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02-0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各設區市教育局,南昌航空大學: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符合2024年江西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各有關體育院校(專業)可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制定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并在招生簡章中予以公布。
二、考試組織
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由江西省教育廳領導,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指導監督,南昌航空大學具體承辦。
(一)考試地點
南昌航空大學前湖校區(南昌市紅谷灘區豐和南大道696號)。
(二)時間安排
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時間為4月3日至4月29日,分12批次進行,具體安排見附件1。
(三)考試項目
1.身體素質考試項目。共有4項: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遠和原地推鉛球。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膠跑道上進行,采用電子儀器計時,每位考生考試一次為最終成績;立定跳遠、原地推鉛球在專業測試場地上進行,采用電子紅外測量,每位考生可以測試三次,取最佳成績為最終成績。
2.專項技術考試項目。籃球和足球二選一,籃球考試在室內籃球館進行,每位考生可以測試兩次,取最佳一次成績為最終成績。足球考試在室內足球館進行,每位考生可以測試兩次,取最佳一次成績為最終成績。
各項目評分標準詳見附件2,考場規則和考生須知分別見附件3和附件4。
(四)計分原則
考生專業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身體素質項目考試成績占80%,專項技術項目考試成績占20%。
三、專業合格線的劃定
按照2024年教育部下達我省體育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劃定體育類專業本科合格考生人數,以此確定體育類本科專業合格線。體育類高職(專科)專業合格線確定為60分。
四、文化考試
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文化統一考試,文化考試在各縣(市、區)集中進行。文化考試科目實行“3+1+2”模式,由統考科目和選考科目組成。“3”為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3門,滿分值各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
“1”為首選科目,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滿分值10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
“2”為再選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滿分值各100分,以等級轉換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五、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
體育類本科、高職(專科)院校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分別按2024年我省確定的普通類本科、高職(專科)錄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的70%劃定。
六、投檔及錄取辦法
普通考生體育類專業錄取工作按批次依次進行,各批次均設平行志愿。在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僅作為投檔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的先后順序,錄取時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確定的錄取規則進行),按照各高校招生計劃執行數1:1的比例,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不分物理、歷史科目組類)排序;文化成績總分也相同時,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投檔。
七、相關特殊類型招生考試規定
(一)參加我省相關特殊類型招生考試的考生,必須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普通考生中,凡報考2024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和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須符合《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規定的相關條件,并在規定時間進行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選報普通類(物理科目組、歷史科目組),再選報相關專業考試。
