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芷江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湖南)關于2024年4月公開選調1名工作人員的公告
時間:2024-04-25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進一步加強組工干部隊伍建設,促進人才交流,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組織部機關工作人員。
一、選調原則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本縣范圍內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單位和參公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的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政治思想過硬,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優良,有較強的敬業和奉獻精神;
2.具有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3.應當在擬轉出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晉升職級的應在現職級崗位任滿1年;
4.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其中試用期內不定等次視為稱職;
5.不限專業,有較強的實際工作水平、業務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選調生及其他沒有服務年限要求的需在基層工作滿2年及以上(以上時間均計算到
(4)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且未經組織認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人數
縣黨員教育中心工作人員1名。
三、選調方式
考試選調。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本次選調采取組織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縣委412室)。
3.所需材料:①《中共芷江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②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兩張。
4.資格審查:現場報名由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負責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再分別報送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如報考人員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選調資格。
(二)考試。資格審查通過后,列為參加考試人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為形成有效競爭,資格審查合格后,有效報名人數與選調職位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考試由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主要內容以公文寫作為主,分值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按1:2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人選。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參考人員保持聯系暢通。
(三)考察。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等部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可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1次。
(四)公示錄用。考察結束后,對入圍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根據考察意見和公示結果,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集體研究確定擬調入人選。
(五)辦理調動。對擬調入的人選按相關程序提請縣委編委會研究,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按照人事調動有關要求,統一辦理工作人員調動手續。
咨詢電話:0745-6821475(縣委組織部辦公室)
0745-6859639(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監督電話:0745-6821221(縣紀委監委)
0745-6825761(縣委組織部干部教育監督室)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相關附件
附件:中共芷江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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