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北方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4-05-08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內蒙古北方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具體情況,為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內蒙古北方職業技術學院專科層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全稱:內蒙古北方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國標代碼:14049
第四條 招生代碼:E19(內蒙古自治區報考代碼)
第五條 辦學類型:民辦高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在學院黨委、院務委員會的領導下,成立由黨委成員、院委成員及招生辦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中的具體事宜。
第八條 內蒙古北方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由學院紀檢監察組、聘請的社會監督員巡視招生錄取現場,對招生工作過程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三章 學院簡介
第九條 內蒙古北方職業技術學院座落于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大學城,始建于1984年,是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國家計劃統一招生,具有獨立頒發高等學歷證書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學院形成以醫、護、藥專業為特色,高端服務管理類專業為主干的專業集群,現學院設立中醫學院、護理學院、醫學系、管理系、農牧系、教育系、電子信息系,是同類院校中獲得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踐教學基地學校,是首批在自治區同類院校中獲得單獨考試招生資格的學校。學院先后被教育廳評為“自治區示范性高職院校”“優秀辦學單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就業示范100強”“百名優秀學生母校”等榮譽稱號。
辦學40年,我院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知行合一”探索出了一條“產、學、研”相結合,多元化發展的辦學之路。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頒布的有關2024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的基礎上,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投檔比例要求:學校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1.05之內,或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考生統考成績符合錄取標準,但體檢不符合報考專業要求,對符合其它專業錄取要求且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錄取。
第十三條 專業錄取辦法
1、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錄取時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采用“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以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當所有專業志愿都錄取完畢后,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次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
2、平行分擇優錄取規則:
對于已投檔考生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其次對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3、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時,如服從調劑,學校將依據高考成績擇優調劑到相應專業。如不服從調劑或因考試成績低無法滿足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1、考生肢體狀況要求:無紋身,肢體健康狀況正常。
2、醫藥衛生大類、食品藥品與糧食大類相關專業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能準確識別紅、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
3、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報考要求:
①五官端正、膚色好、身體健康、性格開朗、舉止端莊;
②身高要求:女,160~172厘米;男,170~183厘米;
③體重要求:體重(kg)=[身高(cm)-110]加減[身高(cm)-110]乘10%;
④視力要求:眼球無變形,無色盲、色弱、斜眼,矯正視力1.0以上;
⑤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膚色好,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
⑥口齒清楚,普通話流利,英文發音基本準確,聽力不低于5米;
⑦行走正常,無明顯的內、外八字;無精神病史、癲癇史,肝功能正常,無腎炎,傳染病及各類慢性疾病;
⑧無犯罪史,無嚴重違紀史。
第十五條 我院認可享受政策性照顧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十六條 男女比例:無男女比例限制,原則上助產專業只招女生。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外語只開設英語,其他語種慎報。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發現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情況,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學籍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內蒙古北方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畢業時符合全日制專升本選拔報考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參加全區專升本選拔考試。
第二十條 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二十一條 政策加分: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有關加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辦法。
第二十二條 收費標準:內蒙古北方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學費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并通過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
第二十三條 通訊方式:
學院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城
郵政編碼:010070
招生電話:0471—2692106、2692107、2692012、400-0471-365
學院網址:www.nmbfxy.com
電子郵件:beifang@vip.qq.com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內蒙古北方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內蒙古北方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4月30日