生考試條件保障,高標準建設完善試答卷保密室、標準化考點、技術支持服務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統,加強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基礎設施及能力建設。
(三)做好宣傳服務。省教育考試院要在本方案公布后,編印發布“政策問答”,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有關學校要積極組織相關培訓,重點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教師、學生和家長的全覆蓋培訓,廣泛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特別要加強對學生的志愿填報指導,確保廣大教師、學生和家長正確完整理解考試招生政策。
(四)開展適應性演練。各地、各高校要根據安排,認真做好2024年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適應性演練,通過適應性演練及早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完善程序、優化流程,為2024年高考綜合改革平穩落地奠定基礎。
八、其他
(一)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三校生類考試招生沿用2023年我省相關政策,具體安排將在年度工作文件明確。
(二)如教育部對相關政策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