(二)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根據試點高校確定的報名條件,報名申請參加相關項目專業測試。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及《體育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體科字〔2023〕194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要求,2024年起,高水平運動隊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全部使用全國統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測試全部納入全國統考,由國家體育總局牽頭組織實施,高校不再組織相關校考。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運動隊的“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對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須達到生源省份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他高校對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須達到生源省份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0%。對于體育專業成績突出、具有特殊培養潛質的考生,允許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機制。破格錄取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并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破格錄取考生名單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準后予以錄取,并在學校招生網站進行公示。
(三)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以下簡稱體育單招)專業的考生,須獲得所設項目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此類考生須根據相關高校招生簡章要求,統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體育單招管理系統中進行考試報名。體育單招專業招生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體育專項考試分項目采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由國家體育總局委托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3年版)。具體報名和考試要求按《體育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體科字〔2023〕194號)執行,考生可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查詢相關政策。
2024年體育單招文化考試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有關高校具體承辦,考試時間:3月30—31日,考試地點:南昌航空大學。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體育類專業省統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各有關高校務必要高度重視,始終把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承辦高校要成立省統考工作領導小組和相關工作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落細各項工作責任。各設區市教育局要加大宣傳教育,引導考生健康、誠信、安全應考,督促指導屬地有關中學壓實中學教練員(帶隊教師)帶隊管理、監督考生責任,教育引導考生認真學習考場規則、考生須知等相關內容,合理安排考試行程,不違規、不作弊,不服用興奮劑等在體育比賽中禁用以及對體育運動和身體健康有害的食品、藥品、營養品。
(二)規范考試管理。承辦高校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精心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加強實操演練,進一步規范考試組織管理。要加強考試場所標準化建設及考試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加強與屬地政府部門溝通協作,不斷優化考試環境和服務保障。體育統考期間,各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在有本設區市體育考生參加考試批次內,須派駐1—2名干部駐考點,協助考點做好本地中學教練員(帶隊教師)、考生管理工作,協助處置有關應急事件。
(三)嚴肅考試紀律。對考試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追究法律責任。對興奮劑違規的考生,視為考試作弊,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
1.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時間安排表
2.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項目、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3.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考場規則
