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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來源:蘭州大學

蘭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我國首批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首批設置文、理科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首批入選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以及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的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和黨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我校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蘭州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有潛質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現結合蘭州大學人才培養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明確興趣志向和創新能力表現,具備科研潛質和科學精神,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高中階段在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及要求

我校2024年強基計劃具體招生專業及相關要求見下表,具體分省招生計劃詳見蘭州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序號 擬招生專業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科類要求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1 化學 理工          物理和化學         
2 物理學
3 生物科學
4 數學與應用數學
5 草業科學(草類植物生物育種)
6 生態學
7 歷史學 文史 歷史
8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關于報考相關專業的規定,如教育部有最新規定則按最新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填報要求

1.報名系統填報

擬申請填報我校的考生,須在202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登錄蘭州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30),按要求完成信息填報,具體如下: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試點高校。

(2)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且考生選考科目(或科類)須符合相關專業要求。

(3)按簡章和報名系統要求,準確、完整地進行信息填報。

2.考生須參加2024年普通高考。

(二)學校考核

1.初試確認:

考生須于6月10日16:00前登錄蘭州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進行校考初試確認并繳費,逾期未完成確認和繳費的,視為放棄初試資格。

2.初試:

(1)6月16日前(高考后、出分前,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進行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主要考核學生學科素養。初試在各招生省份省會城市集中設置考點。

(2)對于第一類考生,依據考生初試成績,按照分省分專業計劃的6倍劃定初試合格線,確定入圍復試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同入圍)。

(3)對于第二類考生,不參加初試,初試成績按滿分計算,直接入圍復試。

3.復試確認:

入圍校考復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登錄蘭州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進行校考復試確認并簽訂考生承諾書,否則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4.復試:

6月22日前(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舉行復試,復試包括面試和體育素質測試。

面試主要注重對學生好奇心、探究欲、問題意識、質疑精神、意志品質等因素的考察。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和面試情況綜合評價給出面試成績。

體育測試內容:50米跑,立定跳遠。體育測試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版)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測試要求執行。體育測試免考申請說明:學生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育測試的,須填寫《免予執行蘭州大學體育測試申請表》(以下簡稱《免體測申請表》,見附件),并提供三級甲等醫院醫學證明(或殘疾證明)。考生本人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免體測申請表》原件和三級甲等醫院醫學證明(或殘疾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我校進行現場核驗,經審核批準后,方可免予體育測試并視為合格。

成績使用辦法:體育測試成績作為資格劃定的參考。

(三)錄取辦法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劃定本科一批控制線的省份,參照省級招生機構相關劃線標準執行)。

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依據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對復試成績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

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高考滿分值×850+校考成績/校考滿分值×150。校考成績折算為滿分150,由初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照1:2比例折算。

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的總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成績高者優先。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于限定時間內在報名系統(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30)公布錄取信息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

我校對符合培養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強基計劃學生完成規定的本科階段有關課程,達到轉段要求后,按照相關規定直接轉段進入研究生培養階段。進入研究生階段后,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業進行培養,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專業培養方案在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本研銜接專業范圍見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培養方案,研究生階段轉段具體招生專業和名額以轉段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準。

強基計劃實行小班化和導師制,學生優先享有參與科學研究項目的機會,享有專門的基本全覆蓋的攻讀研究生政策,享有更多出國交流的機會,享有更高比例的獎學金評定政策。開放重點研究基地及科研平臺,實行專門的海外交流方案,建立成長檔案,跟蹤培養發展情況。強基計劃學生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后,優先享有被推薦參加留學基金委中外聯合培養,給予參加國際會議資助的機會。

我校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階段性考核,根據學生學業表現情況進行動態進出調整。

具體專業培養方案詳見各招生學院網站。

五、其他事項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對涉及違法的,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轉專業,對確需調整專業的,須經過學校審核同意,且僅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學生在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范圍之內調整。

(四)凡參加選拔測試的考生,由考生自行承擔交通、食宿等費用和個人安全責任。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有關的應試培訓活動。

(六)若因不可抗力影響,學校考核辦法和錄取辦法需要做出相應調整時另行通知。

六、監督辦法

(一)學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將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學校對考核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三)學校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和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四)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931-8914015)。

七、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931-5196678,8912116。

通訊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https://www.lzu.edu.cn。

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b.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咨詢):zsb@lzu.edu.cn。

八、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附件:免予執行蘭州大學體育測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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