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4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24-04-2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威遠縣公開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全縣公開考調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范圍及對象
面向全縣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公開考調符合崗位要求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二、考調單位及名額
威遠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中心,共1名(詳見附件1《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愛崗敬業,群眾公認;
2.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符合考調崗位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5.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凡考聘條件中對年齡(對周歲的計算方式為:如40周歲及以下,含在報名首日尚未滿41歲的人員)、工作經歷等有明確要求的,其計算時限截止時間為本次考聘報名首日(即2024年5月6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內、政務(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責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按照相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本次公開考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報名地點: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409室(聯系電話:0832-8224775)。
(四)報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3份,詳見附件2);
2.身份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明,近期免冠兩寸彩照1張和考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等材料(均為1份)。
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報名及聘用資格。
(五)資格審查。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考本單位的報名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當場發給《面試準考證》。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并負責通知考生考試時間。
特別提示:
1.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有不符合考調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
2.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試
(一)考調方式:本次公開考調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75分者不予進入下一環節。考調工作在縣公招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縣委組織部指導下,由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面試時間:詳見《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內容:重點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五)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不低于2:1。如達不到該比例的,按此比例相應調減直至取消考調崗位。
(六)成績公布: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在威遠縣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公示。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最終考聘名額,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學歷高者優先;如學歷相同,則按照工齡長者優先;如工齡相同,則按照年齡長者優先的方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健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的要求執行。
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第一次體檢未按時參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以及體檢合格后又自愿放棄的,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一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因遞補人員未按時參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以及體檢合格后又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體檢工作由考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負責組織。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要求執行,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同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考察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棄產生的缺額,按規定程序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因遞補人員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察結果在威遠縣政府信息公開網上按7個工作日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因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及相關聘用手續。若擬調動人員為專業技術中級或管理崗八級及以上職級的,按照《威遠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考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工作紀律,考聘工作全過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在考聘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考前培訓。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832-8244886。
十一、本考聘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電話:0832-8224775)。
特此公告。
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附件2:威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4年面向全縣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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