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安防科技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時間:2024-05-0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廈門安防科技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廈門安防科技職業學院位于我國經濟特區廈門,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正式設立,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獨立頒發國家承認文憑資格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條 為保證我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促進招生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 本章程所述的招生工作,是指經省教育廳批準并正式下達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計劃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層次和招生計劃
第四條 學院全稱:廈門安防科技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4257
第六條 辦學地址:廈門市翔安區翔安南路3000號,郵編:361102
第七條 招生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制:三年
第九條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十條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 2024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二條 錄取的新生入住環境優美,擁有完善的教學和生活配套設施,管理和服務規范。學生入學后修完全部學業,成績合格準予畢業,我校頒發國家承認的
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英語。
第十四條 各個專業均無性別限制。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須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對學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民主決策和表決,對各類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意見。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制定,以及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十六條 成立以學校分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嚴格按教育部和省計劃部門核定的當年招生計劃和學校制定的招生工作方案進行招生。
第十七條 成立以學校分管領導為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第十八條 我校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執行,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思想品德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第十九條 對于藝術類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校考,默認考生的藝術省統考成績,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綜合分折算規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的投檔模式和投檔規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按各省教育考試院規定,如征求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時,由我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各省招生錄取實施辦法有關規定進行降分錄取。
第二十一條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錄取照顧政策規定。
第五章 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福建省有關收費文件規定,收費標準已報備廈門市教育局及廈門市發改委。
1、各專業學費標準:
(1)旅游管理、會計信息管理,學費9800元/生·學年;
(2)護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電子商務、物聯網應用技術、建筑消防技術、健康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體育保健與康復、信息安全技術應用、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10800元/生·學年;
(3)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動漫制作技術、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體育藝術表演、社會體育、影視動畫、新聞采編與制作、室內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數字媒體技術、軟件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建筑室內設計、學前教育、商務英語、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學費11800元/生·學年;
(4)空中乘務專業,學費128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收費標準:1600元/生·學年(六人間);
3、退費辦法:
凡各種原因退學的學生,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費394號﹞的文件精神給予清退:
(1)繳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2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3)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4)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5)開除學籍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第二十三條 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并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未能按時報到的,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假,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一般不超過十天。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錄取通知書;
2、廈門安防科技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xmafkj.com)公布;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向考生和社會發布高考錄取信息的各種渠道。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通過上網的方式查閱我校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
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翔安南路3000號(郵編:361102)。
招生辦咨詢電話:0592-7762777 7762778
招生辦傳真:0592-7762779 微信公眾號:xmafkjxy
QQ:2522536498 1724497422 1035370598
招生監察、投訴電話:0592-2291666
網址:www.xmafkj.com 電子郵箱: xmafxyzsb@163.com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如有與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廈門安防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廈門安防科技職業學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