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做好2024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04-09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來源: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閩考院普〔2024〕5號
有關高校,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4〕2號)規定,為做好2024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免試對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高考錄取照顧資格申報及審核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學〔2024〕3號)要求,經考生申報,所在學校、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省教育廳職成處審核通過并公示無異議,2024年全省符合免試錄取到相應對口專科專業的獲獎考生共有114人(名單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公告欄)。
二、錄取辦法
1.專科免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志愿。具有免試資格的獲獎考生須于4月10日前向報名確認點提交《2024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申請表》(附件1),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考生在填報免試志愿時,須選擇與報考類別相對應、與獲獎項目相對口的專科專業。申請的院校(專業)名稱及其代碼須嚴格按照《2024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規范填寫,不得縮寫、錯寫。
2.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報名確認點匯總初審后,須于4月11日上午前將《2024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匯總表》(附件2)報送至所在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3.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匯總審核后,須于4月11日下午前將匯總表紙質版(加蓋公章后掃描)和電子版一并發送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郵箱ksypzc@mail.eeafj.cn。
4.經省教育廳職成處審核通過后,將于4月15日左右開展專科免試錄取工作。
三、其它事項
1.具有免試資格的考生若未按時申報免試志愿,視同自行放棄免試資格。
2.專科免試錄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后進行,申報專科免試志愿不影響本科批次的投檔錄取。但在本科批次被錄取的免試考生,不再參加免試專科錄取。
3.請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將本文轉發至有關縣區及學校,確保符合免試資格的考生按時按要求填報專科免試志愿,防止漏報、錯報。
附件:1.2024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申請表
2.2024年高職分類招考免試錄取專科匯總表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