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公告
時間:2024-03-1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按照工作安排,我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以下簡稱高考體檢)將于3月初開始,為做好高考體檢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凡在我區申請報名參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及錄取的考生,包括秋季統考、職教師資考試、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考試、殘障生單獨考試、高職班、高職單招、三二分段、少年班、消防單獨考試、特殊拔尖人才選拔試點(英才班)等考試類型和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其他單獨招生等錄取類型,均須按規定參加高考體檢。體檢信息是高考考生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之一。如考生未按要求參加高考體檢,責任由考生承擔。
二、體檢標準
我區2024年高考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教育部辦公廳、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執行。
三、體檢醫院
考生須在報名旗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本地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未在所屬旗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醫院(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其體檢結論無效,責任由考生承擔。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指定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為我區高考體檢的終檢醫院,負責協調有關方面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作出最終裁定。
四、體檢時間
(一)我區2024年高考體檢將于3月初開始,4月中旬結束。具體時間、要求及注意事項請及時關注報名所在地旗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體檢安排。
(二)視力、矯正度數、色覺、血壓、身高、體重、聽力、口腔、胸部透視等項目當場告知檢查結果,考生如有異議,應在體檢現場提出并當場復檢,體檢結束后不再進行上述項目的復檢。肝功能項目化驗結果檢出后,結果異常的將告知考生;考生對異常情況有異議的,應在收到異常結果通知當日即向報名所在地旗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經旗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批準,征得體檢醫院(醫療單位)同意后進行復檢。復檢只限一次,最終體檢結論應以復檢意見為準。考生對復檢結果仍有異議的,應在復檢結果公布后二日內向旗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終檢申請,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批準,可在自治區確定的終檢醫院進行終檢,并作出最終裁定,最終體檢結論以終檢醫院的結論意見為準。體檢后未提出復檢申請的,視為認可體檢結果,自愿放棄復檢權利;復檢結果公布后二日內未提出終檢申請的,視為認可復檢結果,自愿放棄終檢權利。
(三)體檢終檢截止時間為4月25日。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按各地要求在《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體格檢查表》(以下簡稱《體檢表》)上簽名確認,無正當理由拒絕簽名確認或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簽名確認的,視為自行放棄權利,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還須登錄高考報名系統對錄入系統的本人體檢信息和體檢結論進行網上確認,確認時間為4月21日至4月28日。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原則上不予打印高考準考證。考生本人確認不認真、委托他人確認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由此導致錄取等環節糾紛或影響填報志愿和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二)體檢信息和體檢結論以《體檢表》上醫師填寫內容為準。考生通過系統確認本人體檢信息和體檢結論時,如發現與本人體檢結果不一致,4月28日前通過系統提交存在問題的體檢項目和內容,并以書面形式提交報名所在地旗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三)所有院校錄取方面的身體條件要求,均以《體檢表》的內容為依據,其他體檢結果或結論,不予認可。考生報考軍隊、公安等院校,還須按國家相關規定再次進行體檢。
(四)考生如因身體等特殊原因,無法參加特定項目檢查時,須出具體檢醫院(醫療單位)相應材料。
(五)考生須如實填寫體檢表中的“既往病史”,不得隱瞞或背離身體現狀,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既往病史主要指以前的病史,特別是涉及心、肺、肝、脾、腎一些重大臟器以及癲癇史、精神病史;如果做過重大手術,應注明何時、何處做過何種手術,狀況如何;有殘疾狀況則要填寫具體的殘疾情況和自己的殘疾證號。凡因本人未能如實完整準確地填寫既往病史而造成相關的面試或體檢不合格、錄取階段被退檔、新生入學復查階段被取消入學資格等情形,責任由考生承擔;軍校和公安院校等退回的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安排自治區高校相關專業接收錄取,其他退學考生不予重新安排錄取。
(六)考生須認真閱讀《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事項告知書》(見附件),簽名后按要求提交原件至報名所在旗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備查。如考生簽名時未滿18周歲,則家長(或監護人)也須簽名。
附件
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事項告知書
各位考生和家長:
為確保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體檢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現將有關規定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要高度重視體檢,按時參加體檢。體檢表各項內容不得有涂改,各體檢項目不得出現空白、漏檢并有醫師簽名,體檢結論要有主檢醫師簽名和體檢醫院(醫療單位)的公章。體檢信息以《體檢表》上醫師填寫內容為準。
二、考生須登錄高考報名系統,認真核對并確認體檢信息和體檢結論。
三、體檢表中的“既往病史”,考生要如實填寫、不得隱瞞或背離身體現狀。凡因本人未能如實完整準確地填寫“既往病史”而造成相關的面試或體檢不合格、錄取階段被退檔、新生入學復查階段被取消入學資格等情形,責任由考生承擔。
我已認真閱讀《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公告》并知曉了相關內容和規定,現鄭重承諾:我已參加體檢表上全部體檢項目,“既往病史”已如實填寫,各體檢項目檢測結果、體檢結論與本人身體實際狀況完全相符。
考生本人簽名:
考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