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時間:2024-04-07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西南交通大學
為貫徹落實《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文件精神,在有關省(區、市)確定的具體實施區域,我校2024年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
西南交通大學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分委會。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155名(最終以教育部下達計劃數為準),招生專業范圍見附件。學校將根據考生實際報名與審核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備案。
三、報名條件
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四、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
2、考生報名時須將報名材料電子掃描件(或清晰的照片)上傳至報名系統,包括以下材料:
① 《西南交通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上打印);
② 戶口簿和身份證。
上傳至報名系統的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復印件須由班主任審核并簽名,同時加蓋中學公章。考生在報名截止時間內上傳的電子材料為有效報名材料,學校不接收考生的紙質報名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及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3、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4、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
5、從2023年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五、選拔程序
完成報名的考生須通過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學校將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復核,擬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經學校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分委會集體研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在5月底前報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并同時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六、錄取辦法
1、入選資格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
2、填報志愿:入選資格考生按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在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批次填報我校高考志愿,否則視為自愿放棄。
3、錄取:以分數優先方式、結合專業志愿,按分省計劃排隊錄取。投檔到我校且高考體檢合格者,若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根據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確定位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錄取時學校可適當在省(市、區)間調整招生計劃。
4、入選資格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市、區)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區),“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劃定的為準。
5、高考改革省份資格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學校本科招生專業(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七、咨詢方式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犀安路999號西南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28-66366373、66368074
八、申訴渠道
申訴機構:西南交通大學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分委會
申訴電話:028-66366386
申訴郵箱:zsks@swjtu.edu.cn
九、監督機制
1、學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整個過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
2、學校招生就業處牽頭組織實施普通本科特殊類型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依規依紀嚴肅查處。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郵箱:jwbgs@swjtu.edu.cn。
十、本簡章由西南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件:西南交通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
序號 | 專業 | 科類 | 大類包含專業 | 選考科目 |
1 | 土木工程 | 理科/綜合改革 | 物理+化學 | |
2 | 車輛工程 | 理科/綜合改革 | 物理+化學 | |
3 | 物流管理與工程類 | 理科/綜合改革 | 物流管理、物流工程 | 物理+化學 |
4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科/綜合改革 | 物理+化學 | |
5 | 計算機類 | 理科/綜合改革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 物理+化學 |
6 | 電子信息類 | 理科/綜合改革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 | 物理+化學 |
7 | 工商管理類 | 理科/綜合改革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會計學、工程管理 | 物理+化學 |
8 | 環境工程 | 理科/綜合改革 | 物理+化學 | |
9 | 消防工程 | 理科/綜合改革 | 物理+化學 | |
10 | 地質工程 | 理科/綜合改革 | 物理+化學 | |
11 | 測繪類 | 理科/綜合改革 | 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地理信息科學 | 物理+化學 |
12 | 材料類 | 理科/綜合改革 | 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物理+化學 |
13 | 制藥工程 | 理科/綜合改革 | 物理+化學 | |
14 | 生物工程 | 理科/綜合改革 | 物理+化學 |
注:具體分省分專業計劃以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