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關于做好2024年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02-2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
各市(區)考試管理中心(教育考試中心、教育考試院、招生辦):
我省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考”)將于5月13至15日進行。根據《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陜試中考〔2023〕2號)(以下簡稱《高中學考實施細則》),現就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
1.具有陜西省普通高中學籍的2022級(即高二年級)、2023級(即高一年級)學生;
2.具有陜西省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包括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和技工學校)學籍的2022級、2023級學生;
3.具有陜西省戶籍的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4.具有陜西省戶籍的社會人員(初中學校畢業或年齡大于15周歲,且無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和畢業證書的人員)。
二、科目設置及考試時間
本次開考的省級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分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下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和信息技術等10科,市級統考科目為通用技術1科。
(一)省級統考科目
1.筆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9科采用筆試方式。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2.機考科目。信息技術科目采用機考模式,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二)市級統考科目
通用技術科目考試時間安排、考試內容和考試形式等,由各市(區)考試管理中心(教育考試中心、教育考試院、招生辦)(以下簡稱“市級教育考試機構”)確定并通知考生。
(三)選科要求
1.普通高中在校生。考生只能報考已完成必修課程學習的科目。高一年級的考生,每人報考的科目數不得超過4科,且在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中最多選擇1科,在化學、生物學、歷史、地理科目中最多選擇3科;高二年級的考生,可自主選擇未報考或未合格的科目。
2.其他類型考生。可自主選擇此次開考的部分或全部科目。
3.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科目,考生不得再次報考。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
2024年3月11日8∶00至1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地點
普通高中學校在校生在其學籍所在學校報名;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在其學校所在地縣(市、區)考試管理中心(招生辦)(以下簡稱“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指定地點報名;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在其戶籍所在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指定地點報名。
四、報名流程
(一)報名準備
1.首次報名考生
(1)資格審查。報名前,所有考生須接受縣級教育考試機構的資格審查。其中,普通高中學校在校生還應在其學籍所在學校核實本人學籍信息,核實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籍系統”)中本人“姓名、學籍號、身份證號、就讀學校、年級名稱”等五項信息是否準確完整,如未注冊學籍或學籍五項信息有誤,應及時聯系學校學籍管理員,完成學籍注冊或學籍信息更正工作。如因學籍未注冊或學籍信息有誤,導致無法進行合格考網上報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信息采集。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由報名點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證信息和頭像信息,確認考生身份,發放包含考籍號和登錄密碼的報名條。普通高中學校在校生身份證信息與學籍系統中相應信息不一致者,不得以普通高中在校生身份報考。各地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格核查考生身份,確保“人、證、照”合一,嚴防借機代考。
2.再次報名考生
考籍發生變更的考生,應及時在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高中學考合格考管理平臺”)辦理考籍檔案轉移手續。考生完成考籍檔案轉移后,方可在考籍轉入地報名考試;未完成考籍檔案轉移的考生,須在原考籍地報名考試。
(二)網上報名
首次報名的考生憑報名條上的考籍號和登錄密碼,再次報名的考生憑本人考籍號(或身份證號碼)和自己設定的密碼,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s∶//www.sneac.com),進入高中學考合格考管理平臺,查驗本人姓名、性別、學籍號、身份證號、就讀學校、就讀年級等信息,認真閱讀《考生須知》《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考條款),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完善個人相關信息,按選科要求,選擇本次考試的科目。
合格考考試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予以保障。市、縣級教育考試機構要積極協調當地財政部門,落實經費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考試費用。
(三)現場確認
