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2024年度競爭性選調交流32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24-04-1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工作需要,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度南安市競爭性選調交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詳見附件1)
1.市直機關(參公單位)職位3個共9名。
2.市直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15個共23名。
二、報名范圍
1.南安市鄉鎮(街道)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并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可以報考市直機關(參公單位)。
2.南安市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干部(不含工勤人員),可以報考市直事業單位。
上述范圍包含市直機關派駐鄉鎮(街道)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干部,不含公安、學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養,品行端正、群眾公認,一貫表現較好。
2.符合各級關于基層最低服務年限的有關規定,其中:①經公開考試或選調錄(聘)用到我市的工作人員,應在錄(聘)用單位服務滿3年(含試用期);②鄉鎮機關新考錄公務員應在鄉鎮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③新調入的工作人員,應在現單位服務滿2年。報考人員如同時受到兩個以上服務年限限制的,按時間長的服務年限執行。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除試用期內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即1983年3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高級以上職稱且與報考職位需求相關的,年齡可放寬至不超過45周歲(即1978年3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任職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及回避要求。
以上年限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3月,年限均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交流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有關回避關系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單位的職位。其中,與大職位中個別職位存在構成回避關系的報考人員,可選擇報考該大職位,但擇崗時不能選擇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四、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0日8:00至4月17日17:30。
2.報考人員須于2024年4月17日17點30分前,將個人報名表(見附件2)、畢業證書及其他有關材料復印件報送市委組織部干部科(公管科)審查,也可將經本人簽名的材料掃描后發送至電子郵箱najzxxd@126.com。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二)資格審查
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和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報考人員必須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所在單位黨委(黨組)要加強審核把關,特別是涉及專業崗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需由單位出具證明并經主要領導簽字。在選調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違反回避規定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選調職位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須達到一定條件。其中:①選調計劃多于1名的大職位,比例須達到1:1.2以上,達不到1:1.2比例的,按相應比例減少該職位的選調計劃數;②選調計劃為1名的職位,比例須達到1:2以上,達不到1:2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開考;③對于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將另行通知其可在規定時間內重新選擇報考其他職位。
五、組織考試
選調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根據選調職位要求組織實施。
(一)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為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面試人選自行放棄面試的,應于面試前書面向市委組織部提出。
(二)組織面試。面試工作統一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組織實施。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三)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將通過電話和信息的形式通知面試人選。
(四)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環節。若2名以上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相同時,名次按報考人員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次數從多到少排列;若面試成績、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次數均相同的,則按參加工作時間從長到短排列。
六、擇崗和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組織人事部門聯合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根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為1:1??疾烨?,按照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選擇崗位。擇崗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或放棄選調資格,可以按照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二)因考察不合格或擇崗后放棄選調資格,造成選調職位沒有考察對象的,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和辦理交流手續
(一)各選調單位黨委(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對擬選調人員進行集體研究,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研究確定。
(二)研究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在一定范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交流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選調交流手續。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經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取消選調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熟悉報考有關要求。
(二)報考人員須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等負責,在選調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有不符合報考條件、違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選調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本次選調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本次選調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并研究決定本公告未盡事宜。
咨詢電話:
0595-86387989(市委組織部)
0595-86376658(市委編辦)
0595-86373512(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
0595-86385345
附件:1.2024年度南安市競爭性選調交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2.2024年度南安市競爭性選調交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2024年度南安市競爭性選調交流報考人數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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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安市委組織部
中共南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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