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關于切實做好2024年省內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03-0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青海省教育考試網
各有關招生院校,各市州、縣(區、市、行委)教育局,招生辦: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要求,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職業教育大會工作安排和部署,現就我省2024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優化考試內容形式,提高人才選拔水平
2024年起,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
(一)文化素質測試。文化素質測試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命題和評卷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考試命題中心負責,考務組織由各高職院校負責。
1.測試科目。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3個科目,每科目滿分100分,總分300分。測試時以上三科合卷,測試方式為筆試。
2.測試時間。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
3.測試地點。各高職院校本部或設置考點的市州。
(二)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由高職院校自行組織實施。
1.測試科目。測試科目由各高職院校根據本校專業特點制定,測試形式為實際操作或面試。
2.測試時間。2024年3月16日下午至18日。
3.測試地點。各高職院校本部或設置考點的市州。
二、細化考務組織管理,確保考試平穩順利
(一)報名。參加了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文史、理工、單考單招科類)的考生,按照各高職院校發布的招生章程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報名。各校要加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和組織管理,每名考生選擇1所院校參加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測試報名考試費為每生每科目23元,按語文、數學、英語3科目收取,共計69元,由各高職院校代收后統一交省考試院。
(二)命題制卷。從2024年起,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素質測試試卷(含答題卡)由省考試院負責統一命題和制卷,提供給各高職院校測試使用。
(三)考點考場。各校根據報名考生情況合理設置校內外考點及考場,考場須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
(四)考試實施。各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要嚴格按照普通高考考務工作要求執行,重點做好試卷保密、考風考紀、數據安全、服務保障等工作,職業適應性測試根據專業特點參照執行,確保考試平穩、順利實施。
(五)試卷評閱。文化素質測試結束后,各校嚴格按照試卷領送工作要求,將答題卡回送至省考試院進行掃描,考場記錄單及試卷一并回送。答題卡掃描結束后,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試卷評閱。
(六)成績發布。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于3月25日前由青海省考試院發布,同時反饋各高職院校。
三、改進招生錄取方式,確保招生安全有序
(一)一志愿錄取。各高職院校依據報名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普通高考加分分值”,按照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和考生志愿進行一志愿錄取。
(二)征集志愿錄取。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各高職院校將未完成的計劃匯總后報省考試院,由省考試院集中整理后向社會發布,未錄取考生填報征集志愿,考生可填報5個院校平行志愿,每個院校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同時可選擇填報院校調劑志愿。省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和投檔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普通高考加分分值)進行投檔。平行志愿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語文、數學、英語排序規則生成小數點后9位數的總成績確定投檔位次,投檔后各高職院校按照招生簡章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三)調劑志愿錄取。征集志愿投檔錄取后,各高職院校仍未完成的計劃,由省考試院從“服從院校調劑”志愿考生中,按照“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普通高考加分分值”進行調劑投檔,各高職院校按照招生簡章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省招委統一領導下,由省招辦和各高職院校具體組織實施。各校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成立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落實工作方案,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二)嚴格考務管理。省內高職院校設置校外考點的或經教育部批準在我省進行跨省招生的省外高職院校在我省設置考點的,各校要加強與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辦的溝通聯系,各地教育局、招生辦要主動協調配合招生院校,在安排考點、選聘監考教師以及保密室試卷存放等方面提供相關保障。考試期間,各校主管部門及各地教育局、招生辦要派專人對考試全程進行監督檢查,嚴肅考風考紀,確保順利完成考試工作。
(三)按時上報數據。各高職院校于2024年3月5日前將本校分類考試工作方案、報名數據庫、考場編排庫、試卷需求等報省招辦。一志愿擬錄取名單和計劃缺額于4月1日前報省招辦,并于4月20日前向省招辦報送擬錄取考生名單。符合技能拔尖人才招生要求的免試錄取考生名單一并上報。各校要提高數據采集、統計、上報質量,確保數據準確、完整、規范,上報的數據信息務必嚴格審核把關,須經院校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以正式文件報送。
(四)加強信息管理。各高職院校要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規定,要加強報名、考試、錄取過程中的考生信息和數據管理,保障涉考信息安全,要加強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公示工作,要暢通咨詢、舉報渠道,及時回應考生訴求,確保網上輿情平穩可控。
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