考生網上報名完成后,縣級教育考試機構要為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校對單》,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對考生確認過程中指出的錯誤信息,縣級教育考試機構要及時更正,確保準確。如因考生本人未認真核對造成個人信息、報考科目等信息錯誤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現場確認應于3月27日前完成。
(四)殘疾考生便利申請
殘疾考生須在報名期間,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報名所在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提出提供合理便利的正式書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縣級教育考試機構組織專家組,對殘疾考生進行現場確認完成綜合評估,并形成書面評估報告。市級教育考試機構根據專家組評估意見,形成《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殘疾考生申請結果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下發給有關縣級教育考試機構,由其在規定的時限內將《告知書》送達殘疾考生,由殘疾考生或法定監護人確認、簽收。各市級教育考試機構下發的《告知書》應于考前一周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準考證》打印
省級統考科目開考前一周,考生登錄高中學考管理平臺,自行下載打印《2024年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準考證》(省級統考科目),《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市級統考科目《準考證》的發放時間及辦法,由各市級教育考試機構確定并通知考生。
五、考場編排
省級統考科目考點必須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驗收合格的標準化考點,且原則上應設在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確因困難需要在鄉(鎮)增設考點的,應報市級教育考試機構批準;市級統考科目考點設置標準,由各市級教育考試機構確定。
省級統考科目考場編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4月5日前,各縣級教育考試機構確定考點,完成考場編排。為便于管理和確保考試安全,縣級教育考試機構安排考點時,原則上不要讓考生跨考點參加考試。考場通過高中學考合格考管理平臺隨機編排。編排考場時,要切實做到同校或同班考生座位號不得連號。外語科目須按語種單獨編排考場。每科每考場安排30名考生,不滿30名考生的尾數考場單獨設置,不得混設考場。
(二)4月16日前,各市級教育考試機構上報《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試卷及答題卡使用數量統計表》(學考表7-1)《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試卷及答題卡使用數量統計表-外語科目》(學考表7-2)《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外語聽力介質使用數量統計表》《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情況統計表》(學考表8-1)《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情況統計表-外語科目》(學考表8-2)。備用試卷和答題卡按每科每考點1袋統計,英語語種聽力考試內容存儲介質按每考點2套統計,其中1套備用。小語種聽力考試內容存儲介質按每考場1套、每考點備用1套統計。
(三)4月25日前,各縣級教育考試機構分考點、分科目、分考場打印《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場編排表》一式三份,縣(區)、考點、中學各一份。
(四)5月8日前,各縣級教育考試機構分考點、分科目、分考場打印《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分科目考場座次表》,下發給各考點。
(五)考生的條形碼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印制,隨試卷下發。
市級統考科目的考場編排工作,由各市級教育考試機構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報名工作組織領導。2024年我省“老學考”“新學考”接續實施,“新學考”首次全科開考,外語聽力考試、小語種考試首次落地,考試時間長、考生數量多、考務任務重、組考壓力大。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和學校要認清形勢、高度重視,成立專門機構,組織精兵強將,全面加強對本地區合格考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好“新”、“老”學考組織工作;要強化管理,科學籌劃,全程做好合格考報名的宣傳發動、組織實施、資格審查、選科引導、服務保障等工作,確保每位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時順利報考。
(二)精心謀劃,做好報名工作前期準備。各地要切實加強對《高中學考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的學習、解讀和宣傳,確保各級各類考務工作人員熟悉合格考報名程序和要求;要根據實際情況開展高中學考合格考管理平臺操作培訓,確保各級考務員、信息管理員熟悉高中學考合格考管理平臺功能,熟練掌握網上報名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要提前做好各類基礎數據維護,完善高中學考合格考管理平臺各類用戶和管理人員信息,嚴格按規范標準建立學校數據庫,提前為所屬學校分配賬號和權限;要積極協調、督促、指導各報名點做好各類信息數據采集設備的配備調試工作,以及網絡、電力供應等保障工作,確保網上報名順利進行。
(三)統籌協調,提升考試組織保障能力。各地要充分認清“新學考”考生類型復雜、報名人數增長、考試科目增多、考場需求增加的形勢,綜合考慮省、市級統考科目組考任務和需求,全面排查本地考點建設、外語聽力播放設備配備情況,統籌協調各方力量,及早籌劃準備,全面提升“新學考”考試組織保障能力。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高中學考實施細則》的要求執行。
陜西省教育考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