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鄉市2024年公開引進招聘8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時間:2024-04-16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我市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5名,具體安排如下:
1.市直事業單位計劃招聘29人,其中人才引進1人。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湘鄉市2024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招聘計劃一)》(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計劃一》)。
2.市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計劃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51人,其中人才引進11人,享受“兩個同等對待”政策崗位7人,急需緊缺專業人才11人。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湘鄉市2024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招聘計劃二)》(附件2,以下簡稱《招聘計劃二》)。
3.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計劃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5人。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湘鄉市2024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招聘計劃三)》(附件3,以下簡稱《招聘計劃三》)。
報考人員通過湘鄉網(https://www.hnxxnews.com/)查詢相關信息。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18周歲以上,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以相應計劃與崗位表為準,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8.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9.湘鄉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有關報考條件說明
1.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并取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2.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4)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且與專業要求相近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報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高校畢業生是指2022、2023、2024屆(含“兩個同等對待”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4.住培基地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5.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報名前取得;2024屆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及其他資格證書等須在
6.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
《招聘計劃一》、《招聘計劃三》報名地點設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招聘計劃二》報名地點設湘鄉市衛生健康局一樓會議室。
(四)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實、正確填寫《湘鄉市2024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5),并在資格審查合格后于
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本次考試不得使用電子身份證。
(五)特別提示
1.《招聘計劃二》中湘鄉市人民醫院的醫師2崗位設置了A崗位、B崗位、C崗位、D崗位,因A、B、C崗位無人報名或未達開考比例而核減的招聘計劃數,調整到該招聘崗位的D崗位。
2.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鄉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公告、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行承擔。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須按照誠信考試的要求,誠信參與公開招聘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法,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法行為,將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資格審查、網絡填報信息
報名同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務必仔細閱讀報考條件,結合崗位要求,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擇報考崗位,必須對所提交的信息負責。
資格審查時應提交的證書證件和資料(原件和復印件)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書(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2024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2024年應屆畢業生基本情況證明》(附件6);報考《招聘計劃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教師資格證受理憑證,或有效期內的筆試、面試成績合格單和普通話證書,或蓋學校公章的2024年師范類畢業生證明;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等相關材料。現場提交《湘鄉市2024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5)及免冠寸照1張。
報名時未按規定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必須在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筆試
(一)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
(二)筆試開考比例
《招聘計劃一》、《招聘計劃二》、《招聘計劃三》中人才引進崗位、享受“兩個同等對待”政策崗位和急需緊缺專業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如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達到1:15及以上時,該崗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筆試;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15時,該崗位所有報考人員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計劃數的,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一》、《招聘計劃二》的其他公開招聘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低于筆試開考比例,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取消、核減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本次考試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招聘計劃一》合格分數線為《招聘計劃一》所有招聘崗位實際參考考生的平均分;《招聘計劃二》合格分數線為《招聘計劃二》所有招聘崗位實際參考考生的平均分;《招聘計劃三》合格分數線為相應學科實際參考考生的平均分。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筆試內容
《招聘計劃一》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兩科。
《招聘計劃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衛基礎知識》兩科。
《招聘計劃三》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兩科,其中《崗位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的專業知識。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二)面試對象
《招聘計劃一》中湘鄉市策劃推廣中心除廣電工程崗位和財務崗位外的所有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招聘計劃一》、《招聘計劃二》、《招聘計劃三》人才引進崗位、享受“兩個同等對待”政策崗位和急需緊缺專業崗位中進行了筆試的,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未進行筆試的崗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對象為面試對象。
其他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未達以上相應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公告發布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參加面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證件缺失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三)面試方式
《招聘計劃一》中湘鄉市策劃推廣中心除廣電工程和財務崗位外的其他所有招聘崗位面試方式為專業技能測試,其他招聘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招聘計劃二》的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招聘計劃三》的面試方式為試教。
(四)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七、成績合成和排名
(一)成績合成
1.筆試成績合成
《招聘計劃一》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50%+《申論》×50%
《招聘計劃二》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30%+《醫衛基礎知識》×70%
《招聘計劃三》筆試成績=《教育綜合知識》×30%+《崗位專業知識》×70%
2.綜合成績合成
《招聘計劃一》、《招聘計劃二》中進行了筆試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招聘計劃三》中進行了筆試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未進行筆試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
進行了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招聘計劃一》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進行排名,《招聘計劃二》按《醫衛基礎知識》成績進行排名。《招聘計劃三》按《崗位專業知識》成績進行排名。
未進行筆試的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一次考試,具體方式另行公告。
八、體檢
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由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的重點是考生在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報考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環節放棄或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公告發布之前,招聘(引進)計劃出現空缺時,根據實際情況按報考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公示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鄉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人事編制手續。
本次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人員列入相應事業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招聘單位按規定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最低服務年限5年。
十二、其他事項
符合《龍城人才行動方案》引進的人才可按政策享受相關待遇:對新引進的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給予生活補貼,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且經考核合格的
十三、本公告由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工作咨詢及舉報電話:(工作日上班時間8:00-12:00;14:30-17:30)
政策咨詢電話:0731-52265503
考務咨詢電話:0731-56772368
監督及舉報電話:0731-52182082
附件1:湘鄉市2024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招聘計劃一).xlsx
附件2:湘鄉市2024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招聘計劃二).xlsx
附件3:湘鄉市2024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表(招聘計劃三).xls
附件4: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附件5:湘鄉市2024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鄉市2024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絡填報信息地址:https://register.jobgov.com/promptlogin/08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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