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等級賦分辦法
時間:2024-02-2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河南省教育考試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教基二〔2014〕10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2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等級賦分辦法適用科目及實施范圍
等級賦分辦法適用于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學和生物學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學生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結合自身興趣特長,在4門科目中選擇2門作為選擇性考試科目,即: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學科中選2門科目參加考試,每科滿分100分,以等級分數計入總分。
我省自2022年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等4門選擇性考試科目中實施等級賦分辦法。
二、等級賦分辦法
(一)劃分等級,將原始分轉換為等級。把每門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考生群體依據原始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依據考生群體成績的統計分布,以一定的人數比例將該選考科目考生群體劃分為若干個等級,每個考生按照其原始分在該選考科目考生群體中的排序,對應到某個等級,從而將所有考生的原始分轉換成等級。
(二)進行等級賦分,將等級轉換為等級分數。設定等級起點分、滿分的分值,對各個等級進行連續賦分,在每個等級內按1分1檔賦予每個等級一定的等級分數區間。根據每個考生的原始分數及所在等級的等級賦分區間,運用等比例轉換法則將其原始分換算成等級分數。
三、等級賦分的具體計算
(一)將每個選考科目的考生群體原始分轉換為等級。把每個選考科目考生群體的原始分從最高分到最低分順序排列,按照考生群體原始分的統計分布所確定人數比例(見表1)將該選考科目考生群體劃分為5個群體,每個群體考生賦予1個等級,整個考生群體的原始分被轉換為從高到低A、B、C、D、E共5個等級,每個考生的等級由其在該選考科目群體的排位確定。
(二)將等級轉換為等級分數。等級分數的滿分值為100分、起點分值為30分,從A至E每個等級按照1分1檔的分數間隔對各個等級進行連續賦分,各個等級的等級賦分區間從15到11分不等(見表1)。根據每個考生的原始分數及其所在等級的等級賦分區間,運用等比例轉換法則將其原始分換算成等級分數。
1.等級換算對應關系。各等級及其所占人數比例、等級分賦分區間對應關系如下表所示。
表1.具體等級比例和賦分區間
2.等級分換算公式。等級轉換的具體公式為:
其中:
Y1、Y2分別表示原始分區間的下限和上限;
T1、T2分別表示等級賦分區間的下限和上限;
Y表示考生的原始分;
T表示考生的等級分數。
根據公式,可以計算出每個考生的等級分數。
(三)成績使用。選擇性考試成績當年高考錄取有效,計入考生高考錄取總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