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04-0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按照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要求,為確保2024年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實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統稱專項計劃)平穩實施,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地方和高校三個專項計劃。專項計劃由招生院校編制,經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匯總后,于6月中旬統一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www.ahzsks.cn)公布。
二、報考條件
1. 報考國家專項計劃條件: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原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共20個,名單見附件1)。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4)高考成績達到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
2.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條件: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原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和省扶貧開發連片地區縣(市、區)(共35個,名單見附件2)。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4)高考成績要求詳見報考院校招生章程。
3. 報考地方專項計劃條件:具有我省農村戶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
三、高校專項計劃報名
4月25日前,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規定的報名時段,登錄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經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和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中學公示。
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申請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進行公示。
四、志愿設置
高校專項計劃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分別設2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設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專項計劃志愿與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報,志愿填報時間另文公布。專項計劃投檔次序為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符合多類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兼報。
五、資格復審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名單5月初下發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復審。
考生報名信息由各相關市、縣(市、區)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復審。復審工作不得下放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復審依據為報名系統中考生的學籍、戶籍信息,及法定監護人戶口簿相關項目,中小學生學籍系統中三年學籍和戶口類型等項目,以及公安戶籍系統等。資格復審完畢后,以報名點為單位,將考生的姓名、連續三年高中學籍地、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等信息在報名點和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站進行多級公示,并公布各級舉報電話。填報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在志愿填報后進行資格復審并公示。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按照教育部規定,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六、錄取
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專項計劃實行單設批次,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投檔規則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依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計劃未完成可實行多輪投檔。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降分錄取,降分最大幅度為20分。高校專項計劃不降分。
公安類、司法類國家專項計劃安排在普通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志愿設置和投檔辦法按照普通本科提前批次相關要求執行。
附件:
1.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地區名單
2.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地區名單
附件1
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地區名單
碭山縣 阜南縣 霍邱縣 金寨縣 利辛縣
臨泉縣 靈璧縣 潛山市 石臺縣 壽 縣
舒城縣 泗 縣 太湖縣 望江縣 蕭 縣
宿松縣 潁東區 潁上縣 裕安區 岳西縣
附件2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地區名單
碭山縣 定遠縣 鳳陽縣 阜南縣 固鎮縣
懷遠縣 霍邱縣 界首市 金安區 金寨縣
利辛縣 臨泉縣 靈璧縣 蒙城縣 潛山市
譙城區 石臺縣 壽 縣 舒城縣 泗 縣
濉溪縣 太和縣 太湖縣 望江縣 渦陽縣
五河縣 蕭 縣 宿松縣 潁東區 潁泉區
潁上縣 潁州區 埇橋區 裕安區 岳西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