4.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考生須知
江西省教育廳
2024年2月1日
附件1
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時間安排表
批次 | 設區市 | 考試時間 |
第一批 | 上饒市(信州區、廣豐區、廣信區、鄱陽縣) | 4月3—4日 |
第二批 | 上饒市(玉山縣、鉛山縣、橫峰縣、德興市) | 4月5—6日 |
第三批 | 上饒市(弋陽縣、余干縣、萬年縣、婺源縣)、贛州市(章貢區、南康區、贛縣區、全南縣) | 4月7—8日 |
第四批 | 贛州市(信豐縣、大余縣、上猶縣、崇義縣、 安遠縣、定南縣、興國縣) | 4月10—11日 |
第五批 | 贛州市(寧都縣、于都縣、會昌縣、石城縣) | 4月12—13日 |
第六批 | 贛州市(尋烏縣、瑞金市、龍南市)、 萍鄉市、鷹潭市 | 4月14—15日 |
第七批 | 宜春市 | 4月17—18日 |
第八批 | 吉安市 | 4月19—20日 |
第九批 | 新余市、撫州市 | 4月21—22日 |
第十批 | 南昌市、景德鎮市 | 4月24—25日 |
第十一批 | 九江市 | 4月26—27日 |
第十二批 | 所有籃球考生 | 4月28—29日 |
注:第1-11批次全部為足球考生,緩考全部安排在第11批次進行;第12批次全部為籃球考生,緩考安排在當批次進行。4月9、16、23日休息。
附件2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項目、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Ⅰ.考試項目、分值和計分辦法
一、考試項目(共5項)
(一)身體素質考試項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遠;4原地推鉛球。
(二)專項技術考試項目(2選1)
1.籃球;2.足球。
二、各考試項目分值和計分辦法
考生專業總分為100分,以上五項考試各占20分,計分辦法為:
專業總分=(100米跑得分+800米跑得分+立定跳遠得分)÷45×100×60%+[原地推鉛球得分+籃球(或足球)得分]÷150×100×40%
計取成績得分時,以評分標準中成績對應的得分計取,若成績在評分標準中的兩個相鄰分值之間,則按其中較高的分值計分。
Ⅱ.考試方法和評分標準
一、身體素質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一)速度素質
1.考試項目:100米跑
2.考試方法
按國家田徑競賽規則全能部分100米跑規定進行考試,采用電子儀器計時(備用一套人工計時程序,若儀器出現故障則采用人工計時成績),每組10人,起跑必須采用蹲踞式和使用起跑器。
每組第一次起跑犯規的考生給予警告,之后同一組的一名或多名考生每次起跑犯規,均將被取消該單項的考試資格,判單項成績為0分,且不予補考。
3.評分標準
100米評分標準
(二)下肢力量素質
1.考試項目:立定跳遠
2.考試方法
采用電子儀器測量,在專業測試墊上進行,考生應在規定的標志線后起跳。
動作規格:雙腳站在起跳線后起跳,身體任何部位不得觸線,原地雙腳起跳,動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測驗場地。測驗時應穿常規運動鞋進行測試。
測驗方法:考生徒手測試三次,每次電子儀器自動記錄成績,以三次測試中最佳成績為最終成績。
3.評分標準
立定跳遠評分標準
(三)耐力素質
1.考試項目:800米跑
2.考試方法
按國家田徑競賽規則全能部分800米跑規定進行考試,采用電子儀器計時(備用一套人工計時程序,若儀器出現故障則采用人工計時成績)。考試采用不分道跑的方法進行,每組20人,即第一起跑線13人,第二起跑線7人,采用站立式起跑,不準穿釘鞋參加考試。
3.評分標準
800米評分標準
(四)上肢力量素質
1.考試項目:原地推鉛球
2.考試方法
(1)場地與器材
【1】考試場地
根據田徑項目最新競賽規則布置鉛球考試場地。如受到考試場地客觀條件限制,在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對考試場地進行適當調整。
【2】器材
鉛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
(2)動作要求
【1】考生雙腳著地,將鉛球置于鎖骨窩處;投擲時,雙腳由靜止開始(即不能滑步、墊步、上步),否則視為犯規;最后用力無論采用支撐投或跳投技術,鉛球必須單手由肩上推出。
【2】在投擲過程中,身體和器械的任何一部分不得觸及投擲圈鐵圈上沿或圈外的地面包括鉛球抵趾板的上面,否則即為投擲失敗。
【3】完成投擲且鉛球落地以后,考生才能離開投擲圈,且必須從投擲圈后半圈或延長線后面退出。
(3)測試方法
【1】考試時,每名考生連續投擲3次,以其中最好一次投擲有效成績為最終考試成績;考試過程中,若考生有效成績達到滿分標準,則不允許進行后續的投擲。
【2】考試時,考生可自愿佩戴護腕,但不允許使用手套、指套;不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手指纏在一起進行推球;如有考生肢體有開放性損傷需包扎的,應由考官現場查驗無誤后被準許,才能參加考試。
【3】考試時,考生可以在手上涂鎂粉;不可在足底或足底地面放置防滑物質。
【4】測量方法:從鉛球有效落地痕跡的最近點取直線測量至抵趾板內沿,測量線應通過投擲圈圓心;使用測距儀測量計取成績;當測距儀出現故障時,用鋼尺丈量計取成績。測量的最小單位為1厘米。
【5】本考試方法及要求未盡事宜,以田徑鉛球比賽規則為準。
4.評分標準
表5 男子原地推鉛球考試評分標準
(小于5.24米計為0分)
表6 女子原地推鉛球考試評分標準
(小于4.68米計為0分)
二、專項技術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一)籃球
1.場地設置
在半場區域內(如圖1所示),以球場中線與一側邊線交點為圓心、0.5米半徑畫一圓弧,形成扇形出發區。在球場內相應位置放置高度為1.3米—1.8米的標志桿(2、3號標志桿位于罰球線延長線與3分線的交點內側)。定點投籃的區域為半徑0.6米的圓,圓心距球場邊線4.0米、距端線3.0米。
