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統考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03-1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湖南考試招生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2019年修訂)》《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性考試實施細則(暫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規定,我省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統考(以下簡稱“合格性考試”)定于6月12日-14日進行。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內容及時間安排
合格性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下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共9科。其中,高一年級學生統一報考歷史、化學、地理、生物學4科,高二年級學生可報上述9門科目(已取得合格成績的不重復報考)。
各科考試內容為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規定的必修課程內容。
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二、報名要求
(一)報名對象
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學籍,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課程方案(2020年版)》的要求完成相應科目課程必修內容學習,且未取得該科目合格成績的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含西藏、新疆少數民族內地班學生,下同)以及符合我省學籍管理辦法的結業生。
(二)報名時間
全省統一為2024年3月22日-4月2日。報名時間截止后,一律不予辦理補報名手續。
(三)報名辦法
學生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由學籍所在中學報名點組織集體報名。報名點使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考信息系統”,網址:xk.hneao.cn)采集考生身份證信息,錄入考生外語語種等報考信息,打印《考生誠信承諾書》和《報名信息確認表》,并組織學生認真閱讀、核對和簽字確認。學生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不得更改、刪除。
(四)學籍確認
報名開始前,各報名點要認真核實確認本校學生的學籍信息,通過“學考信息系統”采集學生身份信息并與學籍信息進行比對,確保考試報名“人籍一致”。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正常報名。特殊情況操作要求如下:
1.對于符合招生和學籍管理政策但暫未在“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籍信息系統”)中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學籍的學生,所在學校須及時向學籍管理部門申請辦結學籍相關手續,確保學生如期正常報名。
2.“學考信息系統”通過每日更新方式與“學籍信息系統”實現學籍數據同步。報名期間,因學籍問題無法正常報名的,學生所在學校應在確認該生學籍相關手續正常辦結的前提下,等待下一次學籍數據更新后再辦理該生報名手續。
3.確因“學籍信息系統”技術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學籍辦理遲滯,影響考生正常報考的,學生所在學校須向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提交經當地教育行政學籍管理部門審核確認的相關證明材料。各地招生考試機構應于4月7日前,會同當地教育行政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相關考生信息,確認無誤后,將終審考生名單匯總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按相關通知另行辦理報名手續。
(五)報名考務費收繳
1.考試報名考務費(以下簡稱“報考費”)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大學英語等級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湘發改價費規〔2020〕1016號)明確的標準執行。繳費方式統一實行個人網上支付(具體操作流程詳見“學考信息系統”)。
2.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須于2024年3月22日-4月7日(每天6:00至22:00)登陸“學考信息系統”,完成報考費網上支付。未按時繳費的考生將不予編排準考證號,并不得參加考試。凡需正式收據的考生,繳費后可向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或市(州)教育考試院申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打印后到原申請點領取。
3.對不具備網上支付條件的考生,由各學籍所在學校報名點安排專人幫助完成報考費網上支付。
4.全省報考費的分成收入返還工作,按照湖南省財政事務中心有關規定和工作流程,原則上于高考前完成。市(州)本級和各縣(市、區)的報考費分成收入由湖南省財政事務中心直接返還到各市(州)和縣(市、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我院隨后將轉發省財政事務中心的返還通知及經費劃繳憑證。請各市(州)教育考試院和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到當地財政事務中心、非稅局(處)對賬確認收入。
三、考試實施
合格性考試組考工作嚴格按照《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統考考務管理細則》(以下簡稱《考務細則》)執行,省、市(州)、縣(市、區)和學校分級負責。
西藏、新疆少數民族內地班學生的考試由所在學校單獨組織命題和組考。5月20日前,將組考工作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7月31日前,將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姓名、準考證號和各科考試成績,分別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統籌研究部署。學考合格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關系到學生報考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及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是廣大學生密切關注的切身利益。考試涉及全省高一、高二兩個年級學生,規模大,且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全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先后舉行,各地組考任務異常艱巨。各級招生考試機構、普通高中學校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提前研究、統籌部署、精心組織,全力確保考試平穩順利。
(二)加強保密管理,確保試卷安全。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國家保密局聯合下發的《湖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試卷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加強試卷運送、整理、保管、分發、回收等各環節管理,杜絕違規操作,堵住管理漏洞,切實防范試題試卷失密泄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要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且加強涉密人員的安全保密教育,所有涉密人員須按要求簽訂《保密責任書》。要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報告制度,按時按要求上報試卷保管、運送等工作情況。
(三)嚴格組考要求,抓好責任落實。各地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考試的全過程管理。主動對照組考工作規范,結合以往經驗與不足,查漏補缺,做好風險防范應對措施;研究制定本地考試組考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制定工作標準,細化工作流程;對試卷安全、組考安全、考風考紀等重點工作建立逐級責任制,切實將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對照標準化考點建設標準和要求,進一步完善考試基礎條件,確保考場設施和容量滿足考試需要;建立網絡有害信息監測制度,安排專人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確保社會輿情穩定;嚴格執行考務值班和“零”報告制度,重大事項第一時間上報,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有效應對;統籌人員安排,加強考務人員選聘和考試業務培訓,保障工作人員必要的勞動報酬發放,確保良好工作狀態。
(四)嚴肅考風考紀,維護公平公正。各地要強化考試育人理念,采取多種有效方式組織開展考風考紀教育和法律法規教育,引導學生牢固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意識,營造誠信考試良好氛圍。考試期間,加強入場安檢,重點防范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將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違規帶入考室和工作場所;加強考生身份核驗,堅決杜絕替考和有組織的團伙作弊等嚴重違規行為的發生;暢通舉報渠道,在醒目位置設立舉報信箱、公布舉報電話,對反映、舉報的情況特別是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要及時調查查處。對于發現的各類違紀舞弊行為,嚴格按照《湖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違規行為處理操作規定》的有關要求予以處置并及時上報。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