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時間:2024-05-0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名稱為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簡稱“八一農大”;英文名稱為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縮寫為HBAU。國標代碼:10223。學校法定住所地為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新風路5號,官方網址為www.byau.edu.cn,上級主管部門是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 學校的基本教育形式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學歷教育,以本科教育為主;遵循“聚焦主業、嚴控規模、保證質量”的原則,適當開展非全日制學歷繼續教育和非學歷繼續教育;積極開展留學生教育。學校依法依規頒發學業證書、學歷證書,依照國家學位制度,依法對符合條件者授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審定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協調解決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科招生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紀檢監督電話0459-6819050。對于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個人,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機關。
第三章 專業設置
第八條 本科專業設置如下: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選科要求 (面向新高考考生) |
學制 |
學費(元/每生每年) |
|
首選 |
再選 |
|||||
1 |
081805K |
飛行技術 |
物理 |
化學 |
4 |
5000 |
2 |
090101 |
農學 |
物理 |
化學 |
4 |
3000 |
3 |
090103 |
植物保護 |
物理 |
化學 |
4 |
3000 |
4 |
090201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物理 |
化學 |
4 |
3000 |
5 |
090105 |
種子科學與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3000 |
6 |
090112T |
*智慧農業 |
物理 |
化學 |
4 |
待定 |
7 |
082302 |
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
物理 |
化學 |
4 |
3800 |
8 |
082303 |
農業電氣化 |
物理 |
化學 |
4 |
4180 |
9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物理 |
化學 |
4 |
3500 |
10 |
081801 |
交通運輸 |
物理 |
化學 |
4 |
4000 |
11 |
080205 |
工業設計 |
物理 |
化學 |
4 |
4200 |
12 |
090301 |
動物科學 |
物理 |
化學 |
4 |
3000 |
13 |
090401 |
動物醫學 |
物理 |
化學 |
5 |
3000 |
14 |
090701 |
草業科學 |
物理 |
化學 |
4 |
3000 |
15 |
090402 |
動物藥學 |
物理 |
化學 |
4 |
4600 |
16 |
120203K |
會計學 |
不提 |
不提 |
4 |
3500 |
17 |
120301 |
農林經濟管理 |
不提 |
不提 |
4 |
3500 |
18 |
120202 |
市場營銷 |
不提 |
不提 |
4 |
3500 |
19 |
02040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不提 |
不提 |
4 |
3500 |
20 |
120206 |
人力資源管理 |
不提 |
不提 |
4 |
4000 |
21 |
120207 |
審計學 |
不提 |
不提 |
4 |
4800 |
22 |
120604T |
供應鏈管理 |
不提 |
不提 |
4 |
4500 |
23 |
082701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3500 |
24 |
081702 |
包裝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4000 |
25 |
082702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物理 |
化學 |
4 |
4000 |
26 |
082703 |
糧食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3900 |
27 |
082710T |
食品營養與健康 |
物理 |
化學 |
4 |
5000 |
28 |
120401 |
公共事業管理 |
不提 |
不提 |
4 |
3300 |
29 |
030302 |
社會工作 |
不提 |
不提 |
4 |
3000 |
30 |
050201 |
英語 |
不提 |
不提 |
4 |
4800 |
31 |
050101 |
漢語言文學 |
不提 |
不提 |
4 |
4000 |
32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物理 |
化學 |
4 |
4400 |
33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物理 |
化學 |
4 |
4000 |
34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4000 |
35 |
080703 |
通信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4000 |
36 |
080910T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物理 |
化學 |
4 |
5000 |
37 |
071002 |
生物技術 |
物理 |
化學 |
4 |
4950 |
38 |
071001 |
生物科學 |
物理 |
化學 |
4 |
4500 |
39 |
090403T |
*動植物檢疫 |
物理 |
化學 |
4 |
待定 |
40 |
081302 |
制藥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4800 |
41 |
070102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物理 |
化學 |
4 |
4500 |
42 |
070302 |
應用化學 |
物理 |
化學 |
4 |
5000 |
43 |
090102 |
園藝 |
物理 |
化學 |
4 |
3000 |
44 |
090502 |
園林 |
不提 |
生物 |
4 |
3600 |
45 |
090106 |
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4500 |
46 |
082803 |
風景園林 |
物理 |
化學 |
4 |
5000 |
47 |
081001 |
土木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4400 |
48 |
081002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4000 |
49 |
081101 |
水利水電工程 |
物理 |
化學 |
4 |
4400 |
50 |
081004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物理 |
化學 |
4 |
5000 |
51 |
120203K |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 |
不提 |
不提 |
4 |
16500 |
52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中外合作辦學) |
物理 |
化學 |
4 |
16500 |
注:*智慧農業和*動植物檢疫是2024年新增專業,學費待定;以上為2023年學費標準,2024年若有調整以黑龍江省相關部門最新批復標準為準。
第四章 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規定,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合理編制和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教育部審批后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學校官方媒體和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學校現面向全國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學校不設預留計劃。
第十一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在黑龍江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有序進行。
(一)學校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飛行技術專業按《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執行。
(二)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2024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三)錄取時,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關于照顧分數的相關政策,對普通類批次的進檔考生(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除外)以考生投檔單庫中投檔成績為基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當投檔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四)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若無成績排序規則,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高考實考總分、語文+數學、數學、語文、外語和其他三科總分的順序,其他省份參考相關高考科目成績進行專業錄取:理工類專業按高考實考總分、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和語文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類專業按高考實考總分、語文、外語、文科綜合和數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五)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序錄取。
(六)英語、飛行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只招英語考生。飛行技術專業錄取標準以民航局當年規定為準。
(七)錄取時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二條 招生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照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錄取結果由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考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byau.edu.cn/)、微信公眾號(八一農大本科招生)公布的有關招生信息和各省錄取結果查詢,也可撥打學校招生咨詢電話進行咨詢:0459-6819043、4006819043。
第五章 收費情況及獎助學金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發改委、財政廳等相關部門規定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各普通類和中外合作辦學類型招生專業學費標準詳見第三章專業設置;少數民族預科生第一年在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學習,學費由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收取,第二年轉入我校后按相同本科專業在校生的標準收取;中職對口升學專業學費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學生寢室為6人間,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
第十五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王震獎勵基金、綜合獎學金、企業冠名獎學金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具體評審辦法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可協助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并通過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對其進行資助。
第六章 學歷證書
第十七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不作為錄取依據。
第十九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有關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
第二十一條 按照國家規定錄取的新生,按《入學須知》要求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報到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復查工作。復查不符合者,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