2.測試方法
考生必須在出發區內持球(雙腳均不得越線或踩線),準備就緒后自行出發,球或人觸及激光槍感應線時,計時器開始自動計時,按照圖2要求運球推進先后繞過1、2號標志桿后,在規定的投籃區域內(如圖2所示)急停單手肩上投籃,命中后運球沿3、4號標志桿的外側推進,依次繞過4、3號標志桿后,在規定的投籃區域內(如圖2所示)急停單手肩上投籃,命中后繼續運球沿2、1號標志桿外側推進(如圖2所示),依次繞過1、2號標志桿后運球行進間投籃(如圖3所示),投中后再繼續運球沿3、4號標志桿外側推進,依次繞過4、3號標志桿后運球行進間投籃(如圖3所示),投中后徒手快速返回出發點(不用運球也不用拿球)。全程共投籃4次,每次投籃的運球路線都相同,前2次要求急停后單手肩上投籃,后2次要求行進間投籃。考生須嚴格按照規定線路運球推進,投籃不中必須補中,補籃的地點及投籃方式不限,運球及投籃手不限。每人測試2次,取單趟最好成績為最終成績。
3.其他要求
急停定點投籃時,男生必須采用單手肩上投籃,不得采用低手投籃。急停時任何一腳均不得觸及投籃區域規定界線的前沿;若跳起投籃,則起跳任何一腳均不得觸及投籃區域規定界線的前沿,落地不限。投籃時,投出的球未進且未觸碰到籃板及籃筐,須返回投籃點重新投籃。
任何違反考試規定(如不按規定要求的投籃、錯桿、漏桿、投籃未中、急停定點投籃時腳觸及或越過投籃區規定的前沿等)及違犯籃球規則(如帶球走、兩次運球、攜帶球)者,均不計成績。
測試用球男女統一標準為7號籃球。
4.評分標準
男子籃球運球繞桿定點投籃評分標準
(大于50.7秒計為0分)
女子籃球運球繞桿定點投籃評分標準
(大于54.2秒計為0分)
足球
1.場地設置(如圖4所示)
(1)在距罰球區線中點21.5米處,劃一條與罰球區線平行、長8米的線段為起點線。起點線兩端各放置一臺激光槍。考試時,考生通過起點線時,激光槍感應,計時器自動開啟。
在起點線前方1.5米處劃一條平行線段為運球起始線,起點線與運球起始線之間為顛球區。在起點線后1.2米處劃一條平行線為候考線,候考線與起點線之間區域為緩沖區,候考線后面區域為候考區。
(2)在球門立柱兩側各設置一臺激光槍。球通過球門線時激光槍感應,計時器自動停止計時。
(3)從罰球區線中點到運球起始線中點之間,插置標桿9支。第1支標桿距離運球起始線4米,第1支標桿至第5支標桿之間距離6米,各標桿間距1.5米;第5支標桿至第9支標桿之間距離8米,各標桿間距2米;第9支標桿距離罰球區線中點2米。
(4)標桿固定垂直插入地面,地面之上標桿高至少1.5米。
(5)在考試區域鋪設4米×46米人造草皮。
圖4 足球運球繞桿射門場地圖
2.測試方法與要求
(1)考生在候考區內等待(不能在緩沖區等待),聽到考官指令后,持球通過緩沖區經過起點線進入顛球區,考生通過起點線時激光槍感應,計時器開始自動計時。
(2)在顛球區內,考生統一采用手拋球方式開始顛球,先用腳背正面顛球累計20個,緊接著運球逐個繞過標桿后射門。球越過球門線時激光槍感應,計時器自動停止計時。
(3)考生須采用雙腳交替顛球方式進行顛球,若單腳連續重復顛球則不計入顛球次數。顛球過程中,球越過運球起始線且未落地不違規。完成第20個顛球后,球必須在運球起始線后方的顛球區內著地后才可進行運球繞桿射門,否則不計成績。顛球數量以考官的報數為準。
(4)考生射門時,射出的球擊中門框后反彈回考試場地內,繼續補射成績有效。
(5)考生在計時器開啟后再次用手觸球、運球漏桿或未射進球門,均不計成績。
(6)考生每人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為最終成績。
(7)考生須穿足球鞋參加測試。
(8)測試用球男女統一標準為5號足球。
3.評分標準
表7 男子足球運球繞桿射門考試評分標準
(大于29.8秒計為0分)
表8 女子足球運球繞桿射門考試評分標準
(大于30.9秒計為0分)
附件3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考場規則
1.須嚴格遵守考試管理規定,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務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2.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與考試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候考區和考場。
3.進入考點時應主動配合考務人員進行身份驗證,自覺接受考務人員對隨身物品進行檢查。嚴禁將鉛球、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蝕性物品等危險品帶入考點,嚴禁拍錄甚至上網傳播考場內與考試有關的信息,違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4.嚴禁服用體育比賽中的禁用藥品參加考試,違者視為考試作弊,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違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5.進入候考區、考試區后,不得到其他考試區域奔走觀看,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吹哨,不準亂扔雜物和尖銳物品。考試全程須穿著符合要求的服飾、鞋襪,文明參考,不得赤裸上身。
6.考生考試時須將號碼牌粘貼在身體規定位置,不得用衣物遮擋號碼牌,不得倒貼號碼牌。
7.每組考試完畢,考生須在成績記錄表上規定位置按指模確認本人考試成績。對成績有異議者,須立即向評委或主考提出,如經評委或主考審核后仍有異議,可向考務辦(督導仲裁組)提出書面申訴,考點考務組將按有關程序予以核查回復。
8.考試期間,如遇惡劣天氣致使考試無法正常進行時,考生必須待主考宣布考試暫停后,方可離開考場,并到安全區域等候通知。
9.考生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務人員。考試結束,應立即攜帶有關物品有序離場,不得在考試場地內逗留。
10.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條款作出處理。在考試過程中如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文,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4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考生須知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體育統考)將于4月3日至4月29日在南昌航空大學前湖校區(以下簡稱考點)舉行,為確保體育統考的安全順利,共同營造公平、和諧、有序的考試環境,現將體育統考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準備
1.2月中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將發布《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指南》(以下簡稱《考試指南》),請考生仔細閱讀,熟悉相關要求,合理安排赴考時間。考點將嚴格按照考試批次安排考生入場,非當日當批次考試考生及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點。
2.3月27日起,考生可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jxeea.cn),下載打印《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并在網上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二、熟悉考試流程
3.進入考點: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點。
考試區域實行閉環管理,考生須步行進入考點,所有送考、陪考人員及車輛不得進入考點。考點入口處為南昌航空大學北門(在前湖大道上)。考生進入考點后,須按規定線路通道進入候考區。
4.檢錄:考生在每個項目考試前,須先參加檢錄。各考試項目的檢錄均按照《考試指南》上考生的考試編號(由計算機隨機確定)從小號到大號依次進行。考生須提前30分鐘到相應的檢錄處等候檢錄,接受身份驗證。
5.確定考試場地:
(1)100米跑、800跑兩個項目按考生的考試編號順序確定跑道或場地;
(2)原地推鉛球、立定跳遠、足球、籃球四個項目按考試編號順序確定考生的臨場考號及考試分組,再由每組臨場考號為“1”的考生代表本組抽簽確定考試場地。
6.考試:考生檢錄完畢后,須在工作人員的調度和引導下有序上場(道)考試,每個項目考試結束后,須當場按指模確認本人考試成績,若對成績有異議,須立即向評委或主考提出,如經評委或主考審核后仍有異議,可向考務辦(督導仲裁組)提出書面申訴,考點考務組將按有關程序予以核查回復。
7.補、緩考:
(1)因傷病申請辦理緩考的考生,須提供該考生所在考試批次結束日期(含)前一周內三甲醫院開具的傷病證明;
(2)與體育單招考試日期沖突的考生辦理緩考,須提供有關體育單招考試準考證;
(3)100米、800米跑項目中退的考生申請補考,須憑田徑組開具的補考單并經考務辦審核,獲準補考的考生均安排在該考生該項目正常考試當日單元時間的最后進行,如需延緩至第11批次進行補考須提供中退當日三甲醫院開具的傷病證明。
第1-11批次考生緩考均安排在第11批次進行,第12批次考生緩考安排在當批次進行。
所有考生僅可辦理補(緩)考一次,其他情況均不予辦理。
三、注意考試安全
8.考生不得服用興奮劑等在體育比賽中的禁用藥品參加考試,考試期間服用的食品、藥品、營養品等應注意健康、均衡、合理,帶隊老師須做好有關監督及安全引導工作,考生如因上述原因在考試中出現任何情況,后果由考生或帶隊老師負責。
9.在每個項目考試前考生應自行做好準備活動,考試前30分鐘之內避免進食。100米跑、原地推鉛球、立定跳遠應做好全身肌肉的拉伸,防止肌肉拉傷。800米跑考試應充分做好心肺系統的準備活動,并把握好準備活動的時間。
10.考生嚴禁將鉛球、刀具、易燃易爆及腐蝕性物品等危險品帶入考點。考試時應注意自我保護,防止意外情況發生。
11.每個項目考試結束后應進行肌肉放松,800米跑考試后不要立刻坐下或躺下,應慢走直至心率恢復至正常水平。
12.考生如患有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所規定的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相關疾病,應主動向設區市招考機構派駐考點的工作人員報告,是否參加考試由考生本人謹慎決定,如因自身身體原因在考試中出現任何異常情況,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13.考生考試期間如感覺身體不適,應立即向領隊老師、考務人員報告,以便及時妥善處理。
四、及時關注成績
2024年體育統考成績將于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jxeea.cn)查詢本人成績。
考生如對公布的成績有疑問,須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屬縣(區)教育考試中心遞交書面成績復核申請。成績復核結果由所屬縣(區)教育考試中心通知考生。成績復核僅限是否存在漏評、漏統、錯登、錯統情況,評分寬嚴不屬于成績復核范圍。
考試期間考點咨詢服務電話:
考務組:0791-83867806;
保衛組:0791-83863110;
信訪組:0791-83863976、15798661985;
郵箱:jxtygk2024@126.com;
其他時間,可撥打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0791